鉴宝名媛有妖气_分卷阅读_69
她几乎是脱口而出。妖怪和人类结合,并不是什么大错。本来,为了妖怪一族的生存,采阳补阴是必要的。但是“爱上了”就有罪了。这个她明白。爱,是男女之爱,是那种想要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这种爱是一种禁忌。所以她很小心,并不付出太多的感情在谢文湛的身上。
但是如今,死神告诉她。所犯的错误,是爱情。
她怎么会爱上谢文湛?!不可能的!本来,男人都是挥之则来,呼之则去的东西!
她是一千岁的妖怪。身子交付出去就算了。怎么可能把心也交出去?!当她的年纪是摆设吗?!
“我才不爱谢文湛!他有什么值得爱的?!”她几乎是自言自语道。
猫儿告诉她:“不,你爱上了他。连你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白汐,你以妖怪的身份,爱上了人类。这就是你罪无可恕的地方。”
她还是不愿意相信。自己真的动了心?!真的达到了爱,而不是只是肉体伴侣的地步?!怎么可能,她明明和他上床也就是图个报答而已。怎么会想到,自己居然真的是爱他的?!不,一定是他们搞错了。自己才没有爱谢文湛!
“我不相信,我根本不爱他。”
“你在自欺欺人。”
“爱是什么东西?!我怎么会爱谢文湛?!我死了一千年了!”
“爱情无关你的身份,地位,年纪。只关乎你在他身边时,是否真心觉得快乐。”
白汐还是在摇头。但,就在这时候。天空中传来“轰隆!”一声响。她抬起头,看到了白昼一样的夜空,飞舞下无数的星光点点。夜未央,人已寂。星沉碧落,寒光四起。低头俯视水面,这一场流星的倒影点缀了整个河面。
这种东西她见过,当年开封沦陷前夕,日军夜间来轰炸开封古城。就用这种照明弹点亮了整座城市。然后投下一颗颗炸弹。
谢文湛和董明堂为了找她,居然连军事设备都动用了。可惜,她还是得走。
她低下头。黑猫已经不见了。地上只留下浅浅的爪印。她循着猫的爪印走了过去。
自己爱谢文湛吗?一开始以为这不是爱,一开始以为从来不会动心。一开始以为,千帆过后不是春。千年前的灵魂,永远不会爱上一个现代人。但,直到这时候,要分别了。或许是永别了。她才发现,或许,那真是爱情。
爱就是原罪。就是吃了禁果的亚当和夏娃,要被永远驱逐出伊甸园的原因。
爱就是妖怪和人的区别。妖怪有欲无爱,人类可以有爱无欲。她一路蹒跚地走着。好的谢文湛,坏的谢文湛,生气的谢文湛,冷漠的谢文湛。一一浮现在眼前,都那么清晰。居然犯了这么大一个错。白痴的是自己。
她真的,动了心,而且不可救药。
猫的爪印消失于长廊的尽头。这里,是一处很深的驳船岗位。水位将近四十米。
白汐抬起头,看到紫薇,房宿星交汇于此。从天南风水位上来说,这是一处灵气极盛的福地。假如在此地修炼,可以事半功倍。
她明白,这是死神最后的仁慈了。只是,这一跳下去,不知道哪年哪月,才能再次浮上来。到时候,遇到的又是些什么人呢?那么下一次,自己是继续借尸还魂当一个妖怪。还是放弃自己千年的修为,当一个平凡的人类呢?
爱是最伟大却也最伤人的东西。是最踌躇,也最坚定的东西。
她闭上了眼。听到背后谢文湛呼喊的一声声“白汐”渐渐近了。再听到谢文湛的声音,却是不舍得极了。即使再怎么不肯承认,直到此时,她忽然满脑子都是他。栽了,栽得彻底。居然之前还天真地认为,真的一辈子不会动心。
但毕竟要跳下去啊,这里是很好的归宿。她慢慢脱离了董青花的身体。抽出了自己原来的灵魂,仍旧抱着附身的那一只莲花碗。而地上的“董青花”开始快速腐朽。不一会儿就化为一滩脓水。流到了黄河里面。
“白汐?——”这个声音忽然变大了许多。她确信谢文湛就要找过来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闭眼,跳了下去。手中紧紧抱着莲花碗。慢慢往下沉,沉没。这时候,能够隔着江水,看到银河灿烂,星光亘古不变。但爱上一个人,就连同一片天空,也舍不得了……闭上眼之前,她咬紧了牙,这一次,要快点醒来才行啊。
最终还是自己输了,承认了爱他。
作者有话要说: 在古代神话中。人爱妖(神仙)是无错的,但是妖(神仙)爱上人就有错了。参考:白娘子永镇雷峰塔,天仙配。牛郎织女。沉香救母。
第61章 程璋
日子总是指尖砂,不经意间全部溜走。
白汐闭上眼睛往下坠,直接就坠到了河床的最底部。坠到了最深沉的长眠当中。
她也很累了。这一睡下去,就是万事不知了。外面的好的,坏的,男的,女的,都和自己毫不相干了。静静等待岁月,再给钧窑碗镀上一层更厚的包浆。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有了一点点要苏醒的念头,但是时机不够。
真的把她再次唤醒的,是一次大洪水。
鬼知道黄河一年泛滥个几回。这一次,好像泛滥的过了头。船闸开闸泄洪,激烈的水流把钧窑碗冲出了那个洞天福地。冲啊冲啊冲,一路上磕磕绊绊的,就这么把她给弄醒了,却发现自己流的速度比坐火车还快。
水流过后。她落到一具白骨旁边。黄河里有尸体不奇怪,但这不是刚死的人。而是死了很久的人。具体一点,大概是民国那会儿的人。之所以能认出来这是民国那会儿的人,是因为她看到这人的身边放了一把雪枫刀。
雪枫刀是抗日名将彭雪枫所设计的一种马刀,红白两党的骑兵都有装配。刀身颀长,刀背轻薄,锋利异常,1942年洪泽湖战役以后很流行。这把雪枫刀刀身早已经烂掉。但鲨鱼皮的剑鞘也没那么容易腐蚀,所以她能很快辨认出来。
白骨的中间,有个小小的铁函,被五根白生生的手指按压在肋骨中央。看样子,这是他拼死要守护的东西。
白汐知道,这人,这军刀,这铁函,该是和自己有缘。所以才会跨过黄河来相会。她很想打开看一看铁函里面是什么东西,但现在做不到。
黄河水很浑浊。水下几十米,更是四面黑沉,一点儿光线都照不透,声音也穿不过来。但是凭借着“灵力”,她能看到周围的东西。最常看到的是小鱼游来游去,都是单调的银灰色。还有螃蟹,虾子,蚂蟥等土色的小生命,把她当窝住。这些还算是好的。有的时候,顶上掉下来一滩泥,一双臭鞋子等垃圾,那滋味就不好受了。
她后悔当初怎么没在墙壁上留言:谢文湛,请你号召大家保护黄河,人人有责。
日子推杯换盏,当董青花的记忆,慢慢被沉淀下去了。现在,她不再像从前那样浮躁了。久居蒙尘的生活,提供了心灵一个港湾,可以静下来想很多事情。做人的那一年,她的所作所为,概括成二字就是复仇。
复仇的动机,来源于对程璋的喜爱。
1937年的一天,当她初次化为人形去见程璋的时候。程璋还在文物局里当一名干事,他还未调去开封当博物馆馆长,悲剧也尚未开始。
一株老榆钱树下,摆着一个地摊。程璋和一个小贩对上了。当时,程璋经过此地,小贩砸了一件瓷器。大声说:“嗳?!你怎么碰坏了我的东西?!”然后拉住了程璋的长布衫。要他赔钱。大概是看他穿长布衫的,是个读过书的人,应该有油水可捞。
程璋不疾不徐地拿起一片瓷。一口气报出了名字:“宋代磁州窑系英宗年制款青花釉里红梅瓶?!”结尾的“瓶”字,上扬,似乎是忍住了不笑出声。
那小贩点了点头:“识货的嘛!一万大洋,你给我赔!”
程璋笑了笑:“东西是假的。且不说这款识如何,首先,青花釉里红属于混合彩瓷中的釉中彩。是指将色釉料混合于表面釉水中,在施表面釉的同时一起上色。这种工艺,不到元代是出不来的。和北宋差得远喽!”
那小贩的脸一下子红了:“你不识字啊!都写了是宋英宗年制!当然是宋代的!”
程璋不紧不慢道:“宋英宗的这个“英宗”是谥号。所谓谥号都是国君或皇帝死后,皇位继承者、贵族和大臣们对他们议定的谥号。因此,古代的国君、皇帝们生前既不知道自己死后的谥号,更不可能用自己的谥号作为纪年工具。”
“这又怎么样?!说不定是他儿子仿的老爹的款呗!”
程璋更是微笑道:“那更不对了。磁州窑系瓷器上的款多为釉下彩书。你这是青花篆书。”
最后,那小摊贩灰溜溜地收拾铺盖走了。这就是当时的程璋,沉稳,儒雅。总是以德服人。
她跟着程璋走到了家门口,停在半人高的石磨前。等程璋进去了以后,捏着衣角,小心翼翼地挪到院子的门口。伸着脖子,向里面张望着。厨房的大妈崔氏看到她了,洗了一把手走了过来:“呦,你是哪家的姑娘啊?找谁的啊?”
“我,我想在你们这里打工,混口饭吃。”她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好像会说话似的。
“什么?!混口饭吃?”
恰好程璋经过。看到了这一幕,走上前来。蹲下身子,询问她的家世。她是个妖怪,当然没有什么家。但能这么接近自己的主人,也是脸红心跳的不行:“嗯。我是……逃出来的。我娘死了,后娘要把我卖到窑子里面去当女支女。我,我没办法……求,求你们收留我。”
声音尖细而幼稚,看起来就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
待问清楚了以后,程璋叹了一口气,牵着她的小手走进了大院子:“崔大婶,以后多送一碗饭来。”
当时,程璋的女儿菲菲刚走不久。房间,床铺都现成的,就直接给她用了。然后,她开始想方设法讨程璋的欢心。有的时候,做一道好菜,一定端到程璋的面前,先给他品尝。有的时候,用竹篾片编制了一只蚂蚱,也送到他面前等着夸赞。
“芳芳真聪明,说不定读了书能考个女状元。”
于是程璋开始教她读书。这一教,不得了,程璋发现她简直天才。什么书,看过一遍就会背。鉴赏什么画儿,看过一遍就能临摹出来。
惊得他连连赞叹:“李易安之才!李易安之才!”
接着,他就教授自己古陶瓷鉴定学。
但是如今,死神告诉她。所犯的错误,是爱情。
她怎么会爱上谢文湛?!不可能的!本来,男人都是挥之则来,呼之则去的东西!
她是一千岁的妖怪。身子交付出去就算了。怎么可能把心也交出去?!当她的年纪是摆设吗?!
“我才不爱谢文湛!他有什么值得爱的?!”她几乎是自言自语道。
猫儿告诉她:“不,你爱上了他。连你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白汐,你以妖怪的身份,爱上了人类。这就是你罪无可恕的地方。”
她还是不愿意相信。自己真的动了心?!真的达到了爱,而不是只是肉体伴侣的地步?!怎么可能,她明明和他上床也就是图个报答而已。怎么会想到,自己居然真的是爱他的?!不,一定是他们搞错了。自己才没有爱谢文湛!
“我不相信,我根本不爱他。”
“你在自欺欺人。”
“爱是什么东西?!我怎么会爱谢文湛?!我死了一千年了!”
“爱情无关你的身份,地位,年纪。只关乎你在他身边时,是否真心觉得快乐。”
白汐还是在摇头。但,就在这时候。天空中传来“轰隆!”一声响。她抬起头,看到了白昼一样的夜空,飞舞下无数的星光点点。夜未央,人已寂。星沉碧落,寒光四起。低头俯视水面,这一场流星的倒影点缀了整个河面。
这种东西她见过,当年开封沦陷前夕,日军夜间来轰炸开封古城。就用这种照明弹点亮了整座城市。然后投下一颗颗炸弹。
谢文湛和董明堂为了找她,居然连军事设备都动用了。可惜,她还是得走。
她低下头。黑猫已经不见了。地上只留下浅浅的爪印。她循着猫的爪印走了过去。
自己爱谢文湛吗?一开始以为这不是爱,一开始以为从来不会动心。一开始以为,千帆过后不是春。千年前的灵魂,永远不会爱上一个现代人。但,直到这时候,要分别了。或许是永别了。她才发现,或许,那真是爱情。
爱就是原罪。就是吃了禁果的亚当和夏娃,要被永远驱逐出伊甸园的原因。
爱就是妖怪和人的区别。妖怪有欲无爱,人类可以有爱无欲。她一路蹒跚地走着。好的谢文湛,坏的谢文湛,生气的谢文湛,冷漠的谢文湛。一一浮现在眼前,都那么清晰。居然犯了这么大一个错。白痴的是自己。
她真的,动了心,而且不可救药。
猫的爪印消失于长廊的尽头。这里,是一处很深的驳船岗位。水位将近四十米。
白汐抬起头,看到紫薇,房宿星交汇于此。从天南风水位上来说,这是一处灵气极盛的福地。假如在此地修炼,可以事半功倍。
她明白,这是死神最后的仁慈了。只是,这一跳下去,不知道哪年哪月,才能再次浮上来。到时候,遇到的又是些什么人呢?那么下一次,自己是继续借尸还魂当一个妖怪。还是放弃自己千年的修为,当一个平凡的人类呢?
爱是最伟大却也最伤人的东西。是最踌躇,也最坚定的东西。
她闭上了眼。听到背后谢文湛呼喊的一声声“白汐”渐渐近了。再听到谢文湛的声音,却是不舍得极了。即使再怎么不肯承认,直到此时,她忽然满脑子都是他。栽了,栽得彻底。居然之前还天真地认为,真的一辈子不会动心。
但毕竟要跳下去啊,这里是很好的归宿。她慢慢脱离了董青花的身体。抽出了自己原来的灵魂,仍旧抱着附身的那一只莲花碗。而地上的“董青花”开始快速腐朽。不一会儿就化为一滩脓水。流到了黄河里面。
“白汐?——”这个声音忽然变大了许多。她确信谢文湛就要找过来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闭眼,跳了下去。手中紧紧抱着莲花碗。慢慢往下沉,沉没。这时候,能够隔着江水,看到银河灿烂,星光亘古不变。但爱上一个人,就连同一片天空,也舍不得了……闭上眼之前,她咬紧了牙,这一次,要快点醒来才行啊。
最终还是自己输了,承认了爱他。
作者有话要说: 在古代神话中。人爱妖(神仙)是无错的,但是妖(神仙)爱上人就有错了。参考:白娘子永镇雷峰塔,天仙配。牛郎织女。沉香救母。
第61章 程璋
日子总是指尖砂,不经意间全部溜走。
白汐闭上眼睛往下坠,直接就坠到了河床的最底部。坠到了最深沉的长眠当中。
她也很累了。这一睡下去,就是万事不知了。外面的好的,坏的,男的,女的,都和自己毫不相干了。静静等待岁月,再给钧窑碗镀上一层更厚的包浆。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有了一点点要苏醒的念头,但是时机不够。
真的把她再次唤醒的,是一次大洪水。
鬼知道黄河一年泛滥个几回。这一次,好像泛滥的过了头。船闸开闸泄洪,激烈的水流把钧窑碗冲出了那个洞天福地。冲啊冲啊冲,一路上磕磕绊绊的,就这么把她给弄醒了,却发现自己流的速度比坐火车还快。
水流过后。她落到一具白骨旁边。黄河里有尸体不奇怪,但这不是刚死的人。而是死了很久的人。具体一点,大概是民国那会儿的人。之所以能认出来这是民国那会儿的人,是因为她看到这人的身边放了一把雪枫刀。
雪枫刀是抗日名将彭雪枫所设计的一种马刀,红白两党的骑兵都有装配。刀身颀长,刀背轻薄,锋利异常,1942年洪泽湖战役以后很流行。这把雪枫刀刀身早已经烂掉。但鲨鱼皮的剑鞘也没那么容易腐蚀,所以她能很快辨认出来。
白骨的中间,有个小小的铁函,被五根白生生的手指按压在肋骨中央。看样子,这是他拼死要守护的东西。
白汐知道,这人,这军刀,这铁函,该是和自己有缘。所以才会跨过黄河来相会。她很想打开看一看铁函里面是什么东西,但现在做不到。
黄河水很浑浊。水下几十米,更是四面黑沉,一点儿光线都照不透,声音也穿不过来。但是凭借着“灵力”,她能看到周围的东西。最常看到的是小鱼游来游去,都是单调的银灰色。还有螃蟹,虾子,蚂蟥等土色的小生命,把她当窝住。这些还算是好的。有的时候,顶上掉下来一滩泥,一双臭鞋子等垃圾,那滋味就不好受了。
她后悔当初怎么没在墙壁上留言:谢文湛,请你号召大家保护黄河,人人有责。
日子推杯换盏,当董青花的记忆,慢慢被沉淀下去了。现在,她不再像从前那样浮躁了。久居蒙尘的生活,提供了心灵一个港湾,可以静下来想很多事情。做人的那一年,她的所作所为,概括成二字就是复仇。
复仇的动机,来源于对程璋的喜爱。
1937年的一天,当她初次化为人形去见程璋的时候。程璋还在文物局里当一名干事,他还未调去开封当博物馆馆长,悲剧也尚未开始。
一株老榆钱树下,摆着一个地摊。程璋和一个小贩对上了。当时,程璋经过此地,小贩砸了一件瓷器。大声说:“嗳?!你怎么碰坏了我的东西?!”然后拉住了程璋的长布衫。要他赔钱。大概是看他穿长布衫的,是个读过书的人,应该有油水可捞。
程璋不疾不徐地拿起一片瓷。一口气报出了名字:“宋代磁州窑系英宗年制款青花釉里红梅瓶?!”结尾的“瓶”字,上扬,似乎是忍住了不笑出声。
那小贩点了点头:“识货的嘛!一万大洋,你给我赔!”
程璋笑了笑:“东西是假的。且不说这款识如何,首先,青花釉里红属于混合彩瓷中的釉中彩。是指将色釉料混合于表面釉水中,在施表面釉的同时一起上色。这种工艺,不到元代是出不来的。和北宋差得远喽!”
那小贩的脸一下子红了:“你不识字啊!都写了是宋英宗年制!当然是宋代的!”
程璋不紧不慢道:“宋英宗的这个“英宗”是谥号。所谓谥号都是国君或皇帝死后,皇位继承者、贵族和大臣们对他们议定的谥号。因此,古代的国君、皇帝们生前既不知道自己死后的谥号,更不可能用自己的谥号作为纪年工具。”
“这又怎么样?!说不定是他儿子仿的老爹的款呗!”
程璋更是微笑道:“那更不对了。磁州窑系瓷器上的款多为釉下彩书。你这是青花篆书。”
最后,那小摊贩灰溜溜地收拾铺盖走了。这就是当时的程璋,沉稳,儒雅。总是以德服人。
她跟着程璋走到了家门口,停在半人高的石磨前。等程璋进去了以后,捏着衣角,小心翼翼地挪到院子的门口。伸着脖子,向里面张望着。厨房的大妈崔氏看到她了,洗了一把手走了过来:“呦,你是哪家的姑娘啊?找谁的啊?”
“我,我想在你们这里打工,混口饭吃。”她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好像会说话似的。
“什么?!混口饭吃?”
恰好程璋经过。看到了这一幕,走上前来。蹲下身子,询问她的家世。她是个妖怪,当然没有什么家。但能这么接近自己的主人,也是脸红心跳的不行:“嗯。我是……逃出来的。我娘死了,后娘要把我卖到窑子里面去当女支女。我,我没办法……求,求你们收留我。”
声音尖细而幼稚,看起来就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
待问清楚了以后,程璋叹了一口气,牵着她的小手走进了大院子:“崔大婶,以后多送一碗饭来。”
当时,程璋的女儿菲菲刚走不久。房间,床铺都现成的,就直接给她用了。然后,她开始想方设法讨程璋的欢心。有的时候,做一道好菜,一定端到程璋的面前,先给他品尝。有的时候,用竹篾片编制了一只蚂蚱,也送到他面前等着夸赞。
“芳芳真聪明,说不定读了书能考个女状元。”
于是程璋开始教她读书。这一教,不得了,程璋发现她简直天才。什么书,看过一遍就会背。鉴赏什么画儿,看过一遍就能临摹出来。
惊得他连连赞叹:“李易安之才!李易安之才!”
接着,他就教授自己古陶瓷鉴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