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医刀在手_分卷阅读_3
  一个爹,一个爷爷吃不消了,只能暗搓搓地替陆瑾找工匠去打,当然说好了,自家研习是可以,切不可以到外头胡来,要知道华神医的的断肠缝合术究竟真假还有待可证,毕竟这年头没人这么做。
  陆瑾只要工具到手,别的也不在乎,他才多大,谁会找他看病。
  常年单身狗的陆瑾要这些其实无非要个安全感,手术刀陪伴了他太久,没有在口袋里放着,不习惯。
  而且前世那一锤子给他的痛太深了,如果可以,他也不想再动刀。
  当然也正是他这个习惯,这副手术刀依旧在他的身上。
  不过他这个默默的想法终究在现实中被打败,要知道除了医术,他真的什么也不会!
  十年的少爷身体,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能干什么?虽说回乡里,但那么多年过去了,从爷爷十来岁做学徒开始出来,混到太医院院正,现在头发花白,乡里哪来的安身之地,连个老宅都找不到。
  最终他们还是选择在镇上租屋子住,自然靠的还是大姐的那包银子。
  银子会越用也少,替二姐置办份嫁妆花了一半,在这镇上租房子安身,给三姐准备嫁妆又花了不少,最终爷爷故去做白事后就一贫如洗了。
  想想这个时代,阶级如此严苛,像他这种罪人之后,虽然侥幸没有下狱或流放,但在罪名没有洗脱之前是别想再进一步,读书不能考试,习武不能晋升,唯有安分守己,老实过日子这一条路,别被上位者记起来。
  是以找份工作便迫在眉睫,总得先养活自己吧。
  反正迥然一身,做什么都行。
  他会的也就拿这把刀,既然在人身上不行,那给畜生下手总不会有罪吧?
  潜意识里,陆瑾还是不希望将前世的这份手艺丢下。
  不过还别说,做手术医生谁手里没解剖过尸体,杀过几只实验动物,鸡鸭猪是最没有压力的。
  而且为了追求完美细致,各个器官组织,分离起来更是讲究分毫不差。
  是以别看陆瑾年纪小,这杀猪杀得也颇为美感,内脏,皮肉,胫骨解地是干干净净,一目了然,根本就没什么浪费的,连二次加工都省略了。
  庖丁解牛盖是如此。
  年节将至,忙碌了一年的劳动人民终于可以在这个时候喘口气,省吃俭用下也愿意小小地奢侈一把,是以杀猪宰羊这个时候是最多的。
  陆瑾年纪不大,可已经是乡镇上有名的屠夫,来请他掌刀的一个月前就已经开始预约了。
  无他,就是浪费少,解得干净。
  又按照惯例,除了给陆瑾杀猪的工钱,主人家还得送一两条肉做添头,陆小哥光棍一条,拿的就比别人少,就冲这点来邀请他的就比别的屠夫多。
  再者杀猪本是血腥的场景,可看陆瑾杀猪不知怎的就有一种美感,少年本就是清秀,拿起的刀子也小,可就是利利索索地下刀不带犹豫的,猪身上没有多余的口子,痛苦挣扎都少。
  陆瑾每一次杀猪,里里外外围了好多人,里面还时不时地传出叫好声,不知道的还以为在卖艺杂耍呢。
  这两天陆瑾早出晚归,天天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手上沾满血腥,不过收获也颇丰,家里搁置的肉已经不少了。
  幸好天气冷,在这没有冰箱的时代,也不太容易坏。
  今天杀完也就消停了,是以陆瑾回来的比平时晚一些,已经披星戴月。
  不过他看到自家门口站着一个人影,手臂上挽着个包袱,因为天气冷,时不时地呵着气,看身形……
  “三姐?”
  门口的身影一顿,回过了头。
  “阿瑾。”柔和的声音传来,果然是陆瑾的三姐陆瑶,五年前嫁给了同镇的梁秀才。
  陆瑾慢悠悠的步子立刻加快,赶紧开了门,一边念叨:“都说了手里拿把钥匙,我要是不在,三姐你自己进屋就是了,天气这么冷,冻着了怎么办?”他点了油灯,屋里顿时亮堂了些,“在门口站了多久了?”
  他寻了个竹筐将猪肉放下,又找出炉子,添了炭,点上火。
  “都是大小伙子了,一般人家都已经讨了媳妇,我怎么能再拿你屋子的钥匙。”陆瑶看他忙碌着,垂下的脸微微抬起,忍不住扯出一点笑容,很是欣慰,“阿瑾,今天你回来的晚了。”
  这么说那至少得有半个时辰,陆瑾摇了摇头,待烟气消散,就将炉子搁到了陆瑶的面前,“今日最后一日,有一户人家硬要我杀猪,所以耽搁了,姐,烤烤。”
  陆瑶将手臂上的包袱放下,却没有伸出手,而是笑眯眯地对陆瑾招招手,“过来,好像又长高了不少,我给你做了两件棉袄,你试试看,若是短了,我还可以再改改。”
  “多不好意思呀。”陆瑾挠了挠头,不过还是乖乖地走过去,看着陆瑶将包袱打开,里面是叠地整整齐齐的两件袄子,一件藏青,一件灰白,光看看就觉得很暖和,针脚又密实,可见花功夫。
  “很费眼睛吧,姐,你自己有没有做新衣服,女孩子这个年纪要穿的好看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