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上河图GL_分卷阅读_19
贾红旗一听尚菏瑹这话,突然很想拿个刀片割了她的喉咙。
到了拍卖会的大门跟前,尚菏瑹把她的小奥拓停好,刚关上车门,贾红旗就脸朝着离他们十来米远的一对女人说:“没想到在这地方,还能碰到我、我们总编。”
“你们总编?就是你常说的那个凌嘉?”尚菏瑹左右看看,问:“在哪呢?”
“看前边那俩美女了吧?”贾红旗伸手一指,“个头稍微高点,头发稍微短点的,就是。”
尚菏瑹的眼睛稍微有点近视,但近视的不厉害,顶多200度,在这个全民近视的年代,她这点度数,实在算不得什么。她眯起眼睛往前看,本是正常运转的大脑不由的打了一个趔趄。
前边那俩女人,头发刚过肩的那位她以前在杂志上见过,正是传说中的瑞风总编凌嘉,但凌嘉身边那个女人——也是让她大脑暂停运转的那个人,恰是跟她抢过画册抢过扳指还抢过座位的钟倾茗。
怎么又碰到她了?尚菏瑹小声嘀咕,真是黄鼠狼单咬病鸭子,该着倒霉。
作者有话要说:这周外出,走前更一章,下次更新,看样子的确要拖到元旦以后了,呵,到时再见吧。
12、第 12 章 ...
马克思说,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官商一家亲,钟倾茗做生意少不了要跟当官的打交道,很自然的,她认识了黄蔚然,黄蔚然跟凌嘉吕楠是好友,又很自然的,她通过黄蔚然认识了凌嘉和吕楠,顺便也认识了她们各自的爱人——路璐和桑榆。
她和凌嘉吕楠认识的时间不足半年,算不上长也算不上短。由于吕楠花名在外,而钟倾茗一向不大喜欢感情泛滥的人,所以她对吕楠的印象,只能说是一般般。虽然吕楠自从和桑榆在一起之后彻底的由花花公主改造成了良家妇女,但那曾经的“花名”,一时半会的是抹不去了。
相对来说,凌嘉就不一样了,她的生活作风趋于保守,也几乎没闹过什么绯闻,加上颇强的工作能力和得体的言谈举止,很容易给人留下好印象。
钟倾茗很欣赏凌嘉,她们对彼此的感觉都是极为不错的,两个人精碰到一块儿,有些事情,即使不亲口说,对方也多是能猜测的到,比如性取向。
一般LES看女人的眼光,与普通女人看同性的眼光,多多少少总会有些差异,就像钟倾茗,假如一个帅哥和一个美女同时出现在她面前,她的眼睛在美女身上逗留的时间会相对长一些,凌嘉以此判断,钟倾茗可能和自己是同类。
钟倾茗也不是省油的灯,在今年春节后的一次晚宴上,凌嘉带着路璐一同前往,钟倾茗看到了她们手上那两枚相似的戒指,再参照她们视线交汇时,散发出的默契和爱意,她敏感的意识到,凌嘉极可能跟路璐是伴侣。在后来的接触中,她知道到了凌嘉和路璐住在一起,于是便肯定了她们是伴侣的想法。
对此,她和凌嘉心照不宣,但由同类而引发出的惺惺相惜,却使得她们成了关系比较良好的朋友。
钟倾茗是很羡慕凌嘉和路璐的,因为在这个年月,即便在主流情感中的男女之间,想找到一位能跟自己白头到老的人也太过艰难。而在同性之中,往往有着种种客观上的无限压力和主观情绪上的反复摇摆,在这种压力与摇摆下,多数的LES,总是爱上一女子,谈上一阵子,纠结一筐子,遗憾一辈子。
因此,身为LES,年龄越是增长,思想越是成熟,想找到一位同心同德的对象,也就越是成了难上加难的事,这种难,极容易动摇一个人曾经对爱情的信仰,许多的LES抱有同性之间有爱情无长情的想法,或许,就是这样自然而然又身不由己的形成的。
这个周末,凌嘉本打算去超市买点生活必用品,没想到在加油站给车加油的时候,碰到了刚加好油,正想前去拍卖会的钟倾茗。凌嘉对古玩一类了解的不多,拍卖会也不常去,她一时好奇就跟着钟倾茗过来了,凌嘉琢磨,还是等晚上和路璐一起去超市吧,毕竟两口子一起挑东西买东西那才有意思。
钟倾茗去拍卖会是纯属只想散散心,她最近既累又烦,累当然就是工作累,至于烦,这就要牵扯到任远了。
五月底那会儿,任远通过挖墙脚挖进来一位销售经理,这位销售经理不是别人,正是钟倾茗的初恋情人付元鑫,付元鑫仪表堂堂,能力又出众,任远对他还是很欣赏的,但钟倾茗对他可是欣赏不起来,首先,她觉得既然任远能把付元鑫挖过来,那么其他公司就有可能再把付元鑫挖过去,尽管在公司竞争过程中挖墙脚的行为非常普遍,可是,像付元鑫这种原本工作很好薪水很高同时也很得原老板的赏识,只因经不住诱惑而被连根挖起的人,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他们对公司的忠实度并不高。对这种人,钟倾茗的一贯原则是只能去用,而不能去信,这样一来,也就无所谓欣赏与否了。
其次,依着钟倾茗的性子,打死她也不愿和以前交往过的情人再扯上什么关系,可付元鑫是任远一手挖进来的,碍于任远的情面,她不好多说什么,这种情况下,她只能得过且过。隐形中,她对任远多少的升起了一点点不满:我不反对你去挖人,可在挖人之前能不能先跟我商量一下你究竟是挖的谁?
付元鑫能被任远挖过来,除了任远提出的非常吸引人的工作待遇意外,剩下的最大因素就是钟倾茗了,在这个浮躁的物质年代,有越来越多的女人去渴望能飞上枝头当凤凰,也有越来越多的男人去期望能攀根高枝当驸马,这就让婚姻添加了更多的功利,而爱情也几乎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
被挖之前的付元鑫有固定的女友,被挖之后的付元鑫立刻跟女友分了手,他一边讨好着任远,一边使尽手段想重新追回钟倾茗,因为钟倾茗不光长得漂亮,更重要的,是她的家世好。若能把钟倾茗追到手,那他以后的日子就将会有个翻天覆地的变化。他并不满足于已有的小康生活,他打心眼里羡慕并且嫉妒那些挥金如土的公子哥,他想当个属于权贵一族的“人上人”,这种 “高追求”,促使他极为后悔当初上学的时候为什么自己会同意钟倾茗提出的分手,后悔来后悔去,他只能叹一声当年由着孔雀东南飞,都怪年少不知生活累。
社会这个七彩大染缸,把付元鑫这位单纯的阳光少年,染成了一位事事处心积虑的深沉男人,他有这种想法,并没有对与错,有的只是普通人的心思,和普通人的选择。也恰恰因为普通,他也就注定永远成不了人上人——不管他自身能力有多强。
钟倾茗对付元鑫的心思是一眼就看透了的,她在感叹之余,忍不住的去想,付元鑫这个原本不错的男人都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那当年的小姑娘,又会变成什么样?一想到这儿,她又想起了尚菏瑹,接着又想,等忙过这阵子,若是和尚菏瑹还没偶遇的话,那就很有必要去找郝自强了,不为别的,只为工作之余的一种消遣吧。
到了拍卖会的大门跟前,尚菏瑹把她的小奥拓停好,刚关上车门,贾红旗就脸朝着离他们十来米远的一对女人说:“没想到在这地方,还能碰到我、我们总编。”
“你们总编?就是你常说的那个凌嘉?”尚菏瑹左右看看,问:“在哪呢?”
“看前边那俩美女了吧?”贾红旗伸手一指,“个头稍微高点,头发稍微短点的,就是。”
尚菏瑹的眼睛稍微有点近视,但近视的不厉害,顶多200度,在这个全民近视的年代,她这点度数,实在算不得什么。她眯起眼睛往前看,本是正常运转的大脑不由的打了一个趔趄。
前边那俩女人,头发刚过肩的那位她以前在杂志上见过,正是传说中的瑞风总编凌嘉,但凌嘉身边那个女人——也是让她大脑暂停运转的那个人,恰是跟她抢过画册抢过扳指还抢过座位的钟倾茗。
怎么又碰到她了?尚菏瑹小声嘀咕,真是黄鼠狼单咬病鸭子,该着倒霉。
作者有话要说:这周外出,走前更一章,下次更新,看样子的确要拖到元旦以后了,呵,到时再见吧。
12、第 12 章 ...
马克思说,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官商一家亲,钟倾茗做生意少不了要跟当官的打交道,很自然的,她认识了黄蔚然,黄蔚然跟凌嘉吕楠是好友,又很自然的,她通过黄蔚然认识了凌嘉和吕楠,顺便也认识了她们各自的爱人——路璐和桑榆。
她和凌嘉吕楠认识的时间不足半年,算不上长也算不上短。由于吕楠花名在外,而钟倾茗一向不大喜欢感情泛滥的人,所以她对吕楠的印象,只能说是一般般。虽然吕楠自从和桑榆在一起之后彻底的由花花公主改造成了良家妇女,但那曾经的“花名”,一时半会的是抹不去了。
相对来说,凌嘉就不一样了,她的生活作风趋于保守,也几乎没闹过什么绯闻,加上颇强的工作能力和得体的言谈举止,很容易给人留下好印象。
钟倾茗很欣赏凌嘉,她们对彼此的感觉都是极为不错的,两个人精碰到一块儿,有些事情,即使不亲口说,对方也多是能猜测的到,比如性取向。
一般LES看女人的眼光,与普通女人看同性的眼光,多多少少总会有些差异,就像钟倾茗,假如一个帅哥和一个美女同时出现在她面前,她的眼睛在美女身上逗留的时间会相对长一些,凌嘉以此判断,钟倾茗可能和自己是同类。
钟倾茗也不是省油的灯,在今年春节后的一次晚宴上,凌嘉带着路璐一同前往,钟倾茗看到了她们手上那两枚相似的戒指,再参照她们视线交汇时,散发出的默契和爱意,她敏感的意识到,凌嘉极可能跟路璐是伴侣。在后来的接触中,她知道到了凌嘉和路璐住在一起,于是便肯定了她们是伴侣的想法。
对此,她和凌嘉心照不宣,但由同类而引发出的惺惺相惜,却使得她们成了关系比较良好的朋友。
钟倾茗是很羡慕凌嘉和路璐的,因为在这个年月,即便在主流情感中的男女之间,想找到一位能跟自己白头到老的人也太过艰难。而在同性之中,往往有着种种客观上的无限压力和主观情绪上的反复摇摆,在这种压力与摇摆下,多数的LES,总是爱上一女子,谈上一阵子,纠结一筐子,遗憾一辈子。
因此,身为LES,年龄越是增长,思想越是成熟,想找到一位同心同德的对象,也就越是成了难上加难的事,这种难,极容易动摇一个人曾经对爱情的信仰,许多的LES抱有同性之间有爱情无长情的想法,或许,就是这样自然而然又身不由己的形成的。
这个周末,凌嘉本打算去超市买点生活必用品,没想到在加油站给车加油的时候,碰到了刚加好油,正想前去拍卖会的钟倾茗。凌嘉对古玩一类了解的不多,拍卖会也不常去,她一时好奇就跟着钟倾茗过来了,凌嘉琢磨,还是等晚上和路璐一起去超市吧,毕竟两口子一起挑东西买东西那才有意思。
钟倾茗去拍卖会是纯属只想散散心,她最近既累又烦,累当然就是工作累,至于烦,这就要牵扯到任远了。
五月底那会儿,任远通过挖墙脚挖进来一位销售经理,这位销售经理不是别人,正是钟倾茗的初恋情人付元鑫,付元鑫仪表堂堂,能力又出众,任远对他还是很欣赏的,但钟倾茗对他可是欣赏不起来,首先,她觉得既然任远能把付元鑫挖过来,那么其他公司就有可能再把付元鑫挖过去,尽管在公司竞争过程中挖墙脚的行为非常普遍,可是,像付元鑫这种原本工作很好薪水很高同时也很得原老板的赏识,只因经不住诱惑而被连根挖起的人,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他们对公司的忠实度并不高。对这种人,钟倾茗的一贯原则是只能去用,而不能去信,这样一来,也就无所谓欣赏与否了。
其次,依着钟倾茗的性子,打死她也不愿和以前交往过的情人再扯上什么关系,可付元鑫是任远一手挖进来的,碍于任远的情面,她不好多说什么,这种情况下,她只能得过且过。隐形中,她对任远多少的升起了一点点不满:我不反对你去挖人,可在挖人之前能不能先跟我商量一下你究竟是挖的谁?
付元鑫能被任远挖过来,除了任远提出的非常吸引人的工作待遇意外,剩下的最大因素就是钟倾茗了,在这个浮躁的物质年代,有越来越多的女人去渴望能飞上枝头当凤凰,也有越来越多的男人去期望能攀根高枝当驸马,这就让婚姻添加了更多的功利,而爱情也几乎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
被挖之前的付元鑫有固定的女友,被挖之后的付元鑫立刻跟女友分了手,他一边讨好着任远,一边使尽手段想重新追回钟倾茗,因为钟倾茗不光长得漂亮,更重要的,是她的家世好。若能把钟倾茗追到手,那他以后的日子就将会有个翻天覆地的变化。他并不满足于已有的小康生活,他打心眼里羡慕并且嫉妒那些挥金如土的公子哥,他想当个属于权贵一族的“人上人”,这种 “高追求”,促使他极为后悔当初上学的时候为什么自己会同意钟倾茗提出的分手,后悔来后悔去,他只能叹一声当年由着孔雀东南飞,都怪年少不知生活累。
社会这个七彩大染缸,把付元鑫这位单纯的阳光少年,染成了一位事事处心积虑的深沉男人,他有这种想法,并没有对与错,有的只是普通人的心思,和普通人的选择。也恰恰因为普通,他也就注定永远成不了人上人——不管他自身能力有多强。
钟倾茗对付元鑫的心思是一眼就看透了的,她在感叹之余,忍不住的去想,付元鑫这个原本不错的男人都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那当年的小姑娘,又会变成什么样?一想到这儿,她又想起了尚菏瑹,接着又想,等忙过这阵子,若是和尚菏瑹还没偶遇的话,那就很有必要去找郝自强了,不为别的,只为工作之余的一种消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