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第108节
  宁馥有些惊讶,转头去看钟华,只见他也是瞳孔微微放大,没想到她竟然还会有道谢的思维能力。
  宁馥小心地问:“你……你接下来想去做什么?”
  女孩突然站了起来,她仿佛如梦初醒一样环视四周,身体突然开始颤抖。
  宁馥和钟华对视一眼,都升起了不祥的预感。
  陈苗突然尖叫起来,“我要找、我要找——”
  要找什么,她没有说清,人已经兔子一样蹿了出去。
  宁馥和钟华紧追在后。
  陈苗像疯了一样,不,准确的说她早已经疯了,此刻终于显露出异于常人的地方,她的精神,的的确确垮掉了。
  她不知道在寻找什么,疯狂地在便民公园的一侧来回转,跑得一只脚上开胶的鞋子彻底掉落下来,自己却浑然未觉。
  宁馥跟在她身后,只听陈苗口中不停地念叨:“要找……要找到……”
  她的声音中透出一种马上就要大难临头的惊惶,听着令人心碎。
  仿佛她正处在绝境之中,仿佛她正在经受痛楚。她的精神和思绪不知停留在哪里,又是什么,让她即使在这样的情境下,还要拼命去找?
  “找到了!”
  宁馥突然拦住了正在围着一颗大树疯狂转圈的陈苗,她喊道:“找到了,在这里!”
  说着,她朝陈苗扬了扬手中的手机,一副“这是我刚才从地上捡到的”的样子。然后趁着陈苗将眼神钉在手机上不知确认什么的时候,宁馥一把将对方拦腰搂在怀里,拘住了她的动作。
  她一只脚的脚底已经渗出血来。
  陈苗却并没有挣扎,她一把拿过宁馥的手机,不断按动手机一侧的按钮,屏幕来回闪烁着。
  她问:“我录到了吗?我录到了吗?”
  我录到了吗?
  宁馥突然觉得眼眶一热。
  后赶过来的钟华在两个扭成一股的女孩旁边慢慢蹲下身来。
  他伸手握住陈苗的手,慢慢地把那个被当做微型摄像机的手机从她的手中接过来。
  “录到了,你做得很好。”他的声音泄露出一丝颤抖,但随即沉稳而温和起来,“坏人也都被抓起来了,你抓住了一条好新闻。”
  女孩终于安静下来,慢慢地,她布满“蜈蚣”的脸上,露出一个笑容。
  *
  陈苗被送到市立医院做全身检查,她的家人也接到通知,在火速赶来的路上。
  谁都没想到竟然在走失近三年后,她竟然就这样被发现了。
  谁都不知道,这三年里,她一个精神失常的病人,没有生存能力,没有逻辑思维,是怎么生存下来的。
  医生倒是给出了一点解答。
  陈苗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巨大的刺激,情绪也极度不稳定,在失常情况下,她的认知水平几乎等同于智力障碍,——但她偶尔也会有那么一两个瞬间,那时她拥有较清楚的逻辑能力。
  她已经不记得自己家在哪里,姓甚名谁,但却记得自己有件重要的事要做,有件重要的东西丢了。
  要捡回来。要把她应该做的事情有头有尾,圆圆满满地做完。
  就靠着老天时不时地给她的一瞬间清醒,她兜兜转转,用了三年的时间,在这座城市里,一点一点地找到了曾经自己出事的地方。
  房子不见了,坏人被抓了,她还在找那个掉落在角落里的摄像机。
  “病人现在可以说是处在比较清醒的阶段,或许会对你们有回应。”大夫从诊室里走出来,对两人道。
  “你进去吧。”宁馥道。
  她隔着一层玻璃,站在外面看着。
  太多人进去不好,容易令她受惊。
  陈苗穿着病号服,乖巧地坐在检查床上,看到钟华似乎是之前给自己和宁馥买奶昔的人,于是朝他笑了。
  宁馥看见钟华走过去,并肩和她坐下,然后说了几句话。陈苗像个期待老师表扬的小学生,对每一个问题都认真地回答了。
  钟华很快出来了,说后面的时间留给她的家人更好。
  他往外走,宁馥也没有问他陈苗说了什么。
  外面天色已晚,华灯初上。
  “我问她,坏人欺负她,折磨她,她从此以后不能做个漂亮姑娘,不能做个聪明人了,她一辈子都毁掉了——”钟华开口道:“她后悔不后悔?”
  宁馥轻声道:“但她做成了一个好记者。”
  钟华笑起来,他依然觉得心头沉重,为这太惨烈的牺牲而痛惜,为自己没有保护好陈苗而自责。但有什么束缚,像失去效力的绳索,正从他的身上慢慢滑落。
  他淡淡道:“你和她倒是心有灵犀。”
  陈苗答他。
  “我不后悔呀。”
  第79章 仗剑人间(完)
  医院外面是城区通往cbd的主干道,车水马龙。两个人像电视剧里那样站在过街天桥上吹晚风,望着下方一直绵延到远方的车尾灯。
  红色的,连成一串,通向夜色里的灯火辉煌。
  宁馥问:“她会好起来吗?”
  钟华知道,她问的是陈苗。
  他摇摇头,“我不知道。不过她在接受治疗了。”
  如果苍天有眼,就该让她的后半生平静安宁,不再受苦。
  她追求一腔热血的理想,她打碎黑暗,却也被黑暗割伤*。
  她或许并不想要什么平静安宁、不再受苦,但这些,却已经是能够期许的最大范围。
  世道待她不公平。
  宁馥轻声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这样的不公平。”
  却依然有人前仆后继,如同飞蛾扑火,奋不顾身。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宁馥从怀里掏出个裹了几层的纸袋子,里面是烤红薯,还有点热乎气。
  “做检查的时候我出去买的。”本来是想买来哄陈苗的,这姑娘迷糊起来心智可能和几岁小孩差不多,吃东西的口味大约也喜欢这些甜甜糯糯的。
  不过她的家人很快赶到,送她去办理住院手续做后续检查了,宁馥就没上去凑这个热闹,把这红薯私吞了。
  两个人在天桥上就着习习凉风,把烤红薯分着吃了。
  钟华吃完了,一看宁馥还在那小口小口地抿,不由得一笑:“怎么吃的这么慢?不像你。”
  他发现宁馥工作之余似乎并不是个苦行僧,相反,她还很会、也很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享受一下美好生活。
  就是吃东西太快,总有股迫不及待劲儿,仿佛这一口现在不赶快吞下去,下一秒就要吃不上了一样。
  今天倒是一反常态。
  宁馥一边慢慢吃一边道:“因为今天气氛好,红薯也甜,所以要格外珍惜。”
  钟华挑一挑眉。
  他倒也不在催促宁馥,只站在她身边慢慢讲他给她的规划。接下来有多少选题要做,未来几年要她跑多少个省份,将来她还可以做哪些形式的节目,要再练练笔头的能力。
  他道:“五年之后,我希望你做到调查记者部的主任。”
  宁馥微微一呆。
  她问:“那你呢?”
  钟华笑了笑,看她的目光终于露出一丝柔和,还有点看傻孩子似的宠溺。
  他没说话,但宁馥已经反应过来,她也朝钟华一笑。
  说一句不太好听的,这是两个有野心的人的默契。五年之内,钟华必然高升。
  钟华轻轻呼出口气。
  年轻的陈苗是一条清澈的溪流,她的心,永远停留在如同玻璃般赤子的模样,只要一眼,就可以看透她的赤诚。而钟华……他已然像一条浑浊的江河,他的人生中杂糅了太多东西,太多考虑,太多知世故和不可说。
  但他依然要以浩浩汤汤的决绝奔流到海。
  他不想让宁馥做陈苗,也不想让宁馥做他自己。他想要她百炼成真金,想要她被这世道的火越烧,就越坚硬而纯粹。
  她是块好料子,他也自诩从不看走眼。
  他总觉得宁馥太有灵气,那一股疯劲,是一个记者从杰出到伟大的一步之遥。
  钟华想要在她的“一步之遥”上增添一点沉重的东西,才会毫不犹豫地点头同意她去战地采访,才会一点儿不“爱惜”地支使着她上昆仑下北海哪里艰苦往哪里跑。
  他在宁馥身上赌很大,也怕,她如果真因为那不要命的悍勇,把自己搭进去,该怎么办。
  他从来不抽烟,宁馥被叛军扣住的那一晚上,他无师自通。
  好在,宁馥全都一关关闯过来了。
  到现在……
  到现在反倒是宁馥推着他解了这个心结。
  陈苗,他,宁馥。他们奔赴的都是同一个方向,风尘赤子,此心仍殷。
  钟华突然意识到,是宁馥——
  她才是自己的那一步之遥。
  钟华看着宁馥吃完红薯擦擦手,一副特别接地气的模样,忍不住笑道:“真不是个走高端路线的命。”
  去要饭,去做练习生,跟着巡逻队去爬雪山,跪在浴缸里直播导弹空袭,拒绝普利策。
  她摸爬滚打两腿泥,还真的从来没拥有过与成就相称的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