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我要去浪迹天涯
  马军是谁,方哥还真不怎么在意。
  无论马军是谁,哪怕他是林二的亲哥哥,敢对方圆开枪,没有被当场摔死,就已经算是方圆对他法外开恩了。
  不过看到叶明媚后,方圆才确定马军跟林家应该没啥关系。
  理由很简单,林东海再怎么狂傲,他也不敢来到警局内,拿巴掌招呼李队。
  能把警员不当回事,抬手就揍的人,用脚丫子也能猜出是做什么的。
  只是叶明媚嚣张的有些过了。
  这是个没被宠坏了的女人,自以为是。
  方圆满眼都是贪婪的目光,依旧不住地在叶明媚的身上看。
  叶明媚相信,方圆绝不傻瓜--傻瓜,是不可能把持枪的马军三人,从三楼上扔下来的。
  可他却在做着唯有傻瓜才会做的事,说着傻瓜才会说的话,肆无忌惮的盯着她看,当着她的面骂马军是沙比。
  叶明媚又笑了,红红的唇儿那么烦人:“我是马军的小姨。嗯,亲小姨。”
  “哦,幸亏你告诉我,我还以为你是马军的亲妈呢,这么大年纪了,还穿的这么不要脸,大半夜的跑出来搔首弄姿的,就不怕你家老头子吃醋?”
  方先生摇头,叹了口气:“唉,以前就听说明珠人特别自大,还不怎么相信,现在我信了--孩子他小姨,你知道吗,正因为你这样的人,才让真正的明珠人蒙羞。”
  “哦,是吗?那我以后得改了。”
  叶明媚还在笑,不过眼神却无比的冷。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方先生为自己能说出这么高深的话,而感到自豪。
  叶明媚静静的听着。
  等他闭嘴后,才问:“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方圆问:“非得说吗?”
  叶明媚淡淡的说:“死刑犯在临死前,都可以提个要求的。”
  “我要死了?”
  方圆脸上,这才露出吃惊的样子:“谁,谁要杀我?”
  叶明媚把烟头掐灭在审讯桌上,没有理睬方圆的装比,问道:“真没什么要说的了?”
  “有。”
  “说。”
  “你能满足我?”
  “我对死人,从来都很大方的。”
  “好,那么……”
  方圆又笑了,打量着叶明媚:“你脱掉衣服,跪在我面前,求我上了你。这就是我最想说的话,发自内心的。”
  “干净点。”
  叶明媚没有生气,只是转过身,淡淡的说了句。
  在警局,把已经记录在案的人干掉,这对绝大部分人来说,都是无法想象的事。
  叶明媚却是那极少一部分人中的一员,就算方圆来头颇大,可在明珠,在她面前--该三更死,就不会拖过五更,尤其是在极度愤怒时。
  那三个从进来后,就低眉顺眼好像不存在那样的黑衣人,立即抬头看着方圆,面无表情的走了过来,中间那个更是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钢球。
  钢球上有个钢环,只要一拉环,就会扯出细细的钢丝。
  细钢丝勒在人脖子上时,甚至比刀子还要块!
  一下子,就能把喉管勒断!
  依着叶明媚的本意,在手下残杀方圆时,她是不会留在现场的,毕竟她是个林志玲般的娇俏美女,怎么可能喜欢看杀人呢?
  那么血淋淋的。
  不过,方圆的傻瓜行为,让她觉得有必要现场观看,一条丑陋的生命,是怎么被终结的。
  坐在审讯桌后面的椅子上,尤其是看到方圆满脸惊恐的,被两个手下牢牢抓住胳膊、细细的钢丝套在脖子上后,叶明媚忽然兴奋了起来。
  她发现,自己竟然异常渴望看到,鲜血喷溅的样子。
  如果这时候再跟男人做着那种事--绝对是一个女人最兴奋、更是最幸福的时候。
  拿着钢丝的手下,双手猛地用力!
  眼看就要撕开林二的衣服了,好汉双手都在发抖。
  没办法,不兴奋都不行啊,要不然对不起美女一番美意。
  “卡姆!”
  好汉大喊了一嗓子时,忽然听到耳边传来野兽的咆哮声。
  完全是下意识的,好汉侧脸去看--街灯闪烁下,竟然有两排交错的犬牙,闪着森寒的光泽,向他极扑而来。
  “啊!”
  好汉本能的惊叫出声时,已经被毛驴咬住了肩膀,重重扑倒在了地上。
  方圆总是对林二说,要是论起狗胆,毛驴绝对能排进当世十大胆小狗之内。
  开始时,林二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第一次死皮赖脸的去方家时,毛驴冲她叫唤来着,她一蹲身,就把驴哥给吓的夹着尾巴鼠窜而去。
  但现在,如果谁在说毛驴胆小,林二是绝不会跟他辩驳什么的,最多心中冷笑:不知道毛驴跟它大哥一样,是最爱装低调的么?
  看看现在,骑在林二身上的那条好汉,膀大腰圆的足有一百七十斤,却被毛驴当稻草人那样,狠狠扑在地上,咬住他肩膀的脑袋,拼命的左右摇晃,就像要把他给撕成碎片那样,比恶狼还要狠。
  总共有三个好汉,但毛驴只招呼一个。
  老大说过了:打群架时,不用操心去招呼所有人,只需按着一个人猛扁,照死里揍,就能吓坏所有人。
  大哥说的话,从来都是真理。
  君不见,其他两条好汉,看到忽然蹿出个野狗来,死命的撕咬同伴后,登时被吓毛了,就别说去欺负林二了,全都吼叫着跺脚、蹲身作势要找板砖……
  嚓,当驴哥傻么?
  这是公路,每天有清洁工打扫,干净的几乎要照出人来,去哪儿找板砖?
  二哥能够在绿化带中捡到个石头,就已经很幸运了。
  驴哥绝对是世间第一聪明狗,很懂得过犹不及的道理,眼看把某条好汉给吓了个半死,完全失去了战斗力,这才松开嘴,翻出吓人的獠牙,背上毛发竖起,对另外俩人竭力狂吼起来。
  “毛驴,咬,咬死这些王八蛋!”
  在毛驴出现后,林二心中涌过一阵暖流,脑子也清醒了不少,自然不会再犯贱要求被好汉上了自己,翻身爬了起来,尖叫着给驴哥助威。
  林二早就看出毛驴可能吃过人肉,因为它在发怒时,眼珠子会发红。
  灯光下,一对红殷殷的眼珠子,透着疯狂的邪性。
  林二这种大小姐都能看出邪门,更何况那几条好汉?
  没谁敢跟一条可能会吃人的恶狗放对的,兄弟三人齐齐发一声喊,转身跨上摩托车,狼狈鼠窜而去,还撂下几句狠话:“有种的别跑,给老子等着!”
  眨眼间,好汉消失在了夜色中。
  毛驴也停止了狂吠,眼睛恢复了正常,锥锥的轻声叫着,拿脑袋蹭林二的腿子。
  林二慢慢蹲了下来,右手抱住毛驴脖子,忽然间就放声痛哭:“不要我了,他们都不要我了!呜呜呜--”
  驴哥伸出温暖的舌头,仔细舔着二哥脸上的泪痕,小心的安慰着她。
  再次痛哭了足有三分钟后,林二才抽抽噎噎的停住,狠狠吸了下鼻子,泪眼婆娑的看着毛驴,问:“你怎么来了?”
  毛驴晃了晃尾巴,朝市区方向轻叫了几声。
  林二明白了,毛驴是在说:是大哥让它来的。
  “他早就算到我会跑出来?”
  林二嘴角抽了下,接着又怒了:“既然他早就算到我会跟爸爸闹翻,跑出来被人欺负,那他干嘛还要那样做?”
  “他也没打算把事情闹大的。”
  忽然,一个不再年轻的男人声音,从绿化带中的花木间传来。
  “谁?”
  林二吓了一跳,赶紧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黑影幽灵般的从花木后走了出来。
  却不肯站在灯下,让林二看到他的样子。
  “你是谁?”
  林二腾地站起身,满脸的警惕。
  不过,她紧绷着神经,很快就松懈了下来:毛驴没有任何动作。
  这就证明毛驴早就知道这个人的存在,或者说是跟他一起来,专门来寻找她的。
  “算是你的朋友吧。”
  听那个人的声音,应该有五六十岁左右,但他的眼眸在灯影下,却很亮。
  林二犹豫了下,才低声问道:“是方圆托付你来照顾我的。”
  “确切的来说,是小驴找到我,把我带来的。”
  从黑衣人称呼毛驴为小驴的亲切称呼中,林二可以肯定他们之间是认识的。
  这个人在方圆哥俩心中的地位,跟挺进罗布泊内救援方圆的那些人相比,肯定很高。
  林二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又问:“你一直在明珠居住?”
  “是。”
  黑衣人并没有隐瞒。
  林二来好奇的问道:“除了你之外,还有谁认识方圆?”
  黑衣人笑了笑,没有说话。
  “算了,我知道这是你们之间的秘密,不说拉倒。”
  林二有些泄气,一屁股蹲坐在马路牙子上,抬头看着天:“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方圆会怎么对付林、我爸?”
  就算她再怎么恼怒林东海的某些做法,但终究是她亲爸。
  黑衣人回答说:“那要看你的意思了。”
  “不许伤害他!更不许在暗地里玩阴谋,对付林家!”
  林二立即脱口说到,顿了顿又冷冷的说:“你们这样做也可以,但以后休想我原谅方圆。”
  “我可以保证,没有谁会找林家的麻烦,不过马家……”
  黑衣人说到这儿时,林二不耐烦的说:“我才不管马家怎么样!”
  “那就好办了。”
  黑衣人松了口气,笑问:“天色不早了,你是不是该回家了?”
  林二抬头看去,才发现路边还停着一辆普桑。
  站起来,很爷们的拍了拍屁股上的土,林二淡淡的说:“如果我不回家呢?你是不是要强行带我回去?”
  “唉。”
  那个人叹了口气,说:“我还有事要去做,不能总陪着你。”
  “不用你陪,有毛驴在就行了。”
  林二低头看着毛驴,问道:“我准备去流浪了,你是跟着我,还是去找你大哥?”
  毛驴眼里,登时露出为难的神色。
  “算了,就知道你还是跟着你大哥近,你就找他去吧!”
  林二赌气的一跺脚,快步走向那辆普桑:“这车子,我征用了--浪迹天涯,怎么可能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