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染金戈_第298章
  “好,都听你的。”
  伤口已处置妥当,仔细包上棉纱。
  狄冬青站起身道:“师父你等着,我去取两碗酒来。”
  他步入夜色,瘦削的背影汇入人群,没过多久便端着两只酒碗折返。
  周遭的火光在他的脸颊上跳跃,一处暗下,另一处便紧跟着亮起,将阴影牵得千变万化,好似一支巧笔,一遍遍描摹着他的五官,将他唇边浅浅的笑意勾勒得异常生动。
  两人在营帐中,借着火光对饮。
  狄冬青问道:“现在你可以告诉我,烛照究竟同你说了什么?”
  卢正秋道:“也没什么,既然我已形神俱灭,他问我要不要索性领受神恩,与他们一样成为不朽不灭的生命。”
  “他们要你成神?”
  “对。”
  狄冬青难掩脸上的诧异。
  卢正秋的神色却一片平淡:“不过我拒绝了,所以他只能重塑我的血肉之躯,将我送回来,大约他一眨眼的功夫,我便过完一辈子,寿终正寝了吧。”
  冬青的视线仍牢牢地锁在他身上:“你拒绝成神,就为了……为了……”
  “为了陪伴你一生一世。”
  卢正秋代替羞涩的青年,坦然地将这几个字说出了口。与过去不同,他不再感到愧疚。他的罪已经洗脱,从今往后,他再也不必吝于情,耽于爱。
  冬青脸上呆然的神情可爱极了。使他不禁凑得更近,用手指挑起对方鬓角的碎发:“那时候,我看到你还在等我,你被雪染白了头发,身子却依旧站得笔直,我只看了你一眼便已确信,无论如何我也舍不得你,若是没有你在身边,饶是永生不灭的生命,也索然无味。”
  “我……我真有那么好?”
  卢正秋笑了,探身抵上他的额头,手指尖拂过他的眉梢,一字一句道:“悠悠亘古,万千神明,都不及一个你。”
  下一刻,他感到背上猛地一沉,是冬青张开双臂,将他牢牢环住,用力往怀抱里揽。
  年轻人的力气大得惊人,使他很快失了平衡,只能将重量压在对方的肩上。他贴着耳畔抱怨道:“师父只是夸奖你几句,可没打算宠坏你。”
  冬青像是全然没有听见他的话似的,只是将手臂圈得更紧,胸口随着呼吸而起伏,喃喃道:“我好欢喜……真的好欢喜,我再不会有更幸福的时候了……”
  卢正秋在他的背上轻拍:“这说得是什么傻话,一定会有的。”
  他感到怀中的身子一僵,随后便急躁地从拥抱中撤开,手还挂在他的颈后,摸索着寻找他的嘴唇。
  他轻笑了一声,分出一只手将卷毡放下。恬静的黑暗将他们笼罩,火光和人群被隔绝在营帐外,再也无法侵扰他们的世界。
  他们彼此热烈索求着,交换至为亲昵的吻。
  外面是星河流淌,篝火跳耀,人世间至为纯粹的光辉,都披在他们的身上。
  虚掷的半生岁月,终于在此刻焕然一新。
  天高路远,绿水青山,未来的漫漫长路,可望可期。
  第237章 长风送月
  禹建帝三十二年,也是禹祐帝姒玉桐登基的第一年。
  安邑城,长风阁内。
  此阁有五层之高,顶层没有四壁,只有四条朱梁撑起一片屋檐,阁上前后通敞,秋日里凉风习习不断,登高望远,把酒当歌,甚是畅快,“长风”之名便由此而得。
  沈昭云和梁逍在阁上举杯共酌。
  从两人所坐之处,可以眺见皇城的屋瓦,皇城前方的昭阳坛更加一览无余。
  昭阳坛是祐帝主张修缮的,与从前的旧殿不同,是一间低矮宽敞的坛庙,坛庙前是一片开阔的广场,青砖平整,花团锦簇,瓮城的外墙已被拆除,供城中百姓自由来往。
  几个月前浩劫的景象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派生机勃勃之景。秋日天气高爽,黄昏将近,男女老少结伴徜徉其中,好不惬意。
  沈昭云远远地看着,抿了一口酒,道:“就怕他们逗留得太久,忘了我们长风阁上的晚宴。”
  “那倒不会,冬青大哥向来守信得很。”答话的人是阿瑾,正托着一盘瓜果往阁上走来。
  她的身后跟着一个小孩子,迈着琐碎的步子来到沈昭云身边,将手里的一沓宣纸递上:“师父,我写完了。”
  “好,好。”沈昭云接过,将纸展平在手里端详。
  小孩儿杵在一边,嘴唇嘟成一个尖,抱怨道:“你为何不教我武艺,只教我念书写字。”
  沈昭云把视线从纸面上抽出,挑着眉毛望向他:“一则要等你身体养好,二则,你既然要做我沈昭云的徒弟,便不能够抹黑我的名声,既然我智勇双全,你也一样要并修文武两技,若是文技学不好嘛,那武也就不要想了……”
  小孩儿听了这番话,当即憋红了脸,跺着脚道:“我学,学还不行么!”
  “乖,这才像话。”沈昭云笑逐颜开,一只手搭在小孩头顶,将毛躁躁的头发揉得更乱。
  坐在一旁的梁逍轻笑出声:“我的沈大才子,你可别再吓唬小朋友了,”边说边探身上前,抢过沈昭云手里的纸,“来,让梁叔叔瞧瞧……写得很不错嘛,进步很快。”
  纸上写了几排歪歪扭扭的字迹,一笔一划透着稚气。梁逍花了一些时间才辨认出,这些字都是人名,是五溪人的人名。
  五溪人常年隐居深山,鲜少有人识得中原的文字,许多住民从生到死,连自己的名字也不曾见过。
  现在,那些名字跃然纸上,一个紧挨着一个,整整齐齐,他们当中的一些已殉身火海,还有一些背井离乡,颠沛流离,饱受困顿饥苦。然而,因着这一张薄薄的纸,散落各处的魂魄像是忽然间找到了落处。落在沉郁浓烈的墨色之中,也落在执笔人的心里。
  梁逍抬起头,只见对面沈昭云的眼眶已泛起红色,饶是用宽大的袖筒遮掩,仍掩不住眼底泪光晶莹。
  写在最后的落款是“天星”,两个字简简单单的字像是有了灵性似的,犹如星野一般闪耀,透着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