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红杏素娘_分卷阅读_1
《重生之红杏素娘》
作者:明草
文案:
素娘素娘,红杏出墙。
薛素上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跟别的男人生了个儿子,
出墙的红杏,注定没有好下场。
惨死重生,
薛素回到三年前,
她不想重蹈覆辙,
只能战战兢兢,拼命讨好自家那个瞎眼的男人。
哪曾想,寡言少语的瞎子竟是卸甲归田的大将军……
第1章 水性
莲生在院子里喂鸡,屋里只有薛素一个人。
她走到门边,确定门栓插好之后,手上的动作十分急切,将身上穿着的粗布衣裳扯开,露出纤细的脖颈。
薛素生的肤白,但农家的女人没有城里的讲究,平时疏于保养,身子有些干燥,即使在夏天都会起皮,胳膊上还起着零零星星一些鸡皮疙瘩。
手指在颈子上摩挲,手下皮肤光洁一片,根本没有留下半点疤痕。
明明她跟了王秀才时,被那人一口咬在脖颈上,殷红的鲜血从伤口中涌出来,当时可把薛素吓坏了,即使后来擦了不少药膏,皮肉上仍留下深深齿痕,怎么会突然消失了?
眼神在破旧灰暗的小屋里环视一周,无论是边角油润的桌椅,还是破旧变形的铜盆,薛素都熟悉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一开始她还不敢相信自己是重生了,但现在那道伤疤还没出现,不是回到了过去还能有什么?
薛素小时候听村里的老人说过,这世上是有鬼神的,但像她这种不知廉耻水性杨花的女人,即使死了也应该下地狱,受尽酷刑。
难道老天爷看她可怜,才会再给了一次机会,让她重生到了三年前?
想到此,她心底激动极了。
干瘦的身体颤抖如同筛糠,反手捣住嘴,死死捂着,憋得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生怕发出声音,以免惊动了屋外的人。
将衣裳理好,薛素伸手将门栓取下来,推开一条细缝儿,顺着偷偷往外瞟了一眼,看着院子里正在干活的小姑娘,这是楚清河的侄女莲生,今年才十二,重生前,小姑娘对她叔叔有多孝顺,就有多嫌弃她这个婶娘。
楚清河是安宁村里的猎户,足足二十七了还没娶上媳妇。像安宁村这种穷乡僻壤,猎户也算是不错的营生了,只可惜男人瞎了眼,瘸了腿,即使有提枪上马弯弓射箭的本事,也带不回来多少猎物。
薛素她后娘就是看中这一点,才把她关在楚家院子一整个晚上,第二天在村里嚷嚷着,说她被楚清河毁了清白,必须得嫁给这个男人。
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正是对人生充满幻想的时候,薛素希望自己的如意郎君能带她离开安宁村这个地方,过上舒坦优渥的好日子,但天不从人愿,她被逼着嫁给了一个又瞎又瘸的男人,心中即是委屈又是酸涩,总觉得下半辈子都掉进了粪坑,再也没有了指望。
正在这时,王佑卿出现了,一个年轻俊美又颇有才华的男人,张口就是诗词歌赋,甜言蜜语能将人的心都给融化了,即使薛素已经嫁了人,王佑卿依旧不在意。
这样深情的男人天底下哪有几个女人能拒绝的了?
薛素一开始迈不过心里那道坎儿,总是避开王佑卿,生怕与他见面,做出不可饶恕的错事。
但到了后来,她对那人起了心思,就跟被猪油蒙了心似的,在谷堆后头把身子给了王秀才,两人不顾世俗眼光,也过了一段蜜里调油的舒心日子。
只可惜美景不长,王佑卿高中状元,薛素母子成了男人身上最大的污点,阻碍了他的前程,说是绊脚石也不为过。
新科状元性情高洁,怎么能跟有夫之妇通.奸?
王佑卿想要迎娶金尊玉贵的公主,在薛素抱着孩子上门时,毫不留情让人将她们母子两个赶出门,要是他没有赶走自己,薛素也不至于被一辆马车活活碾死。
男人的话最不可信,好在她回来的及时,现在还是完璧,尚未做出那等不可挽回的错事。
低头扫了一眼干瘦粗糙的双手,薛素再也不像前世里那样嫌弃,抿着小嘴儿甜甜一笑,她的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推开门走出去。
正在喂鸡的莲生听到动静,抬头看了薛素一眼,眼里带着几分害怕。
如今的莲生只有十二岁,还是个性格内向的孩子,对她这个当婶娘的也没有厌恶到了骨子里。
“婶娘。”莲生看到薛素醒了,赶忙站起身,三两下把手上的土灰抹在了身上,小声道:“厨房里还有热的饼子,莲生给婶娘端过来,您一早上没吃东西,可别饿坏了身子……”
“不用,我又不是没长手脚,自己来就是。”薛素两手按住了小姑娘细瘦的肩膀,莲生比她矮了足足半个头,瘦的就跟柴火棍儿似的,摸在手里一把骨头,凹陷面颊发丝枯黄,这副模样让薛素心里升起一阵阵酸涩。
明明她刚嫁到楚家时,没有一个人对她不起,偏偏薛素本性贪婪又好高骛远,总觉得自己能有一个好前程,当臆想的美梦被现实生生打破,她将所有的怨恨和不甘都发泄在了楚清河与莲生叔侄身上,未免有些太自私了。
从头到尾,都是她做错了事,一个有夫之妇怀上了奸夫的孩子,而且薛素跟楚清河从来没有行房,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女人肚子里怀的是个野种。
偏偏楚清河既没有休妻,也从未将此事宣扬出去,要不是她自己想要荣华富贵,跑去京城找已经高中状元的王佑卿,也不会惨死于车轮之下。
不去看神情忐忑的小姑娘,薛素走进厨房,掀开锅盖从里头拿起了一个还热乎的粗粮饼子,大口大口地嚼着。
前世里在京城乞讨的那几日,因为孩子小,薛素讨来的吃食大多给喂给了儿子,她自己都没吃上几口,肚腹饿的不行,就算粗粮饼不算什么好东西,但那股粮食的香气还是让薛素忍不住分泌涎水。
太久没有吃过这种热气腾腾的饱饭,她吃的急,但喉咙细小,吞咽时有些费力,还是就着凉水才将饭食咽进肚子里的。
好不容易吃饱了,薛素打了盆水,挽起袖子刚要洗手,眼角撇见挂着细细红绳的手腕,整个人突然愣住了。
只见女人骨肉如柴的左手腕上多了一颗浅粉色的痣,只有指甲盖那么大,颜色浅的接近肉色,却微微凸起一块。
带着薄薄茧子的指尖按了按那颗痣,半点发麻发痒的感觉都没有,凭空出现的粉痣让薛素忍不住皱眉,她手腕上原本挂着一颗桃木珠子,穿在了红绳上,现在那根带了多年的红绳还在,没有丝毫断裂的痕迹,桃木珠子却没了,还多了一粒粉痣。
闭了闭眼,薛素想到自己刚醒来时,鼻子里好像嗅到了一股浅浅的桃木味儿,难道她之所以会重生,就跟那颗消失不见的桃木珠子有关?
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薛素舔了舔干涩的唇瓣,整个人如同石雕一般,坐在原地,动也不动。
突然,她把挽起的袖子撸直了,拿着家里的镐头,风风火火地往外冲。
六月的天着实不算凉快,此刻是下午最热的时候,后山连个人影子都瞧不见,干瘦的女人快步走到了山脚下的一棵老桃树前头,直勾勾地盯着近在咫尺的桃树。
青绿的果子挂在枝头,桃子还没成熟,吃在嘴里又酸又涩,直麻嘴,等再过一个多月,蜜桃儿就会长得软嫩香甜,汁水充沛,滋味儿甭提有多好了。
薛素之所以会来这里,是因为她娘临死之前给她留了两样东西。一样是挂在左手腕上的桃木珠子,另外的则是一本书。
刚跟楚清河成亲时,她不识字,又怕母亲的遗物让后娘抢了去,就埋在了这棵老桃树下。
上辈子薛素跟王佑卿厮混在一起,会认字了之后,就将那本书挖出来过,按着上头的方子调制了一种杨柳露。
那时薛素才给王佑卿生了个大胖儿子,她十月怀胎连带着坐月子,整个人胖了两圈,原本还算小巧精致的面庞已经被肥肉挤得扭曲变形了。
书上说杨柳露能够使女子腰身纤细,轻盈如燕,薛素心里念着情郎,自然不喜自己那副粗笨肥硕的模样,便按着上头的法子炮制,没想到真有奇效,喝了杨柳露不到两个月,便清减了足足十几斤。
那些秘方薛素可以倒背如流,知道里面除了杨柳露之外,其他的方子也价值千金。
只可惜有一天书丢了,不久之后泾阳城里就出现了个开私馆的妇人,好像叫程三娘,私馆里主打的招牌就是杨柳露,每接待一位女客,成功让人瘦下来,便要收上百两银子的高价,雪白的银子哗哗往里涌,凭借的就是她的秘方。
那些银子原本都应该是薛素的,偏偏让一个贼人偷了去,想到那间私馆生意有多红火,她就嫉恨的红了眼,心里头将那个不要脸的妇人骂了个狗血喷头,直喘粗气。
桃树边上的泥土松软,薛素半年前就拿着镐头把地翻了一遍,现在也没费什么力气,轻易地将满地黑泥给刨开。
挖了估摸有一刻钟功夫,镐头好像碰到了什么硬物。
薛素忍不住笑出声,双眼弯弯眯成一条细缝儿,用手背轻轻擦拭脑门上的汗珠,赶忙蹲下身,将露出一角的破布包从泥土里抠挖出来。
第2章 杨花
重生前薛素是个矫情性子,平日里嫌这嫌那的,但此时此刻她看着那本书,就好像瞧见了金山银山一样,一点也顾不得脏,将上头沾着的灰土全都给抖干净了,这才把破烂的布包一把撕开,将薄薄的册子塞入怀中。
薛母临死之前告诉薛素,说这是祖传的秘方,万万不能让别人看见,当时她以为娘是病糊涂了,才会这么看重这薄薄的小册子,但有了上一世的经历,薛素彻底认清了秘方的价值,也明白了她娘的苦心。
将桃树前凹陷下去的土坑给填平整了,薛素随手把破布扔在草丛里,就回了楚家。刚一进篱笆院儿,突然听到外头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
走出厨房去看,她一眼就瞧见了站在篱笆院外的王佑卿。
年轻男人五官俊美,身量略有些单薄,穿了一件湖青色的襦袍,那副斯文俊秀的样子在安宁村可是头一份的,再加上王家家底颇丰,在十里八乡都能算是土财主,家世相貌才学样样都拿得出手,王佑卿撩动了不知多少小姑娘的芳心,薛素也不例外。
王佑卿也看到了薛素,眼底连连闪烁精光,冲着她招手,道:
“楚家嫂嫂,我给你带了一本诗集,你快看看,这里有香山居士写的诗词……”
薛素脚下好像生了根,半晌没动弹一步,在看到王佑卿那张脸时,她耗尽了全身的意志力,控制自己不去狠狠扇王佑卿一耳光。
轻咬唇瓣,她面上没有露出半点儿,眼帘低垂,看着好像害羞了一般,一步一步挨到篱笆院外,盯着王佑卿手里的那本诗集,薛素心里不住冷笑。
前世里她爱慕虚荣,觉得王佑卿日后肯定会有大出息,他模样又生的俊,主动提出要教她读书习字,这一来二去的,薛素就将身子给了他。
好在,这辈子她醒来的及时,不会再让这个活该千刀万剐的畜生给蒙骗了。
“素娘,咱们去那边的石凳上看诗集,那处没人,不耽搁读书习字。”
女人走近之后,王佑卿就不怕被人听见了,不过他说话时还是刻意压低了声音,“素娘”二字叫的亲昵又暧昧,亏得薛素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人事不通的小姑娘了,自然不会被他的花言巧语轻易唬了去。
“王秀才,我不想学诗了。”
王佑卿忍不住皱了皱眉,看到薛素难看的脸色,急声问:
“为何不想学诗了?是不是楚清河为难你了,你我二人清清白白,只有传道授业的关系,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竟然因为这种小事而心生芥蒂,还真是心胸狭窄!”
薛素听着王佑卿可劲儿的贬损楚清河,心里恨得不行,暗中将这人骂了个狗血喷头,表面上却没有露出丝毫,眼圈微微染上红色,怯生生的点了点头,那副模样看着别提有多可怜了。
既然王佑卿认为是楚清河不让她学诗,那就正好拿那人当个挡箭牌,也省的麻烦。
这人平日里规矩的很,今日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被薛素拒绝了,竟然三两下紧紧握住了她的手。
由于常年做活儿的缘故,她手上的皮肉并不细腻,掌心指腹有不少茧子,但王佑卿却不在意。
他很清楚,薛素只是因为没吃上好的,身子骨儿太瘦了,要是好好养一养,稍微丰腴几分,肯定是个难得的美人胚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王佑卿体虚的缘故,掌心湿滑粘腻,出了一层细汗,此刻紧紧握着她的手,那股又黏又腻的感觉可把薛素给恶心坏了,胃里头一阵翻涌,好悬没吐出来。
刚想一把将男人推开,楚清河突然一瘸一拐的从大屋里走出来,那双灰暗的双眼依旧无神,但脑袋却往薛素身上偏了偏,也不知是怎么了,远远瞧着他的神情,她竟然生出了几分心虚。
明明楚清河什么都看不见,照理而言也不会发现王佑卿才是,她怕个什么劲儿?
“楚清河出来了。”
薛素小声嘟囔了一句,趁着王佑卿不注意,赶忙把手抽了出去,小跑着到了男人身边。
走近一看,她才发现楚清河的脸色不算太好,男人的轮廓生的极深,皮肤又显得粗糙黝黑,乍一看有些凶恶,实际上却是个难得的好人,只可惜薛素不知惜福,辜负了他。
作者:明草
文案:
素娘素娘,红杏出墙。
薛素上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跟别的男人生了个儿子,
出墙的红杏,注定没有好下场。
惨死重生,
薛素回到三年前,
她不想重蹈覆辙,
只能战战兢兢,拼命讨好自家那个瞎眼的男人。
哪曾想,寡言少语的瞎子竟是卸甲归田的大将军……
第1章 水性
莲生在院子里喂鸡,屋里只有薛素一个人。
她走到门边,确定门栓插好之后,手上的动作十分急切,将身上穿着的粗布衣裳扯开,露出纤细的脖颈。
薛素生的肤白,但农家的女人没有城里的讲究,平时疏于保养,身子有些干燥,即使在夏天都会起皮,胳膊上还起着零零星星一些鸡皮疙瘩。
手指在颈子上摩挲,手下皮肤光洁一片,根本没有留下半点疤痕。
明明她跟了王秀才时,被那人一口咬在脖颈上,殷红的鲜血从伤口中涌出来,当时可把薛素吓坏了,即使后来擦了不少药膏,皮肉上仍留下深深齿痕,怎么会突然消失了?
眼神在破旧灰暗的小屋里环视一周,无论是边角油润的桌椅,还是破旧变形的铜盆,薛素都熟悉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一开始她还不敢相信自己是重生了,但现在那道伤疤还没出现,不是回到了过去还能有什么?
薛素小时候听村里的老人说过,这世上是有鬼神的,但像她这种不知廉耻水性杨花的女人,即使死了也应该下地狱,受尽酷刑。
难道老天爷看她可怜,才会再给了一次机会,让她重生到了三年前?
想到此,她心底激动极了。
干瘦的身体颤抖如同筛糠,反手捣住嘴,死死捂着,憋得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生怕发出声音,以免惊动了屋外的人。
将衣裳理好,薛素伸手将门栓取下来,推开一条细缝儿,顺着偷偷往外瞟了一眼,看着院子里正在干活的小姑娘,这是楚清河的侄女莲生,今年才十二,重生前,小姑娘对她叔叔有多孝顺,就有多嫌弃她这个婶娘。
楚清河是安宁村里的猎户,足足二十七了还没娶上媳妇。像安宁村这种穷乡僻壤,猎户也算是不错的营生了,只可惜男人瞎了眼,瘸了腿,即使有提枪上马弯弓射箭的本事,也带不回来多少猎物。
薛素她后娘就是看中这一点,才把她关在楚家院子一整个晚上,第二天在村里嚷嚷着,说她被楚清河毁了清白,必须得嫁给这个男人。
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正是对人生充满幻想的时候,薛素希望自己的如意郎君能带她离开安宁村这个地方,过上舒坦优渥的好日子,但天不从人愿,她被逼着嫁给了一个又瞎又瘸的男人,心中即是委屈又是酸涩,总觉得下半辈子都掉进了粪坑,再也没有了指望。
正在这时,王佑卿出现了,一个年轻俊美又颇有才华的男人,张口就是诗词歌赋,甜言蜜语能将人的心都给融化了,即使薛素已经嫁了人,王佑卿依旧不在意。
这样深情的男人天底下哪有几个女人能拒绝的了?
薛素一开始迈不过心里那道坎儿,总是避开王佑卿,生怕与他见面,做出不可饶恕的错事。
但到了后来,她对那人起了心思,就跟被猪油蒙了心似的,在谷堆后头把身子给了王秀才,两人不顾世俗眼光,也过了一段蜜里调油的舒心日子。
只可惜美景不长,王佑卿高中状元,薛素母子成了男人身上最大的污点,阻碍了他的前程,说是绊脚石也不为过。
新科状元性情高洁,怎么能跟有夫之妇通.奸?
王佑卿想要迎娶金尊玉贵的公主,在薛素抱着孩子上门时,毫不留情让人将她们母子两个赶出门,要是他没有赶走自己,薛素也不至于被一辆马车活活碾死。
男人的话最不可信,好在她回来的及时,现在还是完璧,尚未做出那等不可挽回的错事。
低头扫了一眼干瘦粗糙的双手,薛素再也不像前世里那样嫌弃,抿着小嘴儿甜甜一笑,她的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推开门走出去。
正在喂鸡的莲生听到动静,抬头看了薛素一眼,眼里带着几分害怕。
如今的莲生只有十二岁,还是个性格内向的孩子,对她这个当婶娘的也没有厌恶到了骨子里。
“婶娘。”莲生看到薛素醒了,赶忙站起身,三两下把手上的土灰抹在了身上,小声道:“厨房里还有热的饼子,莲生给婶娘端过来,您一早上没吃东西,可别饿坏了身子……”
“不用,我又不是没长手脚,自己来就是。”薛素两手按住了小姑娘细瘦的肩膀,莲生比她矮了足足半个头,瘦的就跟柴火棍儿似的,摸在手里一把骨头,凹陷面颊发丝枯黄,这副模样让薛素心里升起一阵阵酸涩。
明明她刚嫁到楚家时,没有一个人对她不起,偏偏薛素本性贪婪又好高骛远,总觉得自己能有一个好前程,当臆想的美梦被现实生生打破,她将所有的怨恨和不甘都发泄在了楚清河与莲生叔侄身上,未免有些太自私了。
从头到尾,都是她做错了事,一个有夫之妇怀上了奸夫的孩子,而且薛素跟楚清河从来没有行房,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女人肚子里怀的是个野种。
偏偏楚清河既没有休妻,也从未将此事宣扬出去,要不是她自己想要荣华富贵,跑去京城找已经高中状元的王佑卿,也不会惨死于车轮之下。
不去看神情忐忑的小姑娘,薛素走进厨房,掀开锅盖从里头拿起了一个还热乎的粗粮饼子,大口大口地嚼着。
前世里在京城乞讨的那几日,因为孩子小,薛素讨来的吃食大多给喂给了儿子,她自己都没吃上几口,肚腹饿的不行,就算粗粮饼不算什么好东西,但那股粮食的香气还是让薛素忍不住分泌涎水。
太久没有吃过这种热气腾腾的饱饭,她吃的急,但喉咙细小,吞咽时有些费力,还是就着凉水才将饭食咽进肚子里的。
好不容易吃饱了,薛素打了盆水,挽起袖子刚要洗手,眼角撇见挂着细细红绳的手腕,整个人突然愣住了。
只见女人骨肉如柴的左手腕上多了一颗浅粉色的痣,只有指甲盖那么大,颜色浅的接近肉色,却微微凸起一块。
带着薄薄茧子的指尖按了按那颗痣,半点发麻发痒的感觉都没有,凭空出现的粉痣让薛素忍不住皱眉,她手腕上原本挂着一颗桃木珠子,穿在了红绳上,现在那根带了多年的红绳还在,没有丝毫断裂的痕迹,桃木珠子却没了,还多了一粒粉痣。
闭了闭眼,薛素想到自己刚醒来时,鼻子里好像嗅到了一股浅浅的桃木味儿,难道她之所以会重生,就跟那颗消失不见的桃木珠子有关?
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薛素舔了舔干涩的唇瓣,整个人如同石雕一般,坐在原地,动也不动。
突然,她把挽起的袖子撸直了,拿着家里的镐头,风风火火地往外冲。
六月的天着实不算凉快,此刻是下午最热的时候,后山连个人影子都瞧不见,干瘦的女人快步走到了山脚下的一棵老桃树前头,直勾勾地盯着近在咫尺的桃树。
青绿的果子挂在枝头,桃子还没成熟,吃在嘴里又酸又涩,直麻嘴,等再过一个多月,蜜桃儿就会长得软嫩香甜,汁水充沛,滋味儿甭提有多好了。
薛素之所以会来这里,是因为她娘临死之前给她留了两样东西。一样是挂在左手腕上的桃木珠子,另外的则是一本书。
刚跟楚清河成亲时,她不识字,又怕母亲的遗物让后娘抢了去,就埋在了这棵老桃树下。
上辈子薛素跟王佑卿厮混在一起,会认字了之后,就将那本书挖出来过,按着上头的方子调制了一种杨柳露。
那时薛素才给王佑卿生了个大胖儿子,她十月怀胎连带着坐月子,整个人胖了两圈,原本还算小巧精致的面庞已经被肥肉挤得扭曲变形了。
书上说杨柳露能够使女子腰身纤细,轻盈如燕,薛素心里念着情郎,自然不喜自己那副粗笨肥硕的模样,便按着上头的法子炮制,没想到真有奇效,喝了杨柳露不到两个月,便清减了足足十几斤。
那些秘方薛素可以倒背如流,知道里面除了杨柳露之外,其他的方子也价值千金。
只可惜有一天书丢了,不久之后泾阳城里就出现了个开私馆的妇人,好像叫程三娘,私馆里主打的招牌就是杨柳露,每接待一位女客,成功让人瘦下来,便要收上百两银子的高价,雪白的银子哗哗往里涌,凭借的就是她的秘方。
那些银子原本都应该是薛素的,偏偏让一个贼人偷了去,想到那间私馆生意有多红火,她就嫉恨的红了眼,心里头将那个不要脸的妇人骂了个狗血喷头,直喘粗气。
桃树边上的泥土松软,薛素半年前就拿着镐头把地翻了一遍,现在也没费什么力气,轻易地将满地黑泥给刨开。
挖了估摸有一刻钟功夫,镐头好像碰到了什么硬物。
薛素忍不住笑出声,双眼弯弯眯成一条细缝儿,用手背轻轻擦拭脑门上的汗珠,赶忙蹲下身,将露出一角的破布包从泥土里抠挖出来。
第2章 杨花
重生前薛素是个矫情性子,平日里嫌这嫌那的,但此时此刻她看着那本书,就好像瞧见了金山银山一样,一点也顾不得脏,将上头沾着的灰土全都给抖干净了,这才把破烂的布包一把撕开,将薄薄的册子塞入怀中。
薛母临死之前告诉薛素,说这是祖传的秘方,万万不能让别人看见,当时她以为娘是病糊涂了,才会这么看重这薄薄的小册子,但有了上一世的经历,薛素彻底认清了秘方的价值,也明白了她娘的苦心。
将桃树前凹陷下去的土坑给填平整了,薛素随手把破布扔在草丛里,就回了楚家。刚一进篱笆院儿,突然听到外头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
走出厨房去看,她一眼就瞧见了站在篱笆院外的王佑卿。
年轻男人五官俊美,身量略有些单薄,穿了一件湖青色的襦袍,那副斯文俊秀的样子在安宁村可是头一份的,再加上王家家底颇丰,在十里八乡都能算是土财主,家世相貌才学样样都拿得出手,王佑卿撩动了不知多少小姑娘的芳心,薛素也不例外。
王佑卿也看到了薛素,眼底连连闪烁精光,冲着她招手,道:
“楚家嫂嫂,我给你带了一本诗集,你快看看,这里有香山居士写的诗词……”
薛素脚下好像生了根,半晌没动弹一步,在看到王佑卿那张脸时,她耗尽了全身的意志力,控制自己不去狠狠扇王佑卿一耳光。
轻咬唇瓣,她面上没有露出半点儿,眼帘低垂,看着好像害羞了一般,一步一步挨到篱笆院外,盯着王佑卿手里的那本诗集,薛素心里不住冷笑。
前世里她爱慕虚荣,觉得王佑卿日后肯定会有大出息,他模样又生的俊,主动提出要教她读书习字,这一来二去的,薛素就将身子给了他。
好在,这辈子她醒来的及时,不会再让这个活该千刀万剐的畜生给蒙骗了。
“素娘,咱们去那边的石凳上看诗集,那处没人,不耽搁读书习字。”
女人走近之后,王佑卿就不怕被人听见了,不过他说话时还是刻意压低了声音,“素娘”二字叫的亲昵又暧昧,亏得薛素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人事不通的小姑娘了,自然不会被他的花言巧语轻易唬了去。
“王秀才,我不想学诗了。”
王佑卿忍不住皱了皱眉,看到薛素难看的脸色,急声问:
“为何不想学诗了?是不是楚清河为难你了,你我二人清清白白,只有传道授业的关系,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竟然因为这种小事而心生芥蒂,还真是心胸狭窄!”
薛素听着王佑卿可劲儿的贬损楚清河,心里恨得不行,暗中将这人骂了个狗血喷头,表面上却没有露出丝毫,眼圈微微染上红色,怯生生的点了点头,那副模样看着别提有多可怜了。
既然王佑卿认为是楚清河不让她学诗,那就正好拿那人当个挡箭牌,也省的麻烦。
这人平日里规矩的很,今日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被薛素拒绝了,竟然三两下紧紧握住了她的手。
由于常年做活儿的缘故,她手上的皮肉并不细腻,掌心指腹有不少茧子,但王佑卿却不在意。
他很清楚,薛素只是因为没吃上好的,身子骨儿太瘦了,要是好好养一养,稍微丰腴几分,肯定是个难得的美人胚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王佑卿体虚的缘故,掌心湿滑粘腻,出了一层细汗,此刻紧紧握着她的手,那股又黏又腻的感觉可把薛素给恶心坏了,胃里头一阵翻涌,好悬没吐出来。
刚想一把将男人推开,楚清河突然一瘸一拐的从大屋里走出来,那双灰暗的双眼依旧无神,但脑袋却往薛素身上偏了偏,也不知是怎么了,远远瞧着他的神情,她竟然生出了几分心虚。
明明楚清河什么都看不见,照理而言也不会发现王佑卿才是,她怕个什么劲儿?
“楚清河出来了。”
薛素小声嘟囔了一句,趁着王佑卿不注意,赶忙把手抽了出去,小跑着到了男人身边。
走近一看,她才发现楚清河的脸色不算太好,男人的轮廓生的极深,皮肤又显得粗糙黝黑,乍一看有些凶恶,实际上却是个难得的好人,只可惜薛素不知惜福,辜负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