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芳六零年代_分卷阅读_5
“祝你早日找到如意郎君,我们等着吃你的喜糖呢。”娉婷和季红私下里开着吴亚萍的玩笑,她们知道吴亚萍回家的主要目的,不过在这个当口,也不好大肆宣扬,被别人知道了总归不太好。
“行吧,你们就等着我的好消息,不成功便成仁啊!”带着如此的豪言壮语,吴亚萍踏上了返家的路。
第十三章
汇演后大家难得有了空闲,不再紧绷着练习、排练,团里也给他们放了一天假,彼此相熟的战友约起来准备出去逛逛。
“我想去做两身衣裳,天气开始热起来了,买点棉布料做两个短袖在宿舍里穿穿也不错。”
“我存了几张工业票,想买块表给我弟,他要结婚了,我这个做姐姐的总得表示表示才行,谁让我就这么一个弟弟。”
“上次在那家国营饭店吃的臊子面真香,我一直惦记着呢,这次出去我还要再点上一碗,哎,晓静,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告诉你,那面条是真的香,分量也足,你肯定喜欢吃。”
“要我说,我们不如一起出去郊游,爬爬山,欣赏欣赏初夏景色,也舒缓舒缓筋骨。平常去的地方是不少,可能停下来认真看一看的机会不多,辜负了多少的大好时光?”
“也对,那我们就约起来一起郊游去。愿意去的先报个名,在一起合计一下路线,争取这一天玩得痛快,让大家都尽兴。”
从放假通知下来后,排练室里很是热闹,大家聚在一起说说笑笑,后来在队长许在明的组织下,决定按个人意愿组织郊游,大家纷纷踊跃报名。
“娉婷,要不我们也一起去吧?难得这么热闹,总不能脱离‘广大群众’嘛。”季红出言游说娉婷,她是希望娉婷能和她一起去的。在文工团里,季红和吴亚萍,娉婷的关系最要好,如果吴亚萍没有回乡,那遇到这种活动的时候,吴亚萍肯定是最踊跃的那一个。而娉婷的个性偏文静些,不太喜欢人多的场合,季红怕娉婷不想去,才会出言劝说。
“那好吧,我们也一起去。”娉婷是个容易心软的,要说爬山的话,金陵的山她重生前就爬腻了,每次爬完后都发誓再也不去爬了,可是朋友一约最后还是会一起去。现在也一样,难得放假,不用排练也不用早起,她更想在宿舍里休息,看看书,写写信都好,不过季红开了口,希望她能一起去,她也就答应了下来。对于友情她还是很珍惜的,毕竟季红时她在团里,难得合得来的朋友。
“好,现在报名的人数已经有十七个了,大家先说说最想去哪里,想做什么,统计后再一起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这样大家没意见吧?”许在明的组织能力挺强的,在团里负责大字报的宣传,组织郊游这种小事对他而言完全不在话下。
果然,他的话一出口,大家都表示同意,纷纷说了自己想去的地方。有人想去栖霞山,有人想去夫子庙,有人想去爬紫金山,还有人想去市里购物,再去吃点东西。
“班长,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说出来大家一起参考参考。”许在明一直注意着娉婷,看她带着笑容站在一边,看着大家热闹却一句话也不说,这让他有些气闷。他一直发自内心地喜欢这个漂亮又安静的姑娘,为她每一次成功的演出而欢呼,也为她的刻苦努力而心疼,他想着有一天,自己能光明正大的关心她,爱护她,把那颗爱恋她的心交给她。他含蓄地表露着爱意,她却全然不能领会,不管自己表现的多么出众,她好像都不放在心上,这让他的爱情变得苦涩无比。
许在明突然问了这么一句,娉婷还有些愣神,看到大家都转过来看她,她轻笑着说,“我随大流就行,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这么多人贡献出来的智慧肯定是好的。”
“班长说的对,这么多主意呢,大家少数服从多数,要是实在不能接受的,可以不和大家一起嘛,自己去不就行了?”娉婷说完话,肖云立刻接了嘴,脸上似笑非笑,话里也意有所指。
季红听了皱起眉头,侧头低声和娉婷说,“她这是什么意思?听着怎么这么不得劲?”
娉婷摇摇头没说话,另一边肖云说完后又若无其事地和大家说说笑笑起来,仿佛刚刚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许在明虽然心里着急,到底也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表露什么,看了娉婷一眼后,在大家的簇拥下做着统计。
“要不我们别和他们一起去了?怎么老觉着怪怪的。”季红这会儿有些内疚,要不是她怂恿,娉婷根本就不想出去的。
“没事儿,你等会儿看看他们要去的地方你想不想去,要是不想去我再陪你去其他地方。”娉婷不是木头人,肖云时不时的冷言冷语她早就有感觉了,而且为了什么她也大约清楚,只是一直没有当回事罢了。现在娉婷已经是团里的骨干,大小也是个班长,而肖云来团里也才一年多的时间。肖云之所以敢这么对娉婷,除了年轻无所畏惧外,还是因为她是有些背景的。
肖云的大伯是金陵军区的政委,家里条件不错,作为肖家小辈里唯一的女孩,肖云从小得到了全心全意的宠爱和悉心的培养。可惜她的能力比不上从前的陈雪丽,否则团里肯定会给她最好的机会。她之所以对娉婷有敌意,还是一个“情”字。肖云从进了文工团就偷偷喜欢上了开朗大方又有能力的许在明,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很准,她总觉得许在明喜欢娉婷,因为他对娉婷的关注实在是太多了。想她肖云从小被当作公主一样养大,怎么能容忍有人抢自己喜欢的东西?即使娉婷什么也没做,她也觉得娉婷抢了她的心上人,所以才会一直刻意针对娉婷。只不过她也知道许在明和娉婷并没有在一起,所以她对娉婷的敌意表现得也很隐晦,团里大多数人并不会多想,只当肖云个性就是如此,谁让她家里条件好,任性一点也不奇怪。
最后的统计结果是上午一起去爬山,各自带上干粮防备来不及吃午饭,下午坐车去市里逛逛,再找一家饭店吃个饭,傍晚时回部队。
季红到底还是决定不和大家一起去了,“想想看金陵的山我都爬过了,本来是想着和大家一起活动,免得我们不合群,现在看啊,那些年轻女孩的想法我是搞不懂,也不去凑热闹了。”
娉婷搂着她笑了,“还‘那些’年轻女孩,你年纪也不大啊,明明还是一枝花嘛!”
季红噗嗤一声笑了出了,伸手要去拧娉婷的嘴,“别说跟她们了,就是跟你比我都成了老姑娘,看把你得意的。”
第二天,两人睡到自然醒,磨磨蹭蹭收拾好后去了食堂,这会儿饭点早过了,仗着和炊事班关系好,她们过来蹭点儿吃的。
“哟,两位姑娘这是才起呐?再过两小时可就到了午饭时间了,要不姑娘们再等一等?”炊事班的班长王保平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他是北方人,有着北方人的爽朗和能侃。
“哎呀王师傅,你就可怜可怜我们呗,这不是难得休息吗,我们也不要别的,有大馒头,肉包子的来两个。”她们也不怵,笑嘻嘻地冲着王保平说。
“看你说的,什么时候还让你饿着了?”王保平转身回厨房,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个碗,碗里有馒头和鸡蛋。“热乎着呢,这会也没米粥,你们拿回宿舍就着水吃吧,吃完了把碗给我送过来。”
“谢谢王师傅,就知道您刀子嘴豆腐心,对我们好着呢。”接过王保平手里的碗,娉婷和季红笑容灿烂,最后还不忘捧他两句。
“行了,别灌迷魂汤了,赶紧去吃吧。”王保平笑呵呵地冲她们摆手。
“我那不是还有上次带的辣椒酱吗?沾着馒头吃味道肯定好。”想着干吃馒头有些不对味,季红想着之前从家里带了一罐辣椒酱,宿舍人多,分一分就没了,平常就很少拿出来。今天宿舍人大多不在,她就准备拿出来和娉婷一起沾馒头吃。也不能怪她小气,这年头什么都金贵,就那些辣椒也来的极不容易,家里为了辣椒味道好,又放了好些油下去熬,干吃一口都觉着口齿留香,就那么分给别人吃可不是浪费了。
“行啊,我那还有蜂蜜呢,用来沾馒头也不错,那样咸的甜的就都有了。”娉婷的蜂蜜是许桂兰专门找人弄的,现在计划经济,哪能轻易弄到这么好的东西?别看才一小罐,那也是许桂兰费了老大劲才得来的。家里留了一些给娉婷嫂子,剩下的全都寄给了娉婷,想着蜂蜜对女人好,养人,才巴巴地给娉婷邮了过来。
两人有说有笑地回了宿舍,这时候宿舍已经没人了。原本她们并不在一个宿舍住,后来团里人员变动,她们三人自己去找宿管申请,换到了一个房间。宿舍里一共六个人,另外三个女孩人也挺好相处的,在这个宿舍娉婷住的挺舒服自在。
两人泡两杯蜂蜜水,就着辣椒酱和蜂蜜吃好了早饭。
“食堂的馒头挺好吃的,等会儿把碗给他们送过去。”收拾好桌子把碗洗干净,季红问娉婷,“今天我们还出门吗?不出门我就顺便带着饭盒去食堂把午饭一起打回来。”
“你不是前两天还说想出门买点东西吗?要不我们送好碗一起出去?带上粮票,饿了就在外面吃。”娉婷记得季红说过她的月事戴要换了,想着季红为了她没和大家一起去郊游,反正也只剩半天时间,不如陪她出去逛逛。
“那行,那我们等会儿就出发。”季红果然高高兴兴的收拾挎包去了,看的娉婷直想发笑。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鼓励哦~文文发得匆忙,有很多bug,欢迎大家捉虫呐?(?e` )
第十四章
最后两人也没换衣服,穿着军装,背着挎包,一起高高兴兴地出了宿舍。
伟大领袖m主席写过一首诗: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妆爱武装。一句“不爱红装爱武装”让整个国家都掀起了一股装军装的流行趋势。绿色的军装和军鞋,再带上一顶绿色军帽,斜挎一个军绿色背包,手拿一本m主席语录,就是现在最标志性的装扮。不说在部队当兵的,就是平常生活里大家也以穿一身军装为荣,再加上娉婷和季红两个女孩子出门,穿着军装更安全些。
“听李干事说,马上又有一批新兵要来了,我们团这次也收了好几个。”把碗还给炊事班后,两人边走边聊。“你有想过以后做什么吗?是一直留在部队,还是找个人嫁之后后退伍?”
“我还没想那么多,现在我在团里也挺好的,如果能提上干的话我应该会留下来,如果提不上干,以后不在团里了,那就找个地方文艺团,或者做点其他事情,总归没什么可发愁的。”娉婷说出了自己的内心话,“天无绝人之路”,只要肯吃苦哪里会活不下去,只是活得好与差罢了。
“你现在还小,再过两年可不是要考虑个人问题?你看以前陈雪丽和吕美在团里出风头吧?现在还不是嫁人了,不过她们命好,嫁了军官,以后是不用发愁了。”对于她们,季红是非常羡慕的,可是她也知道自己不能和别人比。她的相貌、才艺都一般,当初能进文工团还是走的关系,进来后也是不温不火地混着,从来没有得到过领导的重用,所以她考虑问题难免会现实一些。对于自己未来的生活,她不想就那样认命,可又无力去和现实做什么斗争,在她看来,以后她无非是退伍回家再在家人的安排下找个合适的人,结婚生子,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她知道钱群对她的心,说实在话,钱群条件不错,虽然算不上出类拔萃,那也是很多姑娘理想的对象,长得周正,人也老实,家里条件不差,还是城镇户口,只不过季红和她家人都想着能再挑个更好的,才一直没把这个事放在台面上说。要说她不愧疚那是骗人的,可是女人结婚自古就是第二次投胎,就算她自私想投个好胎这也不算什么罪过吧?
“女人嫁了好人家自然是好,可不管怎么说,自己也要努力才行。我一直认为,就算是女人也不要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现在是新社会了,主席都说了女人能顶半边天,哪能像以前一样当兔丝草依附于男人呢?我就想着自己强大起来,再找个对我好的男人,不要他有太大的出息,只要人肯上进,又有立身的本领就行,太优秀的男人我也不去想,倒不是说我配不上他们,只是优秀又对我好,还能一心一意的人太难得,不如实实在在的好。”这是娉婷第一次在婚姻问题上表达自己的观点,当然这个时候她说这些话肯定会让人觉得有些“惊世骇俗”。可是她知道,社会再发展几十年,男女已经平等了,女人在社会上和家庭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甚至很多女人根本不想结婚,就有了很多传说中的“剩女”,“剩斗士”,“斗战剩佛”等。让她这个拥有现代思维的女性去像这个时代的女人一样,相信找个好男人结婚就会幸福一辈子,她根本做不到,这也是她一直对找对象无感的原因。
“没想到你竟然是这么想的?”季红确实受到了震动!她想着,要是这些话让自己父母听到了可不得了,没想到娉婷看起来文文静静心里的想法却这么令人震惊。可是她不得不承认,她非常羡慕娉婷此时脸上自信的神采,她不禁生出了一个想法,如果她能像娉婷一样该多好?哪怕是个农村的姑娘,却仿佛得天独厚,学什么都快,领导也喜欢,就是不打扮站在那里也能让人看得移不开眼。“我相信你,你一定能找到一个好男人,以后我一定会成功的。”
“谢谢,我也相信你会心想事成,找到一个能让你享福的男人。”两个人就这样结束了这个话题,走着走着娉婷也忍不住笑了,引得季红莫名地看着她。
“我想着,要是这会儿有谁听到我们说的这些话就真的完了,多损形象,好像我们急着嫁人似的,满口男人男人的。”娉婷这样一解释,季红也跟着笑了起来,一扫之前有些压抑的气氛,两人又开开心心地说一路说笑,准备等着坐开去市区的公交。她们不知道的事,路边停着的吉普车里,已经有几个人全程听到了她们关于“婚姻”和“男人”的大胆言论。
“呵,这两个妞,在大马路上就这样不注意形象,我看想找个好对象也难。”说话的是个三四十岁的军官,坐在副驾驶,正侧着身子对着后座的人说话,“你说这些姑娘,整天脑子里不知道想些什么?不是想嫁好人家就是‘妇女能顶半边天’,这遇上哪个都够男人喝一壶吧?”
坐在后座的那位一直低头看着文件,修长的手指不停翻阅着,眉头微皱,好似对那些话置若罔闻。
“这两个啊,是我们文工团的姑娘,个子高些的那个还是文工团的骨干呢,部队里可有不少男兵中意她,不光长得漂亮,还能歌善舞,石团长,你可就不懂了,带着烈性的姑娘更让男人有征服欲,别说喝一壶,就是喝两壶,三壶都有人抢着要。”
“行呐,你小子也是其中一个吧!我告诉你,这男人找老婆那什么好不好看的没用。俗话说‘老婆孩子热炕头’嘛,还是得会伺候人,得知暖知热,你说在外面辛苦了一天,回家就有热饭热菜吃,晚上还能给你端盆洗脚水,这样的老婆招人稀罕不?再说了,灯一关还不是一个样,只有你们这些个小年轻才会非得找个好看的,这好看能当饭吃吗?”石团长名叫石前进,四十出头的年纪了,以前参加过战争,是靠着军功才有了如今的地位。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想法,三岁就一个代沟更何况他和小年轻们差那么些岁数呢?他和下面的兵相处起来一向没什么架子,因而开车的警务员也敢和他没大没小地开玩笑。
“我说仲凌呐,这在车里呢,就一会儿功夫,你也别那么认真了,我看着都觉着头疼。”石前进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有些烦躁地说,“这老丁怎么回事,等了他有十分钟了,还不过来!这要是在战场上,那就是延误战机!”
翟仲凌合上手里的文件,放进了档案袋里,整个动作行云流水般地赏心悦目,直让石前进看得牙疼。
“我说仲凌,你还年轻,虽说稳重些好可你也太缺乏朝气了,做什么事都一板一眼,我这个大老粗看着都累。”他们几个人是总军区的,今天开完会后一起出来办事,别人的事都办好了就剩老丁磨磨蹭蹭,眼看已经过了约定好的时间,石前进难免有些着急,总想着找人说话分散分散注意力。翟仲凌是首都来的,读过军校,也上过战场,立过军功,否则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当上军区参谋。石前进虽说是草根出身,但他不是迂腐的人,也不玩阴的,向来是有什么说什么,从翟仲凌来了金陵军区后,他们相处不错,挺合得来,虽说年龄有些差距,但并不影响两人的交情,所以石前进这么说话翟仲凌听了并不生气。
“再等等吧,我们是提前办完事过来的,丁政委也不知道我们在这等着,要是急得慌你也可以下车走走,散散心。”天气有些闷,翟仲凌伸手解开脖子上的纽扣,他的目光直视前方,脸上棱角分明,无论是坚毅的下巴还是抿着的嘴唇,无不显示他是一个极有原则和认真的军人。
又过了几分钟,丁政委终于出现了。警务员周正开着车出了部队大门,往总军区开去,而此时,娉婷和季红还在路边的树荫下等着那班总是会晚点的公交车。不经意的转头和抬眼间,两人有了片刻的对视,只是此时谁也不会知道,以后大家会有着怎样的交集。
“都等了十几分钟了,连个车影子都没见着,去一趟市里真不容易。”有些晃神的娉婷听到了季红的抱怨,立刻收回了一些莫名的思绪。
“再等等吧。车子总会来的,你先想想等会儿到了市里我们先去哪里?你中午想吃什么?这样分散注意力,你就不会着急了。”有些人喜欢等车,有些人等一分钟都会不耐烦,而娉婷就是那个只要确定车会来,等多久都不会不耐烦的人。
“我怎么觉着平常你就是这么跟吴亚萍说话的呢?感情你把我当她啦?我可没她那么不靠谱……”
又过了六七分钟,开往市区的公交车姗姗来迟,娉婷和季红终于能在公交车上感受着初夏的微风。
作者有话要说: 上了个榜单,一周有一万五的字数要求~榜单就是起到鞭策写文的作用~我要开始拼命存稿啦~
亲们,男主终于出来了,又没有很期待呢?(((o(*?▽?*)o)))
第十五章
娉婷和季红两人坐了半个多小时的公交到了市区,现在的市区以后将会发展成老城区,娉婷左看右看也看不出几十年后的影子,除了一直保留的古建筑,其他的结构全部改变了。
“这会也快十一点半了,我肚子饿了,要不先去找点吃的?”季红抬手看了看时间,决定还是先祭一祭自己已经饥肠辘辘的五脏庙。文工团里的战士家庭情况普遍不错,手表是日常配备,几乎人手一个,有区别的只是牌子不同罢了。家境好的能搞到海外货,家境还行的就是上海牌,海鸥牌,再差一些的也就不讲究什么品牌。这样看来,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是任何时候都存在的。
“行呐,记得往前走就有两家国营饭店,你去看看想吃什么?”严格说起来,娉婷是个标准的“吃货”,以前上学时可以为了一个小巷美食而和室友横跨金陵城,听到哪里有好吃的就是再远也会去。工作以后收入不错,还常常为了美食而到处旅行。为了不发胖,她坚持运动,保持体型,是一个标准的新社会女性。当她成为“何娉婷”后,这种“吃货”的属性就发挥不了任何作用了。这时候,能吃上红烧肉也得过年过节,吃个饺子,肉丸就觉得香得不行,哪还有资格去挑剔好坏?
两人一路走过去,这时候正是饭点,路上行人不多,到了饭店里,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人。
“老板,今天有什么特色菜吗?”国营饭店除了菜单上的品种外,每个季节都会有些时兴菜。比如春天是吃笋的季节,夏天是吃藕的季节,这些时兴菜菜单上是没有的。
“今天早上新上了一批菱角,你们要的话可以现做。”
“那行,就给我们现做一份,另外再来两个小炒,一碗米饭和一碗馄饨。”两个人是真的饿了,点了米饭和馄饨是准备一起分着吃,这样就能吃到两样,才不妄费出来一趟。
坐下后,娉婷起身去后厨要了两杯水,一会儿功夫饭店里又来了几个年轻人,娉婷看了一眼,就知道他们不是地痞流氓就是二流子。看了一眼后娉婷也就不管了,她不知道的是,那几个人中的一个在看到她和季红后眼睛都亮了,朝其他几个同伴示意后坐到了娉婷她们隔壁一桌。
“老板,我们都来了好一会儿了,怎么还没人上来招待?”一个穿土黄衣服的拍着桌子嚷嚷着,吵闹的声音让饭店里的其他客人都皱起了眉头。
娉婷和季红对视了一眼,都有些无可奈何,她们的菜还没上桌,已经点好了,粮票和钱也已经给了,没道理不吃就走吧?可这个情况,就是吃也吃的不爽快,也太烦人了。
“不好意思,后厨正忙着呢,不知道几位贵客登门了。”原本在后厨帮忙的营业员听到动静后赶紧过来招呼。“请问几位想吃些什么?面条馄饨炒菜炒饭都有。”
“行吧,就她们那桌点的,说给我听听都是些什么,我要一份一模一样的,其他的再点。”土黄衣服的不光抬手指着娉婷她们那桌,还侧着身子盯着她们看,那眼神不说也罢。
娉婷一看这动静就知道他们不怀好意,说实话,几个小混混她还不放在眼里,想从她这里占便宜也不容易。
“那两位姑娘点的是二个小炒,一个时兴汤,还有米饭和馄饨,几位看看还要加些什么?”营业员也看出这几个人是故意找茬的,不过他们开门做生意,也没有得罪客人的道理。
“那就再来个盐水鸭,来一盆猪耳朵,馄饨我们就不要了,阳春面给我们上一份。”
正好娉婷她们的饭菜上来了,她和季红两人就专心吃起饭来。如果忽略那些嘈杂声的话,一顿饭吃得倒也清净。
等她们吃好了准备走人时,土黄衣服的那人把脚伸到走道上,想要跘住娉婷,但被娉婷躲过了。
“呦,可以啊,挺对我胃口的。”说着,他起身摸了个嘴,带着二流子般的猥琐笑容,开始动手动脚起来。谁知道在他的手碰上娉婷的肩膀前,被娉婷反手制止了。
“我奉劝你还是不要打我们的主意,还有你这种二流子就是社会的蛀虫,再这样无所事事的混下去,早晚有一点要自食恶果。”娉婷推开他的手,和季红直接走了出去,也不管身后的人是什么表情了。
“就这么放过他们真不甘心,看他们那眼神,色迷迷的,以我的想法就得把他们送进去劳教,最好蹲几年大牢,等他们出来就知道怎么好好做人了。”季红心里恨得不行,一直憋着火。
“我们两个人较真起来肯定斗不过他们,毕竟男女力气悬殊,惹上了也是个麻烦。我们还是赶紧把东西买了回去,等天黑了路上也不安全。”说着两人一起快步离开,准备买好东西后立刻回头。
而此时的国营饭店里,屋里寂静无声,老板们进了后厨,其他客人闷头吃饭,穿土黄衣服的那个绷着脸,浑身散发着愤怒和气恼的气息。和他一起来的几个同伙也不敢说话,纷纷低头看着桌子,免得老大的火气烧到他们头上。
没一会儿,“噔”地一声,碗碎了,土黄衣服黑着脸往外走,也不管饭钱有没有给,最后还是其他几个人把吃饭的粮票和钱凑了出来。不是他们不敢吃霸王餐,而是开在市区的国营饭店,背后肯定有些背景。
“那这菜怎么办?还剩好着呢。”其中一个穿黑衣服的指着桌子上的剩菜问。
“行了,问老板拿个东西装上,你带回去给你老爹老娘吃吧。”说着,其他几个人也不管他,追着土黄衣服去了。
娉婷和季红傍晚前回到了部队,这时候出去郊游的人还没回来,两人一起拿着换洗衣服去了澡堂,趁着人还不多把澡和衣服都先洗了。
“本来今天心情还挺好的,谁知道遇上那些上不了台面的,以后出去还得注意些,真出了什么事可不行。”平常她们在部队出去的时候也少,大多都是几个人一起的,没出过这种乱子,今天这么一闹,季红也知道外面世道并没有想象中好,还好是大白天,又在市区,要是晚上可就说不准会出什么事了。
“行吧,你们就等着我的好消息,不成功便成仁啊!”带着如此的豪言壮语,吴亚萍踏上了返家的路。
第十三章
汇演后大家难得有了空闲,不再紧绷着练习、排练,团里也给他们放了一天假,彼此相熟的战友约起来准备出去逛逛。
“我想去做两身衣裳,天气开始热起来了,买点棉布料做两个短袖在宿舍里穿穿也不错。”
“我存了几张工业票,想买块表给我弟,他要结婚了,我这个做姐姐的总得表示表示才行,谁让我就这么一个弟弟。”
“上次在那家国营饭店吃的臊子面真香,我一直惦记着呢,这次出去我还要再点上一碗,哎,晓静,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告诉你,那面条是真的香,分量也足,你肯定喜欢吃。”
“要我说,我们不如一起出去郊游,爬爬山,欣赏欣赏初夏景色,也舒缓舒缓筋骨。平常去的地方是不少,可能停下来认真看一看的机会不多,辜负了多少的大好时光?”
“也对,那我们就约起来一起郊游去。愿意去的先报个名,在一起合计一下路线,争取这一天玩得痛快,让大家都尽兴。”
从放假通知下来后,排练室里很是热闹,大家聚在一起说说笑笑,后来在队长许在明的组织下,决定按个人意愿组织郊游,大家纷纷踊跃报名。
“娉婷,要不我们也一起去吧?难得这么热闹,总不能脱离‘广大群众’嘛。”季红出言游说娉婷,她是希望娉婷能和她一起去的。在文工团里,季红和吴亚萍,娉婷的关系最要好,如果吴亚萍没有回乡,那遇到这种活动的时候,吴亚萍肯定是最踊跃的那一个。而娉婷的个性偏文静些,不太喜欢人多的场合,季红怕娉婷不想去,才会出言劝说。
“那好吧,我们也一起去。”娉婷是个容易心软的,要说爬山的话,金陵的山她重生前就爬腻了,每次爬完后都发誓再也不去爬了,可是朋友一约最后还是会一起去。现在也一样,难得放假,不用排练也不用早起,她更想在宿舍里休息,看看书,写写信都好,不过季红开了口,希望她能一起去,她也就答应了下来。对于友情她还是很珍惜的,毕竟季红时她在团里,难得合得来的朋友。
“好,现在报名的人数已经有十七个了,大家先说说最想去哪里,想做什么,统计后再一起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这样大家没意见吧?”许在明的组织能力挺强的,在团里负责大字报的宣传,组织郊游这种小事对他而言完全不在话下。
果然,他的话一出口,大家都表示同意,纷纷说了自己想去的地方。有人想去栖霞山,有人想去夫子庙,有人想去爬紫金山,还有人想去市里购物,再去吃点东西。
“班长,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说出来大家一起参考参考。”许在明一直注意着娉婷,看她带着笑容站在一边,看着大家热闹却一句话也不说,这让他有些气闷。他一直发自内心地喜欢这个漂亮又安静的姑娘,为她每一次成功的演出而欢呼,也为她的刻苦努力而心疼,他想着有一天,自己能光明正大的关心她,爱护她,把那颗爱恋她的心交给她。他含蓄地表露着爱意,她却全然不能领会,不管自己表现的多么出众,她好像都不放在心上,这让他的爱情变得苦涩无比。
许在明突然问了这么一句,娉婷还有些愣神,看到大家都转过来看她,她轻笑着说,“我随大流就行,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这么多人贡献出来的智慧肯定是好的。”
“班长说的对,这么多主意呢,大家少数服从多数,要是实在不能接受的,可以不和大家一起嘛,自己去不就行了?”娉婷说完话,肖云立刻接了嘴,脸上似笑非笑,话里也意有所指。
季红听了皱起眉头,侧头低声和娉婷说,“她这是什么意思?听着怎么这么不得劲?”
娉婷摇摇头没说话,另一边肖云说完后又若无其事地和大家说说笑笑起来,仿佛刚刚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许在明虽然心里着急,到底也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表露什么,看了娉婷一眼后,在大家的簇拥下做着统计。
“要不我们别和他们一起去了?怎么老觉着怪怪的。”季红这会儿有些内疚,要不是她怂恿,娉婷根本就不想出去的。
“没事儿,你等会儿看看他们要去的地方你想不想去,要是不想去我再陪你去其他地方。”娉婷不是木头人,肖云时不时的冷言冷语她早就有感觉了,而且为了什么她也大约清楚,只是一直没有当回事罢了。现在娉婷已经是团里的骨干,大小也是个班长,而肖云来团里也才一年多的时间。肖云之所以敢这么对娉婷,除了年轻无所畏惧外,还是因为她是有些背景的。
肖云的大伯是金陵军区的政委,家里条件不错,作为肖家小辈里唯一的女孩,肖云从小得到了全心全意的宠爱和悉心的培养。可惜她的能力比不上从前的陈雪丽,否则团里肯定会给她最好的机会。她之所以对娉婷有敌意,还是一个“情”字。肖云从进了文工团就偷偷喜欢上了开朗大方又有能力的许在明,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很准,她总觉得许在明喜欢娉婷,因为他对娉婷的关注实在是太多了。想她肖云从小被当作公主一样养大,怎么能容忍有人抢自己喜欢的东西?即使娉婷什么也没做,她也觉得娉婷抢了她的心上人,所以才会一直刻意针对娉婷。只不过她也知道许在明和娉婷并没有在一起,所以她对娉婷的敌意表现得也很隐晦,团里大多数人并不会多想,只当肖云个性就是如此,谁让她家里条件好,任性一点也不奇怪。
最后的统计结果是上午一起去爬山,各自带上干粮防备来不及吃午饭,下午坐车去市里逛逛,再找一家饭店吃个饭,傍晚时回部队。
季红到底还是决定不和大家一起去了,“想想看金陵的山我都爬过了,本来是想着和大家一起活动,免得我们不合群,现在看啊,那些年轻女孩的想法我是搞不懂,也不去凑热闹了。”
娉婷搂着她笑了,“还‘那些’年轻女孩,你年纪也不大啊,明明还是一枝花嘛!”
季红噗嗤一声笑了出了,伸手要去拧娉婷的嘴,“别说跟她们了,就是跟你比我都成了老姑娘,看把你得意的。”
第二天,两人睡到自然醒,磨磨蹭蹭收拾好后去了食堂,这会儿饭点早过了,仗着和炊事班关系好,她们过来蹭点儿吃的。
“哟,两位姑娘这是才起呐?再过两小时可就到了午饭时间了,要不姑娘们再等一等?”炊事班的班长王保平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他是北方人,有着北方人的爽朗和能侃。
“哎呀王师傅,你就可怜可怜我们呗,这不是难得休息吗,我们也不要别的,有大馒头,肉包子的来两个。”她们也不怵,笑嘻嘻地冲着王保平说。
“看你说的,什么时候还让你饿着了?”王保平转身回厨房,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个碗,碗里有馒头和鸡蛋。“热乎着呢,这会也没米粥,你们拿回宿舍就着水吃吧,吃完了把碗给我送过来。”
“谢谢王师傅,就知道您刀子嘴豆腐心,对我们好着呢。”接过王保平手里的碗,娉婷和季红笑容灿烂,最后还不忘捧他两句。
“行了,别灌迷魂汤了,赶紧去吃吧。”王保平笑呵呵地冲她们摆手。
“我那不是还有上次带的辣椒酱吗?沾着馒头吃味道肯定好。”想着干吃馒头有些不对味,季红想着之前从家里带了一罐辣椒酱,宿舍人多,分一分就没了,平常就很少拿出来。今天宿舍人大多不在,她就准备拿出来和娉婷一起沾馒头吃。也不能怪她小气,这年头什么都金贵,就那些辣椒也来的极不容易,家里为了辣椒味道好,又放了好些油下去熬,干吃一口都觉着口齿留香,就那么分给别人吃可不是浪费了。
“行啊,我那还有蜂蜜呢,用来沾馒头也不错,那样咸的甜的就都有了。”娉婷的蜂蜜是许桂兰专门找人弄的,现在计划经济,哪能轻易弄到这么好的东西?别看才一小罐,那也是许桂兰费了老大劲才得来的。家里留了一些给娉婷嫂子,剩下的全都寄给了娉婷,想着蜂蜜对女人好,养人,才巴巴地给娉婷邮了过来。
两人有说有笑地回了宿舍,这时候宿舍已经没人了。原本她们并不在一个宿舍住,后来团里人员变动,她们三人自己去找宿管申请,换到了一个房间。宿舍里一共六个人,另外三个女孩人也挺好相处的,在这个宿舍娉婷住的挺舒服自在。
两人泡两杯蜂蜜水,就着辣椒酱和蜂蜜吃好了早饭。
“食堂的馒头挺好吃的,等会儿把碗给他们送过去。”收拾好桌子把碗洗干净,季红问娉婷,“今天我们还出门吗?不出门我就顺便带着饭盒去食堂把午饭一起打回来。”
“你不是前两天还说想出门买点东西吗?要不我们送好碗一起出去?带上粮票,饿了就在外面吃。”娉婷记得季红说过她的月事戴要换了,想着季红为了她没和大家一起去郊游,反正也只剩半天时间,不如陪她出去逛逛。
“那行,那我们等会儿就出发。”季红果然高高兴兴的收拾挎包去了,看的娉婷直想发笑。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鼓励哦~文文发得匆忙,有很多bug,欢迎大家捉虫呐?(?e` )
第十四章
最后两人也没换衣服,穿着军装,背着挎包,一起高高兴兴地出了宿舍。
伟大领袖m主席写过一首诗: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妆爱武装。一句“不爱红装爱武装”让整个国家都掀起了一股装军装的流行趋势。绿色的军装和军鞋,再带上一顶绿色军帽,斜挎一个军绿色背包,手拿一本m主席语录,就是现在最标志性的装扮。不说在部队当兵的,就是平常生活里大家也以穿一身军装为荣,再加上娉婷和季红两个女孩子出门,穿着军装更安全些。
“听李干事说,马上又有一批新兵要来了,我们团这次也收了好几个。”把碗还给炊事班后,两人边走边聊。“你有想过以后做什么吗?是一直留在部队,还是找个人嫁之后后退伍?”
“我还没想那么多,现在我在团里也挺好的,如果能提上干的话我应该会留下来,如果提不上干,以后不在团里了,那就找个地方文艺团,或者做点其他事情,总归没什么可发愁的。”娉婷说出了自己的内心话,“天无绝人之路”,只要肯吃苦哪里会活不下去,只是活得好与差罢了。
“你现在还小,再过两年可不是要考虑个人问题?你看以前陈雪丽和吕美在团里出风头吧?现在还不是嫁人了,不过她们命好,嫁了军官,以后是不用发愁了。”对于她们,季红是非常羡慕的,可是她也知道自己不能和别人比。她的相貌、才艺都一般,当初能进文工团还是走的关系,进来后也是不温不火地混着,从来没有得到过领导的重用,所以她考虑问题难免会现实一些。对于自己未来的生活,她不想就那样认命,可又无力去和现实做什么斗争,在她看来,以后她无非是退伍回家再在家人的安排下找个合适的人,结婚生子,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她知道钱群对她的心,说实在话,钱群条件不错,虽然算不上出类拔萃,那也是很多姑娘理想的对象,长得周正,人也老实,家里条件不差,还是城镇户口,只不过季红和她家人都想着能再挑个更好的,才一直没把这个事放在台面上说。要说她不愧疚那是骗人的,可是女人结婚自古就是第二次投胎,就算她自私想投个好胎这也不算什么罪过吧?
“女人嫁了好人家自然是好,可不管怎么说,自己也要努力才行。我一直认为,就算是女人也不要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现在是新社会了,主席都说了女人能顶半边天,哪能像以前一样当兔丝草依附于男人呢?我就想着自己强大起来,再找个对我好的男人,不要他有太大的出息,只要人肯上进,又有立身的本领就行,太优秀的男人我也不去想,倒不是说我配不上他们,只是优秀又对我好,还能一心一意的人太难得,不如实实在在的好。”这是娉婷第一次在婚姻问题上表达自己的观点,当然这个时候她说这些话肯定会让人觉得有些“惊世骇俗”。可是她知道,社会再发展几十年,男女已经平等了,女人在社会上和家庭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甚至很多女人根本不想结婚,就有了很多传说中的“剩女”,“剩斗士”,“斗战剩佛”等。让她这个拥有现代思维的女性去像这个时代的女人一样,相信找个好男人结婚就会幸福一辈子,她根本做不到,这也是她一直对找对象无感的原因。
“没想到你竟然是这么想的?”季红确实受到了震动!她想着,要是这些话让自己父母听到了可不得了,没想到娉婷看起来文文静静心里的想法却这么令人震惊。可是她不得不承认,她非常羡慕娉婷此时脸上自信的神采,她不禁生出了一个想法,如果她能像娉婷一样该多好?哪怕是个农村的姑娘,却仿佛得天独厚,学什么都快,领导也喜欢,就是不打扮站在那里也能让人看得移不开眼。“我相信你,你一定能找到一个好男人,以后我一定会成功的。”
“谢谢,我也相信你会心想事成,找到一个能让你享福的男人。”两个人就这样结束了这个话题,走着走着娉婷也忍不住笑了,引得季红莫名地看着她。
“我想着,要是这会儿有谁听到我们说的这些话就真的完了,多损形象,好像我们急着嫁人似的,满口男人男人的。”娉婷这样一解释,季红也跟着笑了起来,一扫之前有些压抑的气氛,两人又开开心心地说一路说笑,准备等着坐开去市区的公交。她们不知道的事,路边停着的吉普车里,已经有几个人全程听到了她们关于“婚姻”和“男人”的大胆言论。
“呵,这两个妞,在大马路上就这样不注意形象,我看想找个好对象也难。”说话的是个三四十岁的军官,坐在副驾驶,正侧着身子对着后座的人说话,“你说这些姑娘,整天脑子里不知道想些什么?不是想嫁好人家就是‘妇女能顶半边天’,这遇上哪个都够男人喝一壶吧?”
坐在后座的那位一直低头看着文件,修长的手指不停翻阅着,眉头微皱,好似对那些话置若罔闻。
“这两个啊,是我们文工团的姑娘,个子高些的那个还是文工团的骨干呢,部队里可有不少男兵中意她,不光长得漂亮,还能歌善舞,石团长,你可就不懂了,带着烈性的姑娘更让男人有征服欲,别说喝一壶,就是喝两壶,三壶都有人抢着要。”
“行呐,你小子也是其中一个吧!我告诉你,这男人找老婆那什么好不好看的没用。俗话说‘老婆孩子热炕头’嘛,还是得会伺候人,得知暖知热,你说在外面辛苦了一天,回家就有热饭热菜吃,晚上还能给你端盆洗脚水,这样的老婆招人稀罕不?再说了,灯一关还不是一个样,只有你们这些个小年轻才会非得找个好看的,这好看能当饭吃吗?”石团长名叫石前进,四十出头的年纪了,以前参加过战争,是靠着军功才有了如今的地位。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想法,三岁就一个代沟更何况他和小年轻们差那么些岁数呢?他和下面的兵相处起来一向没什么架子,因而开车的警务员也敢和他没大没小地开玩笑。
“我说仲凌呐,这在车里呢,就一会儿功夫,你也别那么认真了,我看着都觉着头疼。”石前进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有些烦躁地说,“这老丁怎么回事,等了他有十分钟了,还不过来!这要是在战场上,那就是延误战机!”
翟仲凌合上手里的文件,放进了档案袋里,整个动作行云流水般地赏心悦目,直让石前进看得牙疼。
“我说仲凌,你还年轻,虽说稳重些好可你也太缺乏朝气了,做什么事都一板一眼,我这个大老粗看着都累。”他们几个人是总军区的,今天开完会后一起出来办事,别人的事都办好了就剩老丁磨磨蹭蹭,眼看已经过了约定好的时间,石前进难免有些着急,总想着找人说话分散分散注意力。翟仲凌是首都来的,读过军校,也上过战场,立过军功,否则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当上军区参谋。石前进虽说是草根出身,但他不是迂腐的人,也不玩阴的,向来是有什么说什么,从翟仲凌来了金陵军区后,他们相处不错,挺合得来,虽说年龄有些差距,但并不影响两人的交情,所以石前进这么说话翟仲凌听了并不生气。
“再等等吧,我们是提前办完事过来的,丁政委也不知道我们在这等着,要是急得慌你也可以下车走走,散散心。”天气有些闷,翟仲凌伸手解开脖子上的纽扣,他的目光直视前方,脸上棱角分明,无论是坚毅的下巴还是抿着的嘴唇,无不显示他是一个极有原则和认真的军人。
又过了几分钟,丁政委终于出现了。警务员周正开着车出了部队大门,往总军区开去,而此时,娉婷和季红还在路边的树荫下等着那班总是会晚点的公交车。不经意的转头和抬眼间,两人有了片刻的对视,只是此时谁也不会知道,以后大家会有着怎样的交集。
“都等了十几分钟了,连个车影子都没见着,去一趟市里真不容易。”有些晃神的娉婷听到了季红的抱怨,立刻收回了一些莫名的思绪。
“再等等吧。车子总会来的,你先想想等会儿到了市里我们先去哪里?你中午想吃什么?这样分散注意力,你就不会着急了。”有些人喜欢等车,有些人等一分钟都会不耐烦,而娉婷就是那个只要确定车会来,等多久都不会不耐烦的人。
“我怎么觉着平常你就是这么跟吴亚萍说话的呢?感情你把我当她啦?我可没她那么不靠谱……”
又过了六七分钟,开往市区的公交车姗姗来迟,娉婷和季红终于能在公交车上感受着初夏的微风。
作者有话要说: 上了个榜单,一周有一万五的字数要求~榜单就是起到鞭策写文的作用~我要开始拼命存稿啦~
亲们,男主终于出来了,又没有很期待呢?(((o(*?▽?*)o)))
第十五章
娉婷和季红两人坐了半个多小时的公交到了市区,现在的市区以后将会发展成老城区,娉婷左看右看也看不出几十年后的影子,除了一直保留的古建筑,其他的结构全部改变了。
“这会也快十一点半了,我肚子饿了,要不先去找点吃的?”季红抬手看了看时间,决定还是先祭一祭自己已经饥肠辘辘的五脏庙。文工团里的战士家庭情况普遍不错,手表是日常配备,几乎人手一个,有区别的只是牌子不同罢了。家境好的能搞到海外货,家境还行的就是上海牌,海鸥牌,再差一些的也就不讲究什么品牌。这样看来,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是任何时候都存在的。
“行呐,记得往前走就有两家国营饭店,你去看看想吃什么?”严格说起来,娉婷是个标准的“吃货”,以前上学时可以为了一个小巷美食而和室友横跨金陵城,听到哪里有好吃的就是再远也会去。工作以后收入不错,还常常为了美食而到处旅行。为了不发胖,她坚持运动,保持体型,是一个标准的新社会女性。当她成为“何娉婷”后,这种“吃货”的属性就发挥不了任何作用了。这时候,能吃上红烧肉也得过年过节,吃个饺子,肉丸就觉得香得不行,哪还有资格去挑剔好坏?
两人一路走过去,这时候正是饭点,路上行人不多,到了饭店里,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人。
“老板,今天有什么特色菜吗?”国营饭店除了菜单上的品种外,每个季节都会有些时兴菜。比如春天是吃笋的季节,夏天是吃藕的季节,这些时兴菜菜单上是没有的。
“今天早上新上了一批菱角,你们要的话可以现做。”
“那行,就给我们现做一份,另外再来两个小炒,一碗米饭和一碗馄饨。”两个人是真的饿了,点了米饭和馄饨是准备一起分着吃,这样就能吃到两样,才不妄费出来一趟。
坐下后,娉婷起身去后厨要了两杯水,一会儿功夫饭店里又来了几个年轻人,娉婷看了一眼,就知道他们不是地痞流氓就是二流子。看了一眼后娉婷也就不管了,她不知道的是,那几个人中的一个在看到她和季红后眼睛都亮了,朝其他几个同伴示意后坐到了娉婷她们隔壁一桌。
“老板,我们都来了好一会儿了,怎么还没人上来招待?”一个穿土黄衣服的拍着桌子嚷嚷着,吵闹的声音让饭店里的其他客人都皱起了眉头。
娉婷和季红对视了一眼,都有些无可奈何,她们的菜还没上桌,已经点好了,粮票和钱也已经给了,没道理不吃就走吧?可这个情况,就是吃也吃的不爽快,也太烦人了。
“不好意思,后厨正忙着呢,不知道几位贵客登门了。”原本在后厨帮忙的营业员听到动静后赶紧过来招呼。“请问几位想吃些什么?面条馄饨炒菜炒饭都有。”
“行吧,就她们那桌点的,说给我听听都是些什么,我要一份一模一样的,其他的再点。”土黄衣服的不光抬手指着娉婷她们那桌,还侧着身子盯着她们看,那眼神不说也罢。
娉婷一看这动静就知道他们不怀好意,说实话,几个小混混她还不放在眼里,想从她这里占便宜也不容易。
“那两位姑娘点的是二个小炒,一个时兴汤,还有米饭和馄饨,几位看看还要加些什么?”营业员也看出这几个人是故意找茬的,不过他们开门做生意,也没有得罪客人的道理。
“那就再来个盐水鸭,来一盆猪耳朵,馄饨我们就不要了,阳春面给我们上一份。”
正好娉婷她们的饭菜上来了,她和季红两人就专心吃起饭来。如果忽略那些嘈杂声的话,一顿饭吃得倒也清净。
等她们吃好了准备走人时,土黄衣服的那人把脚伸到走道上,想要跘住娉婷,但被娉婷躲过了。
“呦,可以啊,挺对我胃口的。”说着,他起身摸了个嘴,带着二流子般的猥琐笑容,开始动手动脚起来。谁知道在他的手碰上娉婷的肩膀前,被娉婷反手制止了。
“我奉劝你还是不要打我们的主意,还有你这种二流子就是社会的蛀虫,再这样无所事事的混下去,早晚有一点要自食恶果。”娉婷推开他的手,和季红直接走了出去,也不管身后的人是什么表情了。
“就这么放过他们真不甘心,看他们那眼神,色迷迷的,以我的想法就得把他们送进去劳教,最好蹲几年大牢,等他们出来就知道怎么好好做人了。”季红心里恨得不行,一直憋着火。
“我们两个人较真起来肯定斗不过他们,毕竟男女力气悬殊,惹上了也是个麻烦。我们还是赶紧把东西买了回去,等天黑了路上也不安全。”说着两人一起快步离开,准备买好东西后立刻回头。
而此时的国营饭店里,屋里寂静无声,老板们进了后厨,其他客人闷头吃饭,穿土黄衣服的那个绷着脸,浑身散发着愤怒和气恼的气息。和他一起来的几个同伙也不敢说话,纷纷低头看着桌子,免得老大的火气烧到他们头上。
没一会儿,“噔”地一声,碗碎了,土黄衣服黑着脸往外走,也不管饭钱有没有给,最后还是其他几个人把吃饭的粮票和钱凑了出来。不是他们不敢吃霸王餐,而是开在市区的国营饭店,背后肯定有些背景。
“那这菜怎么办?还剩好着呢。”其中一个穿黑衣服的指着桌子上的剩菜问。
“行了,问老板拿个东西装上,你带回去给你老爹老娘吃吧。”说着,其他几个人也不管他,追着土黄衣服去了。
娉婷和季红傍晚前回到了部队,这时候出去郊游的人还没回来,两人一起拿着换洗衣服去了澡堂,趁着人还不多把澡和衣服都先洗了。
“本来今天心情还挺好的,谁知道遇上那些上不了台面的,以后出去还得注意些,真出了什么事可不行。”平常她们在部队出去的时候也少,大多都是几个人一起的,没出过这种乱子,今天这么一闹,季红也知道外面世道并没有想象中好,还好是大白天,又在市区,要是晚上可就说不准会出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