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姥爷是盗墓贼_分卷阅读_768
  有一天他贪杯喝多了酒,借着酒意,也不知哪来的那股邪火竟然糟蹋了白依兰。事后他十分后悔,从小海兰查和白依兰,纳苏肯几乎是一起长大的,他们情同手足,根本没有儿女之情。但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醒酒后,看到衣衫不整地白依兰缩在角落里哭泣立刻就明白咋回事了。==
  第110章 孽缘
  白家也不是普通奴才,那时候不比现在,啥正人君子?啥好男人?毫不夸张的说,府中上下的丫鬟要么就是买来的,要么就是皇亲国戚们赏赐的。丫鬟的命都是他的,就算偶尔喝多了发泄……也属正常。但白依兰不同,白佳氏毕竟是入了满八旗了,既然同为八旗子弟,又有两个孩子打小那层关系,那就不能遮过去。
  无奈之下,纳苏肯娶了白依兰。虽然婚后他一概火爆脾气,对福晋更是言听计从,但他看的出来,白依兰心中还一直念着救主恩情,对海兰查早已死心塌地。
  白依兰早已万念俱灰,一直以为海兰查死在了江南呢。也没想到他有朝一日会回来,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虽然自己身子已不干净,但好在纳苏肯对她还不错,倒是不至于自杀。不过她早已心死,让她为一个侵犯自己的男人生儿育女,怎么可能?就算日后府中来了侧福晋抢了她的主位又有什么?甚至她都想好了,如果真有一日因为她无法生下一儿半女,被纳苏肯休了,她就找个尼姑庵出家!
  “什么???你!!!依兰呀!依兰!你好傻呀!值吗?就为了你我儿时的那一直婚约?我……哎!也罢,是贫道害了你呀!”龙毓懊恼不已。原来是自己种下的祸根。
  “贝勒爷……如果您不嫌弃依兰身子脏,那求您带我走吧!依兰的身子和心生生世世都是您的!”她依旧称海兰查为贝勒爷。一日为奴,终身为奴!
  诸位别笑古人傻,以为我这儿说的夸张。
  在古时候这些事都不用解释,奴才进了府里,无论生死都是主子的。哪怕主子哪天喝多了失手一酒瓶子把你砸死了,你都不带委屈的。古人就是这么忠诚,要不咋有那么多忠奴为了救主子而死呢?搁在现在你试试?哪找去呀!
  女人更是如此了,别看没嫁给海兰查,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二人有了一直婚约,这女人一辈子就认定了男人。你就算强行把她嫁给别的人,她的心里也认为自己是救主的。另外,男尊女卑最好的体现是什么?在古代时候,女人只能有小名,没有大名。等到嫁给她相公了,这才能算是有个一辈子的名字,并且连姓都得改了。比如这位白依兰,如果她当初真的嫁给了海兰查,那么加夫随夫,海家姓海。她也得改了,就叫海白氏,一直到最后埋进坟里,墓碑上都是海白氏,连名儿都不能体现。
  依兰是她的小名,小时候进了海王府后丫鬟的名字。
  “依兰呀!依兰!这又何苦呀?我海兰查已然出家为道,又怎能娶你呢?更何况你现在已是纳苏肯的福晋了!听我一句劝,好好跟他过日子吧,纳苏肯人不错的!我们三从小一起长大,这也算是缘分了,他替我照顾你,我也能放心!”龙毓苦苦劝她。
  虽然自己嘴上说的明白,满嘴的大道理,但从心底里龙毓是舍不得白依兰的。对依兰,他心中多少还有情愫在。
  不是年轻的阴阳玄道多情,您想想,谁心底里不藏着一个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那永远是任何人无法代替的感情。
  “不!依兰这辈子认准了贝勒爷,今日能再见到贝勒爷,依兰就没白等!哪怕贝勒爷嫌弃依兰,依兰甘愿还像从前一样跟在您身边侍奉左右就满足了。求您带我走吧!”
  他无奈的摇了摇头说,依兰啊,你好傻!若是你没有嫁给纳苏肯,兴许贫道会动容,但现在不同了,我与纳苏肯贝勒情同手足,岂能抢走他的福晋呀?你就听我一句劝,好好过日子吧!
  白依兰擦去脸上的泪水,突然站起身来,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她竟端起桌子上的酒壶堆着壶嘴咕咚咚喝了个精光。然后擦了擦嘴角的酒水,说:“贝勒爷看过我塞给你的字条了吗?”
  “看过了,不过贫道既然敢来孤身赴宴就不怕被官府抓到,不瞒你说,天底下想杀我龙毓的凡人恐怕还没有呢!”
  “呵呵……哈哈……哈哈……”白依兰大笑。
  “你笑什么?”
  “傻的不是依兰,是小贝勒爷您呀!您以为您的好兄弟还是从前的纳苏肯吗?我告诉你,他本就没打算让你活着离开盛京城!”白依兰刚说完,突然胸中往上涌起一股灼热,噗嗤一口吐出鲜红鲜血。
  “依兰……依兰你怎么了?”龙毓扶住她吓坏了,怎么说的好端端的突然吐出血来了?
  “纳苏肯要杀你!拿着你的人头去向朝廷邀功呀!这酒……这酒有毒!!!”白依兰一字一顿说道。
  龙毓这才恍然大悟,回想起来,刚才在酒桌上,纳苏肯一直敬自己酒,而白依兰在边上别看不说话,可一只手却一直死死按着这纯金酒壶不松手,原来是她暗中救了自己。
  “啊?怎么会这样?那你……那你这又是为何呀?”龙毓眼泪噼里啪啦地往下掉,心中怜悯着这昔日忠诚的奴婢。
  “贝勒爷不愿带奴婢走,奴婢也不怪您,奴婢藏,不敢再有什么奢望。纳苏肯虽然要加害于您,可他毕竟是奴婢的夫君,我不想夹在你们二人中间。反正依兰的心已死……留在这世界上也是一种折磨,也罢……依兰再无牵挂,贝勒爷,您珍重吧!”依兰气息虚弱,语气越来越淡。
  海兰查一摸她的脉搏,她竟然已经毒入骨血了。
  “依兰!你不能死!你若死了,我海兰查日后还如何做人呀!”龙毓无奈,从丹田调动真气,以自己的真气为引为白依兰护住了心脉,又封住了白依兰的奇经八脉,防止毒酒继续侵入五脏六腑。
  “贝勒爷……这……这辈子……与您相识……足……足矣……”说罢,白依兰脑袋一歪,昏了过去。
  龙毓悔恨不已,怎么办?救?她是纳苏肯的女人,在当初那个年代,女人生与死都是夫君的人,与外人无关,如果她救活了白依兰这话可就好说不好听了。
  第111章 情断肠
  但不救嘛?出家之人慈悲为怀,那好歹也是一条生命!而且人家姑娘是为了你龙毓才落得如此下场。
  最后他没的选择,扛起白依兰踹开门飞了出去。
  就算把她救活,日后白依兰也不能在贝勒府呆下去了,没想到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现在竟然变成了这样!
  他扛着白依兰,朝着太清宫方向跑去。
  一个道士,肩膀上扛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这要是让人看见了可了不得。而且,这位小道士不是别人,是现在暂时主持太清宫的龙毓真人。他不得不专挑人迹罕至的地方走,好在龙毓脚底下的千里一夜行速度快,而且大半夜的,盛京城中没几个人,城外更是人迹罕至,一道上除了更夫外就没碰着什么喘气的。
  太清宫比玄妙观大,人家是关东第一观,这么多年来皇太极出银子翻修过一次,后来多尔衮又出钱扩建了一次,所以这道观占地十分大,就跟座小城池似的,里边应有尽有。
  顺着后殿有一条长廊,那条长廊前的月亮门就算是太清宫的禁地了,除了历代太清宫主外没人进去过。长廊尽头是山峰,后山上有个山洞,那山洞就是当初太清子老道闭关修行之所。这个节骨眼上肯定不能把白依兰带到前边去,估摸着等纳苏肯酒醒了肯定得找来。为了不给太清宫的道士们找麻烦,他只好扛着白依兰去了后山的山洞里。
  他不是郎中,不过这玄妙观的道士还有一门绝学,祝由科!
  空灵老道这么多徒弟,唯一把祝由科教给了龙毓,龙毓闲暇时候都在学道术,很少钻研医术,不过胸中却一直揣着那本古典。
  掰开她的嘴,龙毓嗅了嗅,白依兰满嘴的酒味,熏的他直皱眉头,隐约从酒气中嗅到了一种叫情断肠的毒药味道。
  这情断肠是江湖上十分阴毒的毒药。中毒之人平时并无异样,但只要心中动了****,毒素立刻就会顺着血液流入心脏。世间谁又能没有****呢?纵然是个修行深厚的道士心中肯定也是有****的。
  龙毓回想,刚才在酒宴上的一幕终于明白了……
  纳苏肯绝非有意要加害于他,其实对他也是一种考验,倘若刚才龙毓喝了情断肠中毒身亡,就说明他心中依旧惦念着白依兰,就算死,也是死有余辜!纳苏肯断然不会救他,倘若龙毓没有中毒,那就说明他对自己的兰福晋没有非分之想,就继续与他做兄弟。
  别看正一道可以娶妻生子,可出家人嘛,重在修行,修行分**和精神的,想在精神修行上有所造诣,可没有谁结婚的,你看,正一一脉,历史上出名的那些大道,有几个结婚的?就连空灵道长和太清子这样的都没结婚。所以,只要对兰福晋没有非分之想,龙毓就等于没中毒。
  龙毓不停地翻阅着师傅留下的这本祝由科古籍,祝由科并不属于中医学,它包含极广,上边并没有单纯的提到指定的毒药种类要如何解。上边记载的,大多数都是用某种邪术来抑制人体内的毒素,或者干脆用巫术把毒逼出体外。
  其中有一篇提到,“世间万毒,以湘西苗蛊为重矣,祝由之术出蛊为恶,出疗为善……”
  这是什么意思?湘西苗蛊?湘西苗人蛊婆是会邪术,那些蛊婆手中也掌握了不少解毒之术。难道是要去湘西寻找当地蛊婆莱解“情断肠”?
  可关东盛京距离湘西有三千余里地,光凭自己的内功为白依兰护住心脉,怕也保不了她三天,又怎能把她活着带到湘西?
  他调动丹田真气,为白依兰源源不断地输送着续命的阳气。龙毓不修外功,体内比较虚,不过也肯定比普通人强,内功不够可以用道术修为代替。龙毓刚刚得了那妖蛟的千年修为,体内真气十分充盈。一股股暖流顺着他的双掌逐渐汇入白依兰体内,她的脸色也终于红润了起来。
  其实也是该着白依兰命好,还个人试试?别人有没有这个本事给她续命,谁能感性情缘地以自己的修为为引为她续命?她只是一个奴婢而已!主子做到龙毓这份上真是难得了。
  “贝……贝勒爷……我……我……”白依兰恍恍惚惚地睁开眼睛。
  “依兰你现在不要多说话,这样会让你体内的毒素运转加速。”龙毓说。
  “你……你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不让奴婢死了算了!”
  “傻妹子!我海兰查什么时候拿你当过奴婢?就算耗尽我的千年修为也要把你救回来呀!”他动了真情,白依兰眼含热泪看着他,不敢多言。正因为他二人心中有真情在,所以才会毒入骨血。
  “我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痛快。”
  “无量天尊,上天有好生之德,不管你与我有何牵连,哪怕你只是路边的一只动物贫道也会拼尽全力就救你。依兰,死很容易,可你死后呢?想过吗?”龙毓的大道理白依兰一介凡人自然是不懂。
  “死后?死后就死了呗?”
  龙毓右掌按在他的天灵盖上,还在给她源源不断地续命。“不,贫道若说,下意识你白依兰再不可为人了,你还会寻死吗?”
  “不为人?那……贝勒爷,我今生真的没做过恶事呀!怎么能不为人呢?”
  “哈哈……”龙毓放声大笑。“妹子,你太幼稚了。你可知你用邪术操纵白仙使得纳苏肯命悬一线,已然是犯了大罪了,恐怕这条罪行早就出现在你的生死簿上了。你下意识沦为畜道!”
  这么一说,吓的白依兰立刻不语了。谁乐意做畜生啊?好死不如赖活着,总比做任人宰割的畜生强。
  人死很容易,一刀抹了脖子,或者喝了毒药,要么上吊溺水,立马就死。但想救活可就难了,为了暂时护住白依兰的心脉不被剧毒入侵,龙毓付出了百年道行。
  最后总算是保住了她一命,至少七日之内是死不了了。但想彻底解除情断肠的毒还得带她去趟湘西。
  .
  第112章 夺妻之恨
  他收功,长出一口气,擦了擦脑门上的汗珠,那边白依兰已经依偎在他怀中沉沉地睡着了。
  这种感觉让他好像回到了数年前的儿时,那时候,白依兰只要有了委屈就会靠在他怀里寻找安慰。她还是那个她,连身上的那股淡淡的幽香都从未变过。龙毓张开双臂想抱这个青梅竹马的小美人,却又不敢。自己已经有飞天耗子蓝梓晨了,这么做对得起她嘛?
  想了半天最终还是没敢搂她,只好把她放倒平躺了下来。现在还不能带她走。白依兰刚才喝了毒酒后,立刻剧毒侵入骨血已经咽气了,是自己用浑厚的修为硬生生把她从黄泉路上拽了回来。冥冥之中她已经算是个死人了。想来,阴司鬼差也差不多要来缉魂了。
  龙毓拿出一根蜡烛点燃,这是象征着生命的长明灯,决不能灭。长明灯放在白依兰头顶侧上方,只要他能守住一宿不灭,七日内阴司鬼差也不能奈何。
  他静坐在石洞中,双目紧闭,手中拖着月华仙尘,心中默念着道经。
  大概又过了半个多时辰,突然石洞外吹来一股阴风,这股风吹的挺邪乎,好像不是奔着人来的,呼啦一下差点把蜡烛吹灭,龙毓睁开双眼,赶紧伸手护住蜡烛火苗,这才没灭。
  “无量天尊,二位我们又见面了?”龙毓真人站起身来,睁开了他的天眼说道。
  只见这个混沌空间中出现了两个面目可怖的恶鬼,他俩一黑一白,一个扛着引魂幡,一个拎着锁魂链,惨白的脸上张着嘴吐出血红色的长舌头。
  “龙毓真人?怎么又是你?你不是在灵州吗?”黑无常问道。
  这俩人上次可是领教过龙毓真人的本领了,知道龙毓修为深厚乃是玄妙观观主。虽然有心去缉白依兰的魂魄,但看龙毓挡在近前也没敢轻举妄动。
  “呵呵……黑大哥好记性,怎么二位,今儿是奉了上差来缉魂吗?”他笑着问道。
  “真人可别提了,我们哥俩都要回去喝酒了,好不容易今儿死鬼少。可突然感觉到关东有枉死之念,这才一路追寻而来。怎么着?死的这小美人跟您……呵呵……真人,她都死了,只是具尸体而已,您是不是太多情了?”黑无常玩笑道。
  白无常说:“真人,时候不早了,您别为难我们办差的,赶紧让开,日后有空了我们哥俩自会请真人喝酒。”
  龙毓真人挡在他们身前可没动弹,手中的月华仙尘仙芒乍现,就算他让开,黑白无常也不敢走近。
  “二位且慢。并非是小道人有意为难,据我所知,白依兰属枉死,在鬼判生死簿上的阳寿还未尽吧?七日内也可还魂不是吗?”
  “真人,您的意思是?您要救她?值得吗?不就是个女人嘛?您若想救她至少要牺牲数百年修为。”
  “值不值得贫道心中自有分寸,还望二位上个薄面,暂且放过白依兰。给贫道七日的时间,若七日后贫道无能,依旧无法为白依兰解读,到时候二位要缉魂贫道绝无二话。”
  俩鬼差对视交换了个眼神,也知道强行缉魂不是龙毓真人的对手,而且阴阳两界的时可不是咱普通人理解那么简单。天底下,孤魂野鬼多的是。那些有了道行的,逃出六道轮回的太多了。这俩阴司鬼差到现在还欠着数百个亡魂没带回地府无法交差呢。日后指不定要求龙毓帮忙,自然也就愿卖他这个人情。
  “好,那还望真人三思,若七日后……呵呵……可不是我们兄弟俩不帮您哟。”
  “无量天尊,那就多谢二位成全了。”
  “告辞!”两个鬼差一转身消失不见了。
  龙毓这才长出一口气,总算保住了白依兰的魂魄。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他就去找了苍不笑,嘱咐他替自己去一趟灵州玄妙观,把这几日自己在盛京城的遭遇告诉苍羽子,并叫蓝梓晨去湘西与自己汇合。未啥非要让蓝梓晨帮忙?
  那时候可不像现代,你有钱了想上哪溜达就上哪溜达。明清两代,湘西苗寨是自治的,当地有土司,制定了苗人自己的法律。苗人十分排外,尤其是汉人和满人。满人入关后,几次排大军攻打苗寨,别看满八旗马背上打天下,骁勇善战,但到了苗寨任凭他们有天大的本事也使不出来。苗人惯会用蛊,往往是杀人于无形。而且苗区多瘴气,山路崎岖难行,大队人马根本进不去。
  蓝梓晨自称有一半的苗人血统,也会说苗语。所以想去苗区找靠谱的蛊婆还得让她帮忙。
  “真人,您真打算救这个女人?”苍不笑有些诧异,他一直以为龙毓是个六根清净的修行之人,没想到也好女色。
  “这你不必管,此事不可告诉蓝姑娘,就让她去苗疆等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