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魔头总是在找死_分卷阅读_134
我拿着要买的书迎上去,发现他手里也正拿着一本书。
“你要买书?”我有点吃惊,“有时间看吗?”
“有。”他说,还开了个玩笑,“忙到看一本书的时间都不够的地步,那我一定快破产了。”
我说:“你不是老马上就要破产吗?”
“那是记者乱说,公司一直都好好的,稍有点挫折他们就开始造谣生事。”楚博雅很镇定地回答,看了一眼我手中的书,“我以为你最喜欢卡夫卡。”
“那时我年少无知,觉得喜欢这个作者很有格调。”
“现在你不觉得喜欢他很有格调了?”
“现在我觉得假装喜欢他很没格调。”
换我问他:“你居然买儿童漫画?说真的,你买回去会看吗?”
“嗯——”他说,“总会有用的。”
作者有话要说: 给你们讲个鬼故事,看进度条。</dd>
第110章
我和楚博雅并排坐在阅览室的座位上各自翻看选中的书,一个下午的时间悄然流逝,这期间我们居然没有一句话的交谈。
但气氛并不尴尬,或许是我们两人看书的时候都很认真的缘故。我们都对自己选择的书籍十分满意,并且完全摒弃了周围的干扰,全身心地沉浸在阅读之中,虽然并不高谈阔论,却时刻注意着另一个人的感受。
这感觉很奇妙,我读书的时候专注极了,但就坐在我身边的人依然有着强有力的存在感。
任何时刻当我的心情随着主人公的情绪而起伏,我都会下意识地去关注楚博雅的感受,而每当我向他投以关注,都能感受到他恰巧也在此刻关注我——即使我们没有交换视线,却仿佛早已经心灵相通。
像是那句烂大街的话,气氛称得上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我曾经说过我有很多情人,这不是假话,爱情让我心情愉快。我还是能够想起每一任情人的音容笑貌,我鲜少去想,然而这一刻我不可控制地回忆起了……回忆起了许多。
拿现任和前任比较在我看来是一件愚不可及的事情,理由有千千万万,诸如不一样的时间段会有不一样的心情,诸如过去的早就过去把握当下才是要务。我从来不比较他们,上一段感情结束后我就清空和他相关的记忆,除非是特殊情况,否则绝不会再提及。
也没什么可回想的,我绝大多数情人都是凡人,要说类型那是五花八门百花齐放,有才华横溢却偏安一隅的读书人,有生来高人一等的权宦子弟,甚至路遇的一位歇在破庙的浪子,甚至在我看他时摘一颗红果给我的农家少年。
总是甜蜜的童话式的开场,总是沉默的现实会有的结局。
在海明之后我其实已经很难去难过,一段恋情开始的时候我的心都绷紧了,等待我们最后的分离。
诡异的是我平等地爱他们每一个,绝无厚此薄彼。我猜测我可能就是天生多情的那种人,可能骨子里清楚自己绝不可能得到某样东西,所以愈发去追寻。
然而这一刻我坐在这里,回忆我所有的情人,在我心中最先浮现出的不是他们的长相,也不是他们带给我的快乐,而是和他们相处时,在某一刹那间我切实触摸到的平静。
这样空空如也的平静。
我承认在所有的案例中我是最无可救药的那一个,我固执、暴躁,漫长的时间没有让我变得灵活和耐心,本质上说,我认为我没有做出任何像样的改变。时间越久我越认可现在的自己,我深切地认同自己所做的一切,杀人、灭族,我也深切地认同我罪无可赦。
因为习以为常我简直要忘记内心的煎熬。我陷入了无可挽回的恶性循环,越是杀人,越是感到痛苦;越是痛苦,越是想要杀人,而此后又有崭新的痛苦。我说服自己的死亡论无可挑剔,事实的确如此,死亡并非生命的结束。
但依然的,从来没有减少的——我因我制造的死亡而痛苦。
这么多年我好像从来没能卸下心理包袱,它太沉重了,有时候我安慰自己说我的行为其实和枪杀死刑犯的行刑者没有区别,毕竟世界的腐朽无可逆转,多一点灵气就多一点苟延残喘的时间,可关键是我哪里来的权力行刑?我又有什么资格杀一人去救别的人?
生命不能用数字衡量,它有千钧之重。
我们坐在和窗户有一段距离的位置上,这时光中太阳正在西沉,一切都在渲染薄红。
沉默中我合上了书,仿佛正等待着我的动作一般,楚博雅也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他抬起头,将瞳孔投进我的眼睛。
无端中我怔了片刻,然后我说:“走吧。”
我们都买下了下午读的书,楚博雅把我的那一本一起抱在怀里,就这么抱了一路。
这次楚博雅安排的晚餐是海鲜,个大肉足的海洋生物还看得出原貌,被摆在脸盆大的盘子里端上来,还有看不出原貌的鱼生——很好,我就那么几样不爱吃的东西,西餐、海鲜并列榜首,他居然都踩中了。
分手事项可以提上日程。
但我到底还是没有说什么,从各种壳中掏出肉来,沾上酱汁,嚼一嚼吞了。
虾蟹我一口都没有动,楚博雅没说什么,默默给我剥好了放到碗里。
“谢谢。”我说。
“不客气。”他说。
在这古怪的氛围中我们居然把桌上的碟子吃得半空,我和楚博雅吃下的东西难分伯仲,大抵是两人平分了。吃到最后我手上没有半点油光,楚博雅的手却腻乎乎的,像是白玉上了一层蜡。
我笑起来,拆了一包湿巾给他擦手指。
因为做了一点手脚的缘故,难以清洁的油腻一擦就干净了,被我握在手心的手指瘦长而有力,指甲修剪得非常整齐,指腹没有一点茧子。我擦了他的手,一时间有些不舍得放开,索性将他的手捏在手心,从稍微多肉的手掌往上揉,一直揉到他的指尖。
他的手在我的手中放松地自然弯曲,我又揉又捏,玩儿了一会儿,将他的手捧起来,亲了一下手心。
那只手在我用双手捧到脸上时反射性地抖了一下,张开了,罩住了我的面孔。
他的食指指尖轻轻落在我的眼睫毛上,仿佛无所适从一般抻了抻,半晌,又落回来,颤抖着,顺着眼睫毛的尖端,若即若离地滑到我的眼角。
我放下他的手,他凝视着我,眼里暗潮涌动。
对视了几秒后我说:“还不走?”
“你要买书?”我有点吃惊,“有时间看吗?”
“有。”他说,还开了个玩笑,“忙到看一本书的时间都不够的地步,那我一定快破产了。”
我说:“你不是老马上就要破产吗?”
“那是记者乱说,公司一直都好好的,稍有点挫折他们就开始造谣生事。”楚博雅很镇定地回答,看了一眼我手中的书,“我以为你最喜欢卡夫卡。”
“那时我年少无知,觉得喜欢这个作者很有格调。”
“现在你不觉得喜欢他很有格调了?”
“现在我觉得假装喜欢他很没格调。”
换我问他:“你居然买儿童漫画?说真的,你买回去会看吗?”
“嗯——”他说,“总会有用的。”
作者有话要说: 给你们讲个鬼故事,看进度条。</dd>
第110章
我和楚博雅并排坐在阅览室的座位上各自翻看选中的书,一个下午的时间悄然流逝,这期间我们居然没有一句话的交谈。
但气氛并不尴尬,或许是我们两人看书的时候都很认真的缘故。我们都对自己选择的书籍十分满意,并且完全摒弃了周围的干扰,全身心地沉浸在阅读之中,虽然并不高谈阔论,却时刻注意着另一个人的感受。
这感觉很奇妙,我读书的时候专注极了,但就坐在我身边的人依然有着强有力的存在感。
任何时刻当我的心情随着主人公的情绪而起伏,我都会下意识地去关注楚博雅的感受,而每当我向他投以关注,都能感受到他恰巧也在此刻关注我——即使我们没有交换视线,却仿佛早已经心灵相通。
像是那句烂大街的话,气氛称得上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我曾经说过我有很多情人,这不是假话,爱情让我心情愉快。我还是能够想起每一任情人的音容笑貌,我鲜少去想,然而这一刻我不可控制地回忆起了……回忆起了许多。
拿现任和前任比较在我看来是一件愚不可及的事情,理由有千千万万,诸如不一样的时间段会有不一样的心情,诸如过去的早就过去把握当下才是要务。我从来不比较他们,上一段感情结束后我就清空和他相关的记忆,除非是特殊情况,否则绝不会再提及。
也没什么可回想的,我绝大多数情人都是凡人,要说类型那是五花八门百花齐放,有才华横溢却偏安一隅的读书人,有生来高人一等的权宦子弟,甚至路遇的一位歇在破庙的浪子,甚至在我看他时摘一颗红果给我的农家少年。
总是甜蜜的童话式的开场,总是沉默的现实会有的结局。
在海明之后我其实已经很难去难过,一段恋情开始的时候我的心都绷紧了,等待我们最后的分离。
诡异的是我平等地爱他们每一个,绝无厚此薄彼。我猜测我可能就是天生多情的那种人,可能骨子里清楚自己绝不可能得到某样东西,所以愈发去追寻。
然而这一刻我坐在这里,回忆我所有的情人,在我心中最先浮现出的不是他们的长相,也不是他们带给我的快乐,而是和他们相处时,在某一刹那间我切实触摸到的平静。
这样空空如也的平静。
我承认在所有的案例中我是最无可救药的那一个,我固执、暴躁,漫长的时间没有让我变得灵活和耐心,本质上说,我认为我没有做出任何像样的改变。时间越久我越认可现在的自己,我深切地认同自己所做的一切,杀人、灭族,我也深切地认同我罪无可赦。
因为习以为常我简直要忘记内心的煎熬。我陷入了无可挽回的恶性循环,越是杀人,越是感到痛苦;越是痛苦,越是想要杀人,而此后又有崭新的痛苦。我说服自己的死亡论无可挑剔,事实的确如此,死亡并非生命的结束。
但依然的,从来没有减少的——我因我制造的死亡而痛苦。
这么多年我好像从来没能卸下心理包袱,它太沉重了,有时候我安慰自己说我的行为其实和枪杀死刑犯的行刑者没有区别,毕竟世界的腐朽无可逆转,多一点灵气就多一点苟延残喘的时间,可关键是我哪里来的权力行刑?我又有什么资格杀一人去救别的人?
生命不能用数字衡量,它有千钧之重。
我们坐在和窗户有一段距离的位置上,这时光中太阳正在西沉,一切都在渲染薄红。
沉默中我合上了书,仿佛正等待着我的动作一般,楚博雅也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他抬起头,将瞳孔投进我的眼睛。
无端中我怔了片刻,然后我说:“走吧。”
我们都买下了下午读的书,楚博雅把我的那一本一起抱在怀里,就这么抱了一路。
这次楚博雅安排的晚餐是海鲜,个大肉足的海洋生物还看得出原貌,被摆在脸盆大的盘子里端上来,还有看不出原貌的鱼生——很好,我就那么几样不爱吃的东西,西餐、海鲜并列榜首,他居然都踩中了。
分手事项可以提上日程。
但我到底还是没有说什么,从各种壳中掏出肉来,沾上酱汁,嚼一嚼吞了。
虾蟹我一口都没有动,楚博雅没说什么,默默给我剥好了放到碗里。
“谢谢。”我说。
“不客气。”他说。
在这古怪的氛围中我们居然把桌上的碟子吃得半空,我和楚博雅吃下的东西难分伯仲,大抵是两人平分了。吃到最后我手上没有半点油光,楚博雅的手却腻乎乎的,像是白玉上了一层蜡。
我笑起来,拆了一包湿巾给他擦手指。
因为做了一点手脚的缘故,难以清洁的油腻一擦就干净了,被我握在手心的手指瘦长而有力,指甲修剪得非常整齐,指腹没有一点茧子。我擦了他的手,一时间有些不舍得放开,索性将他的手捏在手心,从稍微多肉的手掌往上揉,一直揉到他的指尖。
他的手在我的手中放松地自然弯曲,我又揉又捏,玩儿了一会儿,将他的手捧起来,亲了一下手心。
那只手在我用双手捧到脸上时反射性地抖了一下,张开了,罩住了我的面孔。
他的食指指尖轻轻落在我的眼睫毛上,仿佛无所适从一般抻了抻,半晌,又落回来,颤抖着,顺着眼睫毛的尖端,若即若离地滑到我的眼角。
我放下他的手,他凝视着我,眼里暗潮涌动。
对视了几秒后我说:“还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