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花哥逆袭_分卷阅读_17
“他说,在中国,有一个古老的民族,在他们那是只有男人的,只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导致他们中受孕的那个大都只能生下一个孩子,慢慢的,这个种族面临着消亡的危险。后来,仅存的那些人选择像其他人一样,和女子组建家庭,这个古老的种族也逐渐消失了。
“但是,基因是不死的,尽管他们和外族的人在一起了,但那特殊的基因会一直流传下来,也正因此,他们和女子生的孩子,也以男性居多。这些男性的受孕能力因为漫长的年岁,以及外来基因的力量,被压制住,他们中大多数人的这种能力,终其一生都不曾被激发。但在特定的情况下,这种能力还是会被激发出来,让他们重新变得能够受孕生子。
“而且,这种改变是不可逆的,一旦那个人怀上孩子,他的jing、液将不能再让别人怀孕,他那一生,可能只会有一个孩子。我老师说,他年轻的时候曾帮一个受孕的男人将孩子生下来,是那个人给他讲的这一段故事。”
“你相信这个说法么?”卓少问。
“在没有证据之前,不信。”对方的声音仍是淡淡的,尽管他知道卓少肯定知道些什么,但是,只要对方不愿意说,他就不会利用朋友的身份,去套取任何信息,即使他是个科研狂人,但最基本的做人原则,从不会雷越。
“莫哥,谢谢你。”
“嗯。”
收了电话,心情大好的卓少开车“回家”,那里,还有他亲爱的儿子在等着他。
不知道自己又多了一个爸爸的小豆豆,这会子正无忧无虑地嘟着嘴睡觉觉,偶尔嘴边会吹出一个小泡泡。
再说沈微夏,清早起来就跟着卓少的这个叫马浩然的小助理,一起开车去了荣西村。
这荣西村,距离他们所在的s市也说不上很远,地图上看不过两三百公里,但因为国情的原因,经济的发展总是围绕着大都市,作为下级县的一个村,并没有跟上s市的发展步伐,仍是极为贫穷的。
从县城下去到荣西村的路并不好走,七弯八拐不说,还因为前两天那场大雨的缘故,路上坑坑洼洼,极为泥泞。因此等沈微夏他们一路摇摇晃晃到时,已经是下午一两点了。
不过漫长颠簸的旅途倒也不无聊,原因无他,马浩然和那个总是无比严肃的阿凯不同,是个颇为活泼的年轻人,他的身上有着一种特别富有感染力的活力,就仿佛,跟他在一起,心态也会变得年轻而蓬勃向上。
大概是因为情商很高的关系,和不那么擅长言辞的沈微夏比起来,那就是个聊天高手,就算你最初不那么想说话,也会很快就会被他带进聊天里,加上他有意无意地配合,你只觉得和这样的人聊天特别愉快。
因为他和阿凯都是卓少的助理,两人形象反差实在太大,已经聊了好一阵,彼此熟络了,沈微夏也不再像从前那么沉默,忍不住问道,“小马你跟了卓哥几年了?”
“我跟阿凯,还有前些年出国的小谢,从小就跟着卓少,都快二十年了吧。现在你看阿凯整天板着张脸,你是不知道,他从小就这样。哎,小孩从小都是天真活泼的,哪个小孩会像他一样,从小就一个小老头的模样。
“那个时候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性格一类的东西,就觉得这人看着不爽,想知道他是不是会有别的表情,于是使劲地折腾他,谁知道,这小子当时没反应,背后下的手可黑了,把我和小谢折腾得不行,从此再不敢惹他。再然后他就变成我们三个的老大了。”
接着又说起了他们少年的时光,和卓少一起成长的经历。
在快到目的地时,原本欢腾的车厢里,慢慢地沉默了下来,马浩然静静地开着车,嘴角勾着一抹淡淡的笑,看起来就像一只狡猾的狐狸。而沈微夏则靠在车窗上,望着远处延绵不绝的青山,不知在想些什么。
不知道是不是沈微夏的错觉,总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了进去,那些故事听得时候,很欢腾,可之后琢磨,又总有那么点怪怪的滋味,却又说不清楚。他的脑细胞在想这些,与人际关系相关的事情的时候,总有些不够用,因此琢磨了一会儿,想不出来,也就不去想了。
因为来这之前,马浩然就通知了当地的村长,所以这会子村长正在村子口等着他们。
村长是个五十来岁,皮肤黄黄的,身材高瘦的老人,他身上穿着件看上去十分厚重棉袄,可就是这样,寒风中他就像一片随时会被冷风刮走的树叶。
看到笑得眼角都是皱纹的村长,不知怎的,沈微夏就想起了之前在怡海镇遇到的,那些善良淳朴的农民们,只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心情也比方才在车上的怪异,要好上不少。
因为两人来得太晚,已经过了饭点,村长家人已经吃过了,两人吃了顿量特别足的午餐,之后又休息了会,方才由村长的小儿子,一个叫小四的年轻人带着在附近看了一下。
这一带土地肥沃,但因为一直以来粮食价钱不好,而外边赚钱来得比种地要容易一点,因此村里的大部分年轻人都选择了外出务工,留下的都是些老弱妇孺,由于缺少劳动力,村里有不少土地已经不满了野草,逐渐荒芜了。
村长当了一辈子农民,对土地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爱,眼见着这些土地因为没人耕种而荒芜,心中愁苦,却又想不出办法,毕竟村里留下的劳动力实在太少了。
就在他苦无门路之际,终于有人给他指了条道。
农村人讲究衣锦还乡,也就在今年清明的时候,有个在外边搞园艺发达了,之后自己开了个小小公司的人回家扫墓,他这回来,尽管已经看不上村长了,但自家长辈都葬在这村里,自然要给这村长两分面子,听了他的问题,便给他出了个主意。
在他看来,这些地反正都已经荒了,空在那也是浪费了,不如将这山头以及空余的田地包出去。因为在外边也混了这么些年,知道的也算不少,自然知道这处最缺的就是一条宽阔的路,而那些包山种树的除了能给村里带来些经济收益也没好处。
因此他一再交代,一定要包给那些搞旅游开发或者果蔬种植的,就是便宜包出去,甚至不要钱都成,只有这些人才会想着修路,而路一旦通了,交通便利了,经济发展也不会那么难了,到那时大家的日子好过了,那些年轻人哪里还会像现在一样,选择飘在外边呢。
老实了一辈子的村长初听这消息,虽觉得不大靠谱,但他如今也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这些地包出去给人种东西,总比空在这什么都不做好。因此便托了人,将这消息放了出去。
可惜来看地的人不少,却在看到那九曲十八弯的路后,都失望地离开了。地虽便宜,但这路实在太不便利了,没有便利的交通,东西都得砸手里头,还不如找个贵点儿但交通方便些的地方。
沈微夏虽对这颇不便利的交通有些不满意,但这处是卓少推荐的,他便是再不喜欢,也会将所有信息都收集一番,因此在小四带着他们在山上转时,认真地听他讲述这一带的地形气候。
这个小名叫小四的年轻人,约莫二十多岁,戴着副黑边眼镜,看上去文文弱弱的。大约是因为已经讲过许多遍了,也知道来这的人大概会关注些什么问题,所以,每到一处,他就会详细地讲解一番,颇有些导游的感觉。
托他的福,沈微夏第一次觉得考察并不是那么辛苦。
这村里零星地散步着一些新修的两层楼的房子,不过有不少大门紧锁,门板和窗户玻璃上都布满了灰尘,看得出长期无人在家,而一路过来看到最多的就是老人和小孩,倒真如他预想的一样,劳动力并不充裕,往后他想办农场,怕是还要从别的村里征集劳动力了。
而这些要包出来的山头距离附近农民的房子比较远,连绵好几座,范围极大,山势平缓,山上的植物郁郁葱葱,颇有生机,显见得确实如小四所说,土地肥沃。这一点对想在山上搞种植的沈微夏来说,的确不错。
逛了一会儿,村长的小儿子指着一处对众人说,“我们这儿有温泉,这山上的最好,山下的大概都是从这流下去的,因此很多人会挖上一条沟,将热水引到家里边去。不过后来他们觉得还是跟城里一样,用什么莲蓬头洗澡更时髦,泡这个的倒是少了,不过,我想城里人应该最喜欢这个,若是把这温泉开发一下,还能弄个温泉旅游,肯定是能够吸引人来的。”
尽管这是对方为推销说的话,但沈微夏就是动心了。上一世的周翔宇,一生追求的不过是平静的生活,医术上的进步,救治更多的人,即使历经磨难,重活一世,除了报仇,他依旧向往那种平静的生活。
上一世缺失的亲情,他在沈父和沈母的身上找到了,尽管沈父的教育方式有些问题,但并不妨碍他是一个真心为孩子着想的好父亲,所以,在听到有温泉,又看到这秀美的景色时,他动心了,他想要一段三代同堂的田园生活。
远离城市的喧嚣,每天种种菜,钓钓鱼,逗逗小豆豆,他相信对年岁减老的沈父和沈母而言,再没比这更幸福的生活了。
也正因此,在见识过秀美的风景以及温泉后,他对这处的兴趣又多了两分,也终于明白,为何卓少会推荐这样一个,略有些偏僻的地方了。
离了那温泉,几人又往其他去处走去,远远只听见一声呼喊,“沈哥。”声音清脆如出谷黄莺,却让沈微夏面色变得略有些难看。
那是沈微夏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声音,声音的主人叫周繁林。
☆、26
不管沈微夏多么不待见周繁林,现如今,在他没有绝对的实力之前,也不会太不给他面子,一下就把人得罪死了。
只是不见着人的时候,倒还好,只记得有那么一个仇人,想着往后要将对方施加在自己身上的罪一一偿还,可真见面了,就恨不能立马将对方那恶心的脸砸得稀烂,好容易才控制住不像上一次在墓地见面一样,朝对方扔攻击技能。
想到他身边可能还有他的那几个后宫成员,想着他们一路言笑晏晏,沈微夏只觉得恨意滔天,插在裤兜里的手握得紧紧的。他很想就这么离开,眼不见为净,也不用受这折磨,终于他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强忍住了离开的冲动,转过头去,看向了周繁林的方向。
这次陪在周繁林身边的不是傅越他们那一起人,而是他曾经的爱人,后来的仇敌,董云。爱人到仇敌的身份转变,所谓造化弄人,大抵也不过如此吧。
他有多久没有见到董云了?记忆中最近的一次见面,似乎是一年前对方在自己的墓前,表演了一场活春宫来着。
谁又能想到,就在他那番表演前的一个月,他沈微夏还爱着他董云,为他的背叛与伤害流泪,为他的绝情与狠毒而痛苦。可伴随着死亡的到来,那段感情终被埋葬。
再爱一个人,若为此搭上了性命,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再深的感情也化作流水了。因此自重生以来,每想起对方,除了恶心与仇恨之外,竟再无从前那种砰然心跳的感觉,那场灾难,消磨掉了他全部的爱。
沈微夏有时也会想,他董云在做那些对不起自己的事的时候,到底是怀着怎样一种心情啊?
尽管早已没有爱,理智也告诉他纠结于这些没有任何益处,但沈微夏还是偶尔会有这样一种情绪。想要打开对方的脑袋,看看对方究竟都在想些什么。为什么他们一个两个的想法,都是他不能理解的。到底有问题的是他们,还是自己?
就在沈微夏目光复杂地看向那两人的时候,素来以身娇体柔著称的周繁林,迎着冷风快步向沈微夏奔来。
跑到沈微夏跟前,周繁林大口地喘着气,一张莹润的小脸,因为剧烈跑动而布满红晕,倒如那些广告语中说的一般,白里透红,看上去颇为迷人,“沈哥,好久不见。”这一回见面,他不再叫沈二少,沈先生,反倒亲昵地叫起了沈哥。
“沈先生,您好。” 很快慢了一步的董云也跟了上来,穿着西装的他,因为怕泥土溅到身上,跑起来的动作颇为怪异,倒把马浩然逗乐了。
这是董云第一次和沈微夏正面接触,尽管外面关于沈微夏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他到底还算有些见识,并不和那些看热闹的人一般,觉得沈微夏是玩完了。
相反第一次和周繁林那三个男朋友的观点一样,觉得他这段遭遇不过是短暂的,作为沈懿硕果仅存的儿子,不论如何,他终究还是会重新回到沈家,尽管能不能成事,还是个未知数,但至少如今的身份摆在那,因此态度颇为殷勤。
在周翔宇死后,周家好容易好转的局面再次反转,又一次走上了下坡路,他虽试着劝过周繁林,但周繁林并没有太多商业头脑,又被那三个男朋友惯着宠着,他这些举动到底是徒劳,反倒让周繁林对他略有些不满。
尽管只是短短一年的时间,周家颓势再显,明眼人都看得出,有一个严寒的冬天在未来等着周家。作为标准的凤凰男,董云觉得,尽管自己爱惨了周繁林,但也不得不得为自己的前途考虑,并筹划着寻找下家了。
所谓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也不过如此。
董云作为财务,工作并不难找,能去的地方很多,但能开得出,跟现在一样工资的地方却不多,他如今这份薪酬,以他的经验以及能力,实在是不能划上等号的。
当初沈微夏给他开出这样的工资,不过是因为他家境贫寒,父亲早逝,家中还有个多年病痛缠身的老母,想要在不影响对方骄傲的情况下,帮助到对方。只可惜,这世上的付出与收获从来不能划上等号,沈微夏的体贴,换来的不过是一场,让他伤痛欲绝的背叛。
他母亲一个人将他拉扯大,其中有许多艰辛,但能养出董云这样的儿子,她的为人也真心好不到哪去。
沈微夏对他家的关照,沈微夏虽不提,但他母亲自是知道的,最初得了沈微夏的好处,对他自是感恩戴德,不光自己对沈微夏颇为殷勤,让时常嘱咐董云要好好哄着,直把他当亲儿子在疼。她的这些举动让单纯的沈微夏以为,这个老妇人是真的对自己好,把他们一家都当做了自己的亲人。
这世上最善变的就是人心,加上董母本就不是那等好性儿的人,年轻时就是他们那一带远近闻名的泼妇,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方才安分下来。因此她这样的人好了一阵,但日子久了,也就腻了,对沈微夏那感恩的情绪也逐渐消散了。
只觉得对方其实对他们家也没多大贡献,反倒处处邀功,又觉得自己儿子能干,能给他们周家干活,那就是给了他天大的面子,从前的那点恩情也还完了。
这样一想,眼见的都是沈微夏的缺点了,一会儿觉得他总冷着脸,没礼貌,一会儿又觉得他对自己儿子不好,看沈微夏那就是横挑鼻子竖挑眼,不过好在沈微夏背后有周家,她还是有些惧怕的,这情绪倒是不敢拿到明面上来说,只暗自在心里琢磨。
待到后来,董云和周繁林搅和在了一起,也曾带着周繁林去医院看她。
周繁林和沈微夏不同,那演技堪称影帝级别,尽管心中对董云这个俗气的母亲看不上,却也不表露出来,反而装出一副乖巧可爱的模样,看在董妈妈的眼里,比起总是冷着张脸的周翔宇不知要好上多少,又和沈微夏一样,同是周家的儿子,只觉得是“儿媳妇”的合适人选。
因此每次董云去看她,他总会先说些沈微夏的坏话,再委婉地替周繁林提出转正的申请,甚至提出让董云帮周繁林算计沈微夏,帮周繁林拿到继承权,这样钱也有了,好的“儿媳妇”也有了,再没比这更好的事了。
她在做这些的时候,对沈微夏没有丝毫愧疚,反倒有种替天行道的快意,想到以后沈微夏被甩,那高傲的脸变了颜色,就颇为快意,只觉得自己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物。
却忘了自己看病的钱是谁给的,还真以为自家儿子大学一毕业,就能拿到这样高额的工资,是他的本事。若是没有周翔宇,她早些年就死了,哪里还能在这说这些话。可惜这世上恩将仇报的人太多了,而她们母子俩正是其中的典范。
因为董云有了跳槽的念头,便开始四处留意打听,可惜各处给的薪酬都不能让他满意。小公司乐意让他来,但给的钱根本就不是他能接受的低,便是有那等大企业招财务主管,他虽有些工作经验,但能力并不算突出,那些人也不打算花那么大的价钱把他给招去,一时间这事就这么陷入了僵局。
让一个习惯年薪大几十万的人,忽然发现自己出去工作,每月最多只能拿到一万多的收入,那就是一夜回到解放前,落差之大,根本受不了。
因此,他一面怀念周翔宇在的那些时光,一面痛恨周繁林的胡来,一面沉溺于和周繁林的相处,一面继续背着周繁林找工作。
在多方打听之后,他终于将目标锁定到,本城最大的两家医药企业之一的沈氏集团。
尽管王薛军他们家的公司也能开出这样的价钱,且不说董云去了能不能拿到这么高的工资,但他董云是个自视甚高的人,只觉得就是工资更高也不会去。
因为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和王薛军他们几个是平等的,尽管他的地位确实不如那三个,但在他自己心里,他们几人至少是平等的,如今他跑去给人当小弟,再共一妻,他那奇奇怪怪的骄傲如何受得了。
不过经过之前那些打击,他也知道,沈氏集团也不是他想进就能进的,也不是他想要多少工资,就能拿到多少的,因此,他如今还只是在心中慢慢筹划,并没有太多动作。毕竟只要周家不倒,他这份工资照拿。而沈家那头,得慢慢接触才行,贸然冲动,只会掉了身价。
因为沈微夏是沈家如今唯一的继承人,所以,对能力不够,又想要进入沈氏集团,拿到高价薪酬的董云来说,和沈微夏处好关系是极为重要的。
在他看来,就算沈微夏改进了又如何,开了个小小的药膳馆又如何,不还是个智商捉急的富二代花瓶男,抱着孩子回来被赶出门,再不能有比这更蠢的行动了。他相信只要他稍微花些功夫,一定能把人哄得妥妥的,年薪百万不是梦。毕竟在他看来,周家兄弟都为他神魂颠倒不是。
不过,要和沈微夏处好关系,也不是他想象的那么容易,毕竟沈微夏他们那群高级富二代的圈子,不是他这样身份的人能接触到的。因此他筹划了很久,却迟迟没有行动。
在这处相遇,董云只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如今对方因为被赶出沈家的缘故,肯定会有一堆看热闹的人,董云知道,只有在困难时不落井下石,肯出手相助的才是真朋友。所以他觉得只要自己伸出手,表示愿意和对方为友,那个可怜巴巴的富二代,就会感恩戴德地凑了上来。
这之后,再凭着自己独特的魅力,让对方为自己神魂颠倒,这样一来,又会出现一个周翔宇,那时他还不乖乖地听话,把什么都送上。
在看到沈微夏的短短那一会儿,董云便在脑海里构想了一通,只觉得前途又是一片光明。突然就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有魅力的男子,什么样的人在遇到自己后,都会被迷得神魂颠倒。想到这,脸上的笑容又猥琐又y in荡。
☆、27
沈微夏冷着脸对二人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之后便想跟着小四继续看地,就此离。奈何对面那两位,都怀揣着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靠近的,哪里肯放他离开,一左一右站在他身边,把人缠得紧紧的。俨然就是左右两大护法。
周繁林一见到沈微夏,就被他身上那股子气质迷住了,只觉得穿着黑色大衣的沈微夏,浑身散发着禁欲的性感,冰冷而迷人,让他特别想要靠近。他花了好大力气才控制住,把手挂在对方手臂上的冲动。注意到他的手插在口袋里,又幻想着自己也把手给插/。进对方的口袋。
“沈哥,你们也是来这看地的吗,你想要弄个什么项目呢?”周繁林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睁得圆溜溜的,看上去还跟从前一样,一副高中生模样,一点也不像个已经管事了的人。
在经历了刚带着小豆豆回来的那一通忙碌后,沈微夏终于有空继续关注周家,自然知道周家如今的情况。这周繁林实在不是个能干事的人,周家在他手里,就是不用自己出手,迟早也是要出事的。有些人有野心,却没有能力,说起来也是一种悲哀。
他对周繁林这一年暴露出来的,那种种奇怪的毛病也略有耳闻,而且听他那口气也是要做项目的,只觉得这一处地方偏僻,也不知对方怎么会愿意来。虽然他对这块地有些兴趣,却不担心周繁林会抢,毕竟就周繁林对生活高品质的要求,哪里能看上这穷乡僻壤。
说起周繁林会来此处的原因,还真跟他的个人能力以及性格有关。这一年周繁林对中医馆和药膳馆的发展也不大上心,加之每日花销巨大,只想着赚些快钱,只是他自己又没什么特别的能耐,便想着借人东风。
先前托方言之寻了些关系,投了笔钱到房地产里边去了,那商圈如今虽还只是预备阶段,就有不少跟风而来的投资者,开盘那天更是无数人排队哄抢,而那卖出的只是第一期的,之后还有好几期,市场前景一片大好,周繁林只觉得自己赚个盆满钵满已经是可以预见到的了。
因此,自觉这是个赚钱好方法的周繁林,便琢磨着自己也那块地,独力弄个楼盘,这想法才说出来,就被他的三个大大否决了,让他玩玩可以,真要让他去干这事,以他的能力,肯定是血本无归。而且房地产投入不小,尽管他们不缺钱,但这弄不好,极容易资金链断裂,那可不是好玩的事儿。
要做一个项目,实在是件费时费力费心思的事,周繁林本就不是个有能力的人,而他们中最有商业头脑的王薛军,没那个时间和精力陪他做这事,赚这点零花钱。
对傅越来说,开打架赌狠是他的特长,开个夜总会还能搞定,要搞房地产,又不能走黑路,他还真帮不上忙。至于方言之,根本就是标准的只懂吃喝玩乐的官二代,他爸手中的权利或许能用,但要帮周繁林出出主意什么,根本就不大可能。所以,他们一致对周繁林这一次的投资不看好。
尽管他们都不同意,可有句话说得好,那就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在周繁林一哭二闹之后,那三人无法,便替他出了个折中的主意。
“但是,基因是不死的,尽管他们和外族的人在一起了,但那特殊的基因会一直流传下来,也正因此,他们和女子生的孩子,也以男性居多。这些男性的受孕能力因为漫长的年岁,以及外来基因的力量,被压制住,他们中大多数人的这种能力,终其一生都不曾被激发。但在特定的情况下,这种能力还是会被激发出来,让他们重新变得能够受孕生子。
“而且,这种改变是不可逆的,一旦那个人怀上孩子,他的jing、液将不能再让别人怀孕,他那一生,可能只会有一个孩子。我老师说,他年轻的时候曾帮一个受孕的男人将孩子生下来,是那个人给他讲的这一段故事。”
“你相信这个说法么?”卓少问。
“在没有证据之前,不信。”对方的声音仍是淡淡的,尽管他知道卓少肯定知道些什么,但是,只要对方不愿意说,他就不会利用朋友的身份,去套取任何信息,即使他是个科研狂人,但最基本的做人原则,从不会雷越。
“莫哥,谢谢你。”
“嗯。”
收了电话,心情大好的卓少开车“回家”,那里,还有他亲爱的儿子在等着他。
不知道自己又多了一个爸爸的小豆豆,这会子正无忧无虑地嘟着嘴睡觉觉,偶尔嘴边会吹出一个小泡泡。
再说沈微夏,清早起来就跟着卓少的这个叫马浩然的小助理,一起开车去了荣西村。
这荣西村,距离他们所在的s市也说不上很远,地图上看不过两三百公里,但因为国情的原因,经济的发展总是围绕着大都市,作为下级县的一个村,并没有跟上s市的发展步伐,仍是极为贫穷的。
从县城下去到荣西村的路并不好走,七弯八拐不说,还因为前两天那场大雨的缘故,路上坑坑洼洼,极为泥泞。因此等沈微夏他们一路摇摇晃晃到时,已经是下午一两点了。
不过漫长颠簸的旅途倒也不无聊,原因无他,马浩然和那个总是无比严肃的阿凯不同,是个颇为活泼的年轻人,他的身上有着一种特别富有感染力的活力,就仿佛,跟他在一起,心态也会变得年轻而蓬勃向上。
大概是因为情商很高的关系,和不那么擅长言辞的沈微夏比起来,那就是个聊天高手,就算你最初不那么想说话,也会很快就会被他带进聊天里,加上他有意无意地配合,你只觉得和这样的人聊天特别愉快。
因为他和阿凯都是卓少的助理,两人形象反差实在太大,已经聊了好一阵,彼此熟络了,沈微夏也不再像从前那么沉默,忍不住问道,“小马你跟了卓哥几年了?”
“我跟阿凯,还有前些年出国的小谢,从小就跟着卓少,都快二十年了吧。现在你看阿凯整天板着张脸,你是不知道,他从小就这样。哎,小孩从小都是天真活泼的,哪个小孩会像他一样,从小就一个小老头的模样。
“那个时候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性格一类的东西,就觉得这人看着不爽,想知道他是不是会有别的表情,于是使劲地折腾他,谁知道,这小子当时没反应,背后下的手可黑了,把我和小谢折腾得不行,从此再不敢惹他。再然后他就变成我们三个的老大了。”
接着又说起了他们少年的时光,和卓少一起成长的经历。
在快到目的地时,原本欢腾的车厢里,慢慢地沉默了下来,马浩然静静地开着车,嘴角勾着一抹淡淡的笑,看起来就像一只狡猾的狐狸。而沈微夏则靠在车窗上,望着远处延绵不绝的青山,不知在想些什么。
不知道是不是沈微夏的错觉,总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了进去,那些故事听得时候,很欢腾,可之后琢磨,又总有那么点怪怪的滋味,却又说不清楚。他的脑细胞在想这些,与人际关系相关的事情的时候,总有些不够用,因此琢磨了一会儿,想不出来,也就不去想了。
因为来这之前,马浩然就通知了当地的村长,所以这会子村长正在村子口等着他们。
村长是个五十来岁,皮肤黄黄的,身材高瘦的老人,他身上穿着件看上去十分厚重棉袄,可就是这样,寒风中他就像一片随时会被冷风刮走的树叶。
看到笑得眼角都是皱纹的村长,不知怎的,沈微夏就想起了之前在怡海镇遇到的,那些善良淳朴的农民们,只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心情也比方才在车上的怪异,要好上不少。
因为两人来得太晚,已经过了饭点,村长家人已经吃过了,两人吃了顿量特别足的午餐,之后又休息了会,方才由村长的小儿子,一个叫小四的年轻人带着在附近看了一下。
这一带土地肥沃,但因为一直以来粮食价钱不好,而外边赚钱来得比种地要容易一点,因此村里的大部分年轻人都选择了外出务工,留下的都是些老弱妇孺,由于缺少劳动力,村里有不少土地已经不满了野草,逐渐荒芜了。
村长当了一辈子农民,对土地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爱,眼见着这些土地因为没人耕种而荒芜,心中愁苦,却又想不出办法,毕竟村里留下的劳动力实在太少了。
就在他苦无门路之际,终于有人给他指了条道。
农村人讲究衣锦还乡,也就在今年清明的时候,有个在外边搞园艺发达了,之后自己开了个小小公司的人回家扫墓,他这回来,尽管已经看不上村长了,但自家长辈都葬在这村里,自然要给这村长两分面子,听了他的问题,便给他出了个主意。
在他看来,这些地反正都已经荒了,空在那也是浪费了,不如将这山头以及空余的田地包出去。因为在外边也混了这么些年,知道的也算不少,自然知道这处最缺的就是一条宽阔的路,而那些包山种树的除了能给村里带来些经济收益也没好处。
因此他一再交代,一定要包给那些搞旅游开发或者果蔬种植的,就是便宜包出去,甚至不要钱都成,只有这些人才会想着修路,而路一旦通了,交通便利了,经济发展也不会那么难了,到那时大家的日子好过了,那些年轻人哪里还会像现在一样,选择飘在外边呢。
老实了一辈子的村长初听这消息,虽觉得不大靠谱,但他如今也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这些地包出去给人种东西,总比空在这什么都不做好。因此便托了人,将这消息放了出去。
可惜来看地的人不少,却在看到那九曲十八弯的路后,都失望地离开了。地虽便宜,但这路实在太不便利了,没有便利的交通,东西都得砸手里头,还不如找个贵点儿但交通方便些的地方。
沈微夏虽对这颇不便利的交通有些不满意,但这处是卓少推荐的,他便是再不喜欢,也会将所有信息都收集一番,因此在小四带着他们在山上转时,认真地听他讲述这一带的地形气候。
这个小名叫小四的年轻人,约莫二十多岁,戴着副黑边眼镜,看上去文文弱弱的。大约是因为已经讲过许多遍了,也知道来这的人大概会关注些什么问题,所以,每到一处,他就会详细地讲解一番,颇有些导游的感觉。
托他的福,沈微夏第一次觉得考察并不是那么辛苦。
这村里零星地散步着一些新修的两层楼的房子,不过有不少大门紧锁,门板和窗户玻璃上都布满了灰尘,看得出长期无人在家,而一路过来看到最多的就是老人和小孩,倒真如他预想的一样,劳动力并不充裕,往后他想办农场,怕是还要从别的村里征集劳动力了。
而这些要包出来的山头距离附近农民的房子比较远,连绵好几座,范围极大,山势平缓,山上的植物郁郁葱葱,颇有生机,显见得确实如小四所说,土地肥沃。这一点对想在山上搞种植的沈微夏来说,的确不错。
逛了一会儿,村长的小儿子指着一处对众人说,“我们这儿有温泉,这山上的最好,山下的大概都是从这流下去的,因此很多人会挖上一条沟,将热水引到家里边去。不过后来他们觉得还是跟城里一样,用什么莲蓬头洗澡更时髦,泡这个的倒是少了,不过,我想城里人应该最喜欢这个,若是把这温泉开发一下,还能弄个温泉旅游,肯定是能够吸引人来的。”
尽管这是对方为推销说的话,但沈微夏就是动心了。上一世的周翔宇,一生追求的不过是平静的生活,医术上的进步,救治更多的人,即使历经磨难,重活一世,除了报仇,他依旧向往那种平静的生活。
上一世缺失的亲情,他在沈父和沈母的身上找到了,尽管沈父的教育方式有些问题,但并不妨碍他是一个真心为孩子着想的好父亲,所以,在听到有温泉,又看到这秀美的景色时,他动心了,他想要一段三代同堂的田园生活。
远离城市的喧嚣,每天种种菜,钓钓鱼,逗逗小豆豆,他相信对年岁减老的沈父和沈母而言,再没比这更幸福的生活了。
也正因此,在见识过秀美的风景以及温泉后,他对这处的兴趣又多了两分,也终于明白,为何卓少会推荐这样一个,略有些偏僻的地方了。
离了那温泉,几人又往其他去处走去,远远只听见一声呼喊,“沈哥。”声音清脆如出谷黄莺,却让沈微夏面色变得略有些难看。
那是沈微夏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声音,声音的主人叫周繁林。
☆、26
不管沈微夏多么不待见周繁林,现如今,在他没有绝对的实力之前,也不会太不给他面子,一下就把人得罪死了。
只是不见着人的时候,倒还好,只记得有那么一个仇人,想着往后要将对方施加在自己身上的罪一一偿还,可真见面了,就恨不能立马将对方那恶心的脸砸得稀烂,好容易才控制住不像上一次在墓地见面一样,朝对方扔攻击技能。
想到他身边可能还有他的那几个后宫成员,想着他们一路言笑晏晏,沈微夏只觉得恨意滔天,插在裤兜里的手握得紧紧的。他很想就这么离开,眼不见为净,也不用受这折磨,终于他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强忍住了离开的冲动,转过头去,看向了周繁林的方向。
这次陪在周繁林身边的不是傅越他们那一起人,而是他曾经的爱人,后来的仇敌,董云。爱人到仇敌的身份转变,所谓造化弄人,大抵也不过如此吧。
他有多久没有见到董云了?记忆中最近的一次见面,似乎是一年前对方在自己的墓前,表演了一场活春宫来着。
谁又能想到,就在他那番表演前的一个月,他沈微夏还爱着他董云,为他的背叛与伤害流泪,为他的绝情与狠毒而痛苦。可伴随着死亡的到来,那段感情终被埋葬。
再爱一个人,若为此搭上了性命,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再深的感情也化作流水了。因此自重生以来,每想起对方,除了恶心与仇恨之外,竟再无从前那种砰然心跳的感觉,那场灾难,消磨掉了他全部的爱。
沈微夏有时也会想,他董云在做那些对不起自己的事的时候,到底是怀着怎样一种心情啊?
尽管早已没有爱,理智也告诉他纠结于这些没有任何益处,但沈微夏还是偶尔会有这样一种情绪。想要打开对方的脑袋,看看对方究竟都在想些什么。为什么他们一个两个的想法,都是他不能理解的。到底有问题的是他们,还是自己?
就在沈微夏目光复杂地看向那两人的时候,素来以身娇体柔著称的周繁林,迎着冷风快步向沈微夏奔来。
跑到沈微夏跟前,周繁林大口地喘着气,一张莹润的小脸,因为剧烈跑动而布满红晕,倒如那些广告语中说的一般,白里透红,看上去颇为迷人,“沈哥,好久不见。”这一回见面,他不再叫沈二少,沈先生,反倒亲昵地叫起了沈哥。
“沈先生,您好。” 很快慢了一步的董云也跟了上来,穿着西装的他,因为怕泥土溅到身上,跑起来的动作颇为怪异,倒把马浩然逗乐了。
这是董云第一次和沈微夏正面接触,尽管外面关于沈微夏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他到底还算有些见识,并不和那些看热闹的人一般,觉得沈微夏是玩完了。
相反第一次和周繁林那三个男朋友的观点一样,觉得他这段遭遇不过是短暂的,作为沈懿硕果仅存的儿子,不论如何,他终究还是会重新回到沈家,尽管能不能成事,还是个未知数,但至少如今的身份摆在那,因此态度颇为殷勤。
在周翔宇死后,周家好容易好转的局面再次反转,又一次走上了下坡路,他虽试着劝过周繁林,但周繁林并没有太多商业头脑,又被那三个男朋友惯着宠着,他这些举动到底是徒劳,反倒让周繁林对他略有些不满。
尽管只是短短一年的时间,周家颓势再显,明眼人都看得出,有一个严寒的冬天在未来等着周家。作为标准的凤凰男,董云觉得,尽管自己爱惨了周繁林,但也不得不得为自己的前途考虑,并筹划着寻找下家了。
所谓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也不过如此。
董云作为财务,工作并不难找,能去的地方很多,但能开得出,跟现在一样工资的地方却不多,他如今这份薪酬,以他的经验以及能力,实在是不能划上等号的。
当初沈微夏给他开出这样的工资,不过是因为他家境贫寒,父亲早逝,家中还有个多年病痛缠身的老母,想要在不影响对方骄傲的情况下,帮助到对方。只可惜,这世上的付出与收获从来不能划上等号,沈微夏的体贴,换来的不过是一场,让他伤痛欲绝的背叛。
他母亲一个人将他拉扯大,其中有许多艰辛,但能养出董云这样的儿子,她的为人也真心好不到哪去。
沈微夏对他家的关照,沈微夏虽不提,但他母亲自是知道的,最初得了沈微夏的好处,对他自是感恩戴德,不光自己对沈微夏颇为殷勤,让时常嘱咐董云要好好哄着,直把他当亲儿子在疼。她的这些举动让单纯的沈微夏以为,这个老妇人是真的对自己好,把他们一家都当做了自己的亲人。
这世上最善变的就是人心,加上董母本就不是那等好性儿的人,年轻时就是他们那一带远近闻名的泼妇,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方才安分下来。因此她这样的人好了一阵,但日子久了,也就腻了,对沈微夏那感恩的情绪也逐渐消散了。
只觉得对方其实对他们家也没多大贡献,反倒处处邀功,又觉得自己儿子能干,能给他们周家干活,那就是给了他天大的面子,从前的那点恩情也还完了。
这样一想,眼见的都是沈微夏的缺点了,一会儿觉得他总冷着脸,没礼貌,一会儿又觉得他对自己儿子不好,看沈微夏那就是横挑鼻子竖挑眼,不过好在沈微夏背后有周家,她还是有些惧怕的,这情绪倒是不敢拿到明面上来说,只暗自在心里琢磨。
待到后来,董云和周繁林搅和在了一起,也曾带着周繁林去医院看她。
周繁林和沈微夏不同,那演技堪称影帝级别,尽管心中对董云这个俗气的母亲看不上,却也不表露出来,反而装出一副乖巧可爱的模样,看在董妈妈的眼里,比起总是冷着张脸的周翔宇不知要好上多少,又和沈微夏一样,同是周家的儿子,只觉得是“儿媳妇”的合适人选。
因此每次董云去看她,他总会先说些沈微夏的坏话,再委婉地替周繁林提出转正的申请,甚至提出让董云帮周繁林算计沈微夏,帮周繁林拿到继承权,这样钱也有了,好的“儿媳妇”也有了,再没比这更好的事了。
她在做这些的时候,对沈微夏没有丝毫愧疚,反倒有种替天行道的快意,想到以后沈微夏被甩,那高傲的脸变了颜色,就颇为快意,只觉得自己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物。
却忘了自己看病的钱是谁给的,还真以为自家儿子大学一毕业,就能拿到这样高额的工资,是他的本事。若是没有周翔宇,她早些年就死了,哪里还能在这说这些话。可惜这世上恩将仇报的人太多了,而她们母子俩正是其中的典范。
因为董云有了跳槽的念头,便开始四处留意打听,可惜各处给的薪酬都不能让他满意。小公司乐意让他来,但给的钱根本就不是他能接受的低,便是有那等大企业招财务主管,他虽有些工作经验,但能力并不算突出,那些人也不打算花那么大的价钱把他给招去,一时间这事就这么陷入了僵局。
让一个习惯年薪大几十万的人,忽然发现自己出去工作,每月最多只能拿到一万多的收入,那就是一夜回到解放前,落差之大,根本受不了。
因此,他一面怀念周翔宇在的那些时光,一面痛恨周繁林的胡来,一面沉溺于和周繁林的相处,一面继续背着周繁林找工作。
在多方打听之后,他终于将目标锁定到,本城最大的两家医药企业之一的沈氏集团。
尽管王薛军他们家的公司也能开出这样的价钱,且不说董云去了能不能拿到这么高的工资,但他董云是个自视甚高的人,只觉得就是工资更高也不会去。
因为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和王薛军他们几个是平等的,尽管他的地位确实不如那三个,但在他自己心里,他们几人至少是平等的,如今他跑去给人当小弟,再共一妻,他那奇奇怪怪的骄傲如何受得了。
不过经过之前那些打击,他也知道,沈氏集团也不是他想进就能进的,也不是他想要多少工资,就能拿到多少的,因此,他如今还只是在心中慢慢筹划,并没有太多动作。毕竟只要周家不倒,他这份工资照拿。而沈家那头,得慢慢接触才行,贸然冲动,只会掉了身价。
因为沈微夏是沈家如今唯一的继承人,所以,对能力不够,又想要进入沈氏集团,拿到高价薪酬的董云来说,和沈微夏处好关系是极为重要的。
在他看来,就算沈微夏改进了又如何,开了个小小的药膳馆又如何,不还是个智商捉急的富二代花瓶男,抱着孩子回来被赶出门,再不能有比这更蠢的行动了。他相信只要他稍微花些功夫,一定能把人哄得妥妥的,年薪百万不是梦。毕竟在他看来,周家兄弟都为他神魂颠倒不是。
不过,要和沈微夏处好关系,也不是他想象的那么容易,毕竟沈微夏他们那群高级富二代的圈子,不是他这样身份的人能接触到的。因此他筹划了很久,却迟迟没有行动。
在这处相遇,董云只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如今对方因为被赶出沈家的缘故,肯定会有一堆看热闹的人,董云知道,只有在困难时不落井下石,肯出手相助的才是真朋友。所以他觉得只要自己伸出手,表示愿意和对方为友,那个可怜巴巴的富二代,就会感恩戴德地凑了上来。
这之后,再凭着自己独特的魅力,让对方为自己神魂颠倒,这样一来,又会出现一个周翔宇,那时他还不乖乖地听话,把什么都送上。
在看到沈微夏的短短那一会儿,董云便在脑海里构想了一通,只觉得前途又是一片光明。突然就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有魅力的男子,什么样的人在遇到自己后,都会被迷得神魂颠倒。想到这,脸上的笑容又猥琐又y in荡。
☆、27
沈微夏冷着脸对二人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之后便想跟着小四继续看地,就此离。奈何对面那两位,都怀揣着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靠近的,哪里肯放他离开,一左一右站在他身边,把人缠得紧紧的。俨然就是左右两大护法。
周繁林一见到沈微夏,就被他身上那股子气质迷住了,只觉得穿着黑色大衣的沈微夏,浑身散发着禁欲的性感,冰冷而迷人,让他特别想要靠近。他花了好大力气才控制住,把手挂在对方手臂上的冲动。注意到他的手插在口袋里,又幻想着自己也把手给插/。进对方的口袋。
“沈哥,你们也是来这看地的吗,你想要弄个什么项目呢?”周繁林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睁得圆溜溜的,看上去还跟从前一样,一副高中生模样,一点也不像个已经管事了的人。
在经历了刚带着小豆豆回来的那一通忙碌后,沈微夏终于有空继续关注周家,自然知道周家如今的情况。这周繁林实在不是个能干事的人,周家在他手里,就是不用自己出手,迟早也是要出事的。有些人有野心,却没有能力,说起来也是一种悲哀。
他对周繁林这一年暴露出来的,那种种奇怪的毛病也略有耳闻,而且听他那口气也是要做项目的,只觉得这一处地方偏僻,也不知对方怎么会愿意来。虽然他对这块地有些兴趣,却不担心周繁林会抢,毕竟就周繁林对生活高品质的要求,哪里能看上这穷乡僻壤。
说起周繁林会来此处的原因,还真跟他的个人能力以及性格有关。这一年周繁林对中医馆和药膳馆的发展也不大上心,加之每日花销巨大,只想着赚些快钱,只是他自己又没什么特别的能耐,便想着借人东风。
先前托方言之寻了些关系,投了笔钱到房地产里边去了,那商圈如今虽还只是预备阶段,就有不少跟风而来的投资者,开盘那天更是无数人排队哄抢,而那卖出的只是第一期的,之后还有好几期,市场前景一片大好,周繁林只觉得自己赚个盆满钵满已经是可以预见到的了。
因此,自觉这是个赚钱好方法的周繁林,便琢磨着自己也那块地,独力弄个楼盘,这想法才说出来,就被他的三个大大否决了,让他玩玩可以,真要让他去干这事,以他的能力,肯定是血本无归。而且房地产投入不小,尽管他们不缺钱,但这弄不好,极容易资金链断裂,那可不是好玩的事儿。
要做一个项目,实在是件费时费力费心思的事,周繁林本就不是个有能力的人,而他们中最有商业头脑的王薛军,没那个时间和精力陪他做这事,赚这点零花钱。
对傅越来说,开打架赌狠是他的特长,开个夜总会还能搞定,要搞房地产,又不能走黑路,他还真帮不上忙。至于方言之,根本就是标准的只懂吃喝玩乐的官二代,他爸手中的权利或许能用,但要帮周繁林出出主意什么,根本就不大可能。所以,他们一致对周繁林这一次的投资不看好。
尽管他们都不同意,可有句话说得好,那就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在周繁林一哭二闹之后,那三人无法,便替他出了个折中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