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之狼王_分卷阅读_48
而莱曼斯郁闷着,同时林叶秋也郁闷到了。
那时挲耶告诫说半个月内不可交合,某狼好不容易熬了这么久,两人关系也已正式确定,当晚就作出示爱的举动,结果即将情动时,林叶秋淡淡然然来了一句:“以后我想看雪狼你就要变雪狼,否则别想碰我。”
结果是莱曼斯忧郁地看了会他,居然转身离开了。
林叶秋满以为这下肯定能成功,没想那人竟然走得如此干脆,只愣愣地瞧着他的背影,无语。
以后又来了几次,每次都以相同的结尾做罢,两人就这么耗上了。
林叶秋哪里想得到对方如此执着于不肯变狼身,只是因为吃醋,因为觉得爱人对狼形远比对人形的自己要亲密喜爱得多,林叶秋越怀念狼形的莱曼斯,人形的莱曼斯就越不愿意在他面前显露出原身。
于是欲求不满的某人,想到了一个画梅止渴的法子。
这天林叶秋正在洗内裤,莱曼斯进来了,他脸一红,连忙将手往身后一藏。
莱曼斯当时也没说什么,将手里新鲜的果实放了桌上又出去了。
林叶秋等他走后就去了殿后方人迹罕至处将内裤晾了起来,回屋里又洗了床单出来晾,却看见莱曼斯正站在那边,低头细细端详着什么,指尖好像捏了什么东西。
林叶秋心中豁然一突,跑到侧方一瞅,架子上晾着的短裤不见了!
目光一转,正见莱曼斯抓着内裤往鼻子下闻了闻,然后居然伸出舌尖舔了舔!
林叶秋脑门轰得一声,七荤八素了。
现在到底是走过去救下那条内裤,还是任那匹色狼意淫?
林叶秋手里抓着湿漉漉的床单,一时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这时,莱曼斯做出了更离谱的举动,竟然将整条小内裤照到了头上,作出深深呼吸的样子,一手就往他胯下摸去……
这还光天化日地……成、成何体统?
林叶秋终于忍无可忍,同手同脚走过去,抬手从某人脸上一把掀了自己的内裤,脸红脖子粗地瞪着一脸诧异的某人,脸上分明还有意犹未尽的神态。
林叶秋黑着脸,二话不说,将床单往对方手里一塞,抓着内裤转身就走。
“小秋?”
“以后不许随便碰我东西。”林叶秋头也不回,哽着脖子道。
“我要。”
“啥?”林叶秋顿步,回头看去。
莱曼斯一手拎着不断滴下水珠的床单,一手指着对方手里的小布帛:“这个,我要。”
……林某人黑线。
莱曼斯极其委屈地:“都不能碰小秋,可我想小秋想得紧,这上面正好有小秋那个地方的味道,只可惜洗了后淡得都快闻不出了……”说到末尾还一脸的遗憾。
林叶秋一张脸又是红又是黑,想了半天没想出什么斥责的话来,最终扔下一句:“色狼!”就头也不回地跑了。
等跑远了才豁然发现这一句“色狼”,竟带着说不清的嗔味,倒似女孩子斥责情人的那股子嗔怒,不由又是黑线。
真是说得还不如不说!
作者有话要说:注:①“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出自白居易的《花非花,雾非雾》,全诗如下: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
这诗用禅意来分析就是:眼中的花,并非实实在在的花;雾,也并非实实在在的雾。只是“本心”外射的花与雾的“幻化”而已。这些东西,“夜半来,天明去”,瞬间即逝,无影无踪。来的时候就像那“来如春梦几时多”,突如其来,毫无知觉。去的时候,“去似朝云无觅处”,不可追寻,不可捉摸,无影无踪,全归于“空无”。
37、026 邂逅俊美非凡的狐王
林叶秋直起有些酸疼的腰背,擦了擦汗,俯瞰高坡下广袤无垠的大草原。
转眼,到这个世界已经正好一年了。
他一直在努力适应这里的生存方式,可至今依然有些不能完全融入进去,二十四年的生命里有二十三年的时光习惯了现世发达的工业,又岂是轻易可以改变的?好几次睡梦中恍惚以为自己还在那间租来的小房子里,三伏天吹着电风扇喝着冰雪碧上网看时事,结果醒来却是一片古色古香。
这里没有任何与电有关的物品,连抽水马桶都没有。
这里有的是没有任何工业污染的饮食与清新怡人的景致,以及古朴的人们。
林叶秋举目眺望远方山峦相接的天际,不由长叹一声。
现世里有他的至亲,那是斩不断的羁绊,可这一年来,他却毫无线索,也不明白为何当初会到这个世界来,来这里做什么。
也许,是不是该再去找找那个叫挲耶的祭司?毕竟他知道那句属于现世的诗……
“公子,大伙儿要准备回去了,公子也一起走吗?”
“你们先回吧,我再坐会。”
“那公子早些回去,不然莱曼斯王子又会担心的。”
林叶秋点了点头,背着小竹篓就往高坡上走了。
最近半个月他一直和雌性们一起外出采药,学些粗浅的医理,多天来采完药便总是独自静坐片刻思考一些事情,这里又是狼族领地,人们把他当雌性看,也不会有什么真正的危险。
林叶秋站在高坡上,夕阳的余晖斜射到侧脸,神情显得有些不定。
虽然接受了莱曼斯,可他毕竟不是雌性,无法给予对方后代,而且他们的寿命相差甚大,往后的很多事情还很难说。而且莱曼斯,是狼族的王子……
在任何时代,一个王子,总有他不能抗拒的责任要承担……
林叶秋眉宇不禁微微一皱,忽而又想到那人时不时做出一些让人头疼的行为,又不由莞尔。
他总是无法确定,莱曼斯究竟是一个大男孩,还是一个大人。
在外人面前,那人似乎表现得很成熟,也越趋稳重,然而独自面对他时,却又总是做些让他哭笑不得的事来。
现在的莱曼斯经他多番调教,总算懂得了为人处世的一些道理,较之一年前,看上去已经柔和了许多,在外人面前也不再总是一副不苟言笑、生人勿近的耍酷样,回想起两人初识时那人曾经说的什么大家对他很冷淡的屁话,果然只是出于误会罢了,现在整天顶着张微笑的俊脸,受欢迎程度节节高升,加之狼王似乎有意识地让他多和族民们相处,分派的任务都是些帮助族民的活,打造一片亲民的景象,照这态势下去,莱曼斯在族民心中会越来越有威望。
莱曼斯受人喜欢,他应该感到开心才是,可不知怎么心里总有些落寞,甚至不安。
算算两人竟然已经整整六天没见过面了,好像又被狼王派出去了,有时深夜睡睡醒来,竟也没看见边上有人,而以往,那人不是不管多晚回来都会进他的偏殿休息的么?
两人实质上的亲密关系,统共也就那么一次,这对于恋人之间,好像有点说不过去,林叶秋不禁寻思着是不是应该再增进一下感情联系?
可他又开不了那个口,总不能大剌剌凑上去说“你来上我”吧,而且那事虽然也有欲仙欲死过,可不管事前还是事后,受方终究都是找罪的。
如果,两人的上下问题掉一下的话……
林叶秋眼睛一亮,继而又灭了,他低头瞧瞧自个的细胳膊细腿,摇摇头,攻受问题的转换,估计是痴人说梦吧……
林叶秋沉思抑郁中又往前走了两步,蹲坐下身子,有些怔忪。
不知道现世那边情况如何,自己失踪的事是不是已经传开了,他在这片大陆上过得安安稳稳,可父母却……
那时挲耶告诫说半个月内不可交合,某狼好不容易熬了这么久,两人关系也已正式确定,当晚就作出示爱的举动,结果即将情动时,林叶秋淡淡然然来了一句:“以后我想看雪狼你就要变雪狼,否则别想碰我。”
结果是莱曼斯忧郁地看了会他,居然转身离开了。
林叶秋满以为这下肯定能成功,没想那人竟然走得如此干脆,只愣愣地瞧着他的背影,无语。
以后又来了几次,每次都以相同的结尾做罢,两人就这么耗上了。
林叶秋哪里想得到对方如此执着于不肯变狼身,只是因为吃醋,因为觉得爱人对狼形远比对人形的自己要亲密喜爱得多,林叶秋越怀念狼形的莱曼斯,人形的莱曼斯就越不愿意在他面前显露出原身。
于是欲求不满的某人,想到了一个画梅止渴的法子。
这天林叶秋正在洗内裤,莱曼斯进来了,他脸一红,连忙将手往身后一藏。
莱曼斯当时也没说什么,将手里新鲜的果实放了桌上又出去了。
林叶秋等他走后就去了殿后方人迹罕至处将内裤晾了起来,回屋里又洗了床单出来晾,却看见莱曼斯正站在那边,低头细细端详着什么,指尖好像捏了什么东西。
林叶秋心中豁然一突,跑到侧方一瞅,架子上晾着的短裤不见了!
目光一转,正见莱曼斯抓着内裤往鼻子下闻了闻,然后居然伸出舌尖舔了舔!
林叶秋脑门轰得一声,七荤八素了。
现在到底是走过去救下那条内裤,还是任那匹色狼意淫?
林叶秋手里抓着湿漉漉的床单,一时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这时,莱曼斯做出了更离谱的举动,竟然将整条小内裤照到了头上,作出深深呼吸的样子,一手就往他胯下摸去……
这还光天化日地……成、成何体统?
林叶秋终于忍无可忍,同手同脚走过去,抬手从某人脸上一把掀了自己的内裤,脸红脖子粗地瞪着一脸诧异的某人,脸上分明还有意犹未尽的神态。
林叶秋黑着脸,二话不说,将床单往对方手里一塞,抓着内裤转身就走。
“小秋?”
“以后不许随便碰我东西。”林叶秋头也不回,哽着脖子道。
“我要。”
“啥?”林叶秋顿步,回头看去。
莱曼斯一手拎着不断滴下水珠的床单,一手指着对方手里的小布帛:“这个,我要。”
……林某人黑线。
莱曼斯极其委屈地:“都不能碰小秋,可我想小秋想得紧,这上面正好有小秋那个地方的味道,只可惜洗了后淡得都快闻不出了……”说到末尾还一脸的遗憾。
林叶秋一张脸又是红又是黑,想了半天没想出什么斥责的话来,最终扔下一句:“色狼!”就头也不回地跑了。
等跑远了才豁然发现这一句“色狼”,竟带着说不清的嗔味,倒似女孩子斥责情人的那股子嗔怒,不由又是黑线。
真是说得还不如不说!
作者有话要说:注:①“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出自白居易的《花非花,雾非雾》,全诗如下: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
这诗用禅意来分析就是:眼中的花,并非实实在在的花;雾,也并非实实在在的雾。只是“本心”外射的花与雾的“幻化”而已。这些东西,“夜半来,天明去”,瞬间即逝,无影无踪。来的时候就像那“来如春梦几时多”,突如其来,毫无知觉。去的时候,“去似朝云无觅处”,不可追寻,不可捉摸,无影无踪,全归于“空无”。
37、026 邂逅俊美非凡的狐王
林叶秋直起有些酸疼的腰背,擦了擦汗,俯瞰高坡下广袤无垠的大草原。
转眼,到这个世界已经正好一年了。
他一直在努力适应这里的生存方式,可至今依然有些不能完全融入进去,二十四年的生命里有二十三年的时光习惯了现世发达的工业,又岂是轻易可以改变的?好几次睡梦中恍惚以为自己还在那间租来的小房子里,三伏天吹着电风扇喝着冰雪碧上网看时事,结果醒来却是一片古色古香。
这里没有任何与电有关的物品,连抽水马桶都没有。
这里有的是没有任何工业污染的饮食与清新怡人的景致,以及古朴的人们。
林叶秋举目眺望远方山峦相接的天际,不由长叹一声。
现世里有他的至亲,那是斩不断的羁绊,可这一年来,他却毫无线索,也不明白为何当初会到这个世界来,来这里做什么。
也许,是不是该再去找找那个叫挲耶的祭司?毕竟他知道那句属于现世的诗……
“公子,大伙儿要准备回去了,公子也一起走吗?”
“你们先回吧,我再坐会。”
“那公子早些回去,不然莱曼斯王子又会担心的。”
林叶秋点了点头,背着小竹篓就往高坡上走了。
最近半个月他一直和雌性们一起外出采药,学些粗浅的医理,多天来采完药便总是独自静坐片刻思考一些事情,这里又是狼族领地,人们把他当雌性看,也不会有什么真正的危险。
林叶秋站在高坡上,夕阳的余晖斜射到侧脸,神情显得有些不定。
虽然接受了莱曼斯,可他毕竟不是雌性,无法给予对方后代,而且他们的寿命相差甚大,往后的很多事情还很难说。而且莱曼斯,是狼族的王子……
在任何时代,一个王子,总有他不能抗拒的责任要承担……
林叶秋眉宇不禁微微一皱,忽而又想到那人时不时做出一些让人头疼的行为,又不由莞尔。
他总是无法确定,莱曼斯究竟是一个大男孩,还是一个大人。
在外人面前,那人似乎表现得很成熟,也越趋稳重,然而独自面对他时,却又总是做些让他哭笑不得的事来。
现在的莱曼斯经他多番调教,总算懂得了为人处世的一些道理,较之一年前,看上去已经柔和了许多,在外人面前也不再总是一副不苟言笑、生人勿近的耍酷样,回想起两人初识时那人曾经说的什么大家对他很冷淡的屁话,果然只是出于误会罢了,现在整天顶着张微笑的俊脸,受欢迎程度节节高升,加之狼王似乎有意识地让他多和族民们相处,分派的任务都是些帮助族民的活,打造一片亲民的景象,照这态势下去,莱曼斯在族民心中会越来越有威望。
莱曼斯受人喜欢,他应该感到开心才是,可不知怎么心里总有些落寞,甚至不安。
算算两人竟然已经整整六天没见过面了,好像又被狼王派出去了,有时深夜睡睡醒来,竟也没看见边上有人,而以往,那人不是不管多晚回来都会进他的偏殿休息的么?
两人实质上的亲密关系,统共也就那么一次,这对于恋人之间,好像有点说不过去,林叶秋不禁寻思着是不是应该再增进一下感情联系?
可他又开不了那个口,总不能大剌剌凑上去说“你来上我”吧,而且那事虽然也有欲仙欲死过,可不管事前还是事后,受方终究都是找罪的。
如果,两人的上下问题掉一下的话……
林叶秋眼睛一亮,继而又灭了,他低头瞧瞧自个的细胳膊细腿,摇摇头,攻受问题的转换,估计是痴人说梦吧……
林叶秋沉思抑郁中又往前走了两步,蹲坐下身子,有些怔忪。
不知道现世那边情况如何,自己失踪的事是不是已经传开了,他在这片大陆上过得安安稳稳,可父母却……